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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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目录1、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22、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93、廉政风险点综合防控措施…………………………………114、岗位廉政风险综合防控措施………………………………21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56、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措施………………………………287、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查制度………………………………428、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制度………………………………489、财务人事双向监督管理制度………………………………5010、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5211、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512、效能考评制度……………………………………………5613、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5814、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6015、党内例行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6216、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制度………………………………6617、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6818、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7119、谈话诫勉制度……………………………………………73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7621、办公用品采购制度………………………………………8122、人事管理制度……………………………………………832011年11月(修订)2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市、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局各科(所)、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条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依法依纪、客观及时”的原则;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是对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对策,实施分类管理。目的是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第二章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重大决策,主要是指提交局党支部会议研究的关于我区房地产管理和建设的重要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人事任免、以及制发或联合制发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决定等。重大决策在提交研究或制发之前,需进行廉政风险评估。3第六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实行“谁提交(谁承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重大决策的提交(承办)部门是廉政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所提交(承办)重大决策的廉政风险评估工作。第七条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估的重点范围和内容是:(一)出台的重大决策是否与党纪政纪条规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有关程序;(二)是否会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廉洁从政行为和作风建设等产生不良影响及影响的程度;(三)是否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及可能造成损害的大小;(四)是否会增加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不廉洁问题发生的几率,有无有效的防范措施;(五)其他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因素。第八条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的程序:(一)确定评估人员。成立廉政风险评估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长、业务科(所)负责人等构成,根据提交(承办)议题内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二)广泛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4点走访、咨询考察等形式,对重大决策出台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其对策进行广泛调研,形成全面、真实反映各方面情况的调研报告。(三)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组织有关行业和领域的专家、派驻纪检组长和管理对象等有关人员,采取论证会或书面咨询等形式进行风险评估论证。(四)形成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基本情况,调研论证情况(特别是各方面提出的不同意见及说明),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防范廉政风险对应措施,以及是否实施重大决策的建议等。廉政风险评估报告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第九条重大决策的提交(承办)科(所),在向局党支部报送重大决策议题时,应同时报送廉政风险评估报告;不报送廉政风险评估报告的,局党支部应退回提交(承办)科(所)补正后,再安排上会研究。第十条党支部会议研究重大决策时,应认真听取提交(承办)科(所)的廉政风险评估情况汇报,对提出暂缓决策、不宜决策的建议,如认为有必要,可责成有关科(所)进一步论证后再决策。第三章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评估第十一条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主要分为科(所)廉政风险、岗位廉政风险两个类别,每个类别的廉政风险分为三5个等级,高级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中级次之,低级较小。第十二条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一)科(所)廉政风险。高级廉政风险科(所),是指掌握行政许可、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所);中级廉政风险科(所),是指掌握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所);低级廉政风险科(所),是指没有行政许可、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科(所)。(二)岗位廉政风险。高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行政许可、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中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及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低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第十三条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一)科(所)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各科(所)根据职责权力自报,经派驻纪检组长审核,提出意见后,由局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自报,召开科(所)会议分析研究,报派驻纪检组长审核后,由局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评定出的廉政风6险等级,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科(所)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原则上一年一评定。对因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承担阶段性重要工作引起权力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评定风险等级。第十四条部门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一)建立廉政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各科(所)、下属事业单位和岗位人员,每年的2月前,根据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活动,针对廉政风险因素,制定具体可行的预警方案。高级风险科(所)和岗位每半年,中、低级风险科(所)和岗位每一年对预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二)建立廉政风险定期检查和形势分析制度。局纪检组每半年对高级风险科(所),每年对中、低级风险科(所)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被检查科(所)负责人进行专题谈话;在此基础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廉政风险形势。对问题多发、廉政风险增大的科(所),下发廉政风险预警书,限期整改。(三)建立高级风险信访举报初核制度。局纪检组对群众反映高级廉政风险科(所)或岗位人员的信访举报进行初步审核。(四)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局纪检组每半年组织对高级7廉政风险科(所)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对中、低级风险科(所)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对列各类评议结果后3位的科(所),开展重点效能监察。(五)完善交流轮岗制度。高级廉政风险科(所)负责人和高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每五年轮岗一次。中、低级廉政风险科(所)负责人也应定期进行交流。(六)建立局务会制度。研究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房地产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召开局务会议,形成局务会议纪要。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不认真执行本暂行办法,不进行或不认真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落实廉政风险分类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分情况,追究科(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按要求进行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或虽评估但仍建议进行决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由决策的提交(承办)科(所)负主要责任;评估后提出了暂缓决策或不宜决策建议,有关会议未予采纳而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由作出重大决策的科(所)负直接责任。后果严重、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第十六条对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由局纪检组牵头负责,有关科(所)予以配合。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9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为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评估和监控,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具体评估方法如下:一、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对象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对象是:我局全部在编岗位和在职干部职工。二、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廉政风险划分为三级,高级(红色)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中级(橙色)次之,低级(黄色)较小,廉政风险级别,一年一评定。三、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的原则廉政风险划分的依据主要是结合房地产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特点,依据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危害性的大小,干部职工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行政权力与资金关联程度的高低来确定。(一)高级(红色)风险:是指直接行使行政许可、审批、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二)中级(橙色)风险:是指行使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人事管理、资金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室(单位)和人员(岗位);在思想道德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10(三)低级(黄色)风险:是指没有行政许可、审批及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以内部管理为主的科室(单位)和人员(岗位)。四、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程序先由各科室(单位)、各岗位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排查表》中自行申报风险等级,再由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局党支部审定。11廉政风险点综合防控措施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干部职工犯错误、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等问题,实现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目的,根据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和环节,制定惠阳区房产管理局综合性防控措施。第二条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方面,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相结合、与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职能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管理相结合。一是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要清楚明了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范和服务承诺制、一岗双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首办工作制等规定。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对干部职工进行形式各样的培训,如:岗位廉政教育、专题交流研讨、专家讲座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四是严格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包括风险点的考核评价、12年度考核、岗位绩效考核、平时考核等。五是做好民主测评,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和接受监督,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万众评公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等。六是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第三条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岗位职责风险点(环节)是从我局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我局主要职能和关键环节分为行政审批、日常监督管理和单位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我局岗位职能风险点被划分为三级:一级为行政审批类风险点和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二级为监督监察类风险点和服务提供类风险点;三级为公共类风险点。一、高级风险点防控措施(一)行政审批类风险点行政审批类风险点是指我局行政受理审查、核准的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廉洁自律规定,引起申请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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