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报销制度主讲人:李莉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公司招待费、差旅费、小车费、通讯费和其他费用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第二节招待费报销第三条招待费是指公司领导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在业务往来中招待有关人员所发生的餐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四条公司招待费划分为公司领导层、各职能部门两块,实行定额管理。第五条公司计划财务部为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分别建立报销台账,专门用于统计招待费用的报销情况。第六条计划财务部每月通报一次各自台账累计报销金额,在所发生费用达到定额的80%以上时发出超支预报。此费用超出定额将不予报销。节约余额结转下年。第七条因特殊原因或突发事件导致招待费用增加的,由需增加招待费的部门(负责人)提出追加计划,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相应增加该部门(负责人)招待费定额,然后给予报销。第八条报销人报销招待费用时,应由本人填制招待费报销单,并将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附后,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计划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由主管会计制作付款凭证,出纳员按付款凭证付款,领款人同时在付款凭证上签字。表样费用报销单部门:报销人:年月日序号报销事由单据金额(元)应报销%实报金额(元)附1单2据3张合计人民币(大写):¥总经理:核准:财务负责:部门负责:报销流程图报销人填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批常务副总审批主管会计填制会计凭证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按凭证付款报销人签字领款第三节差旅费报销第九条公司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据本规定给予报销差旅费。第十条交通费报销标准名称人员标准飞机火车汽车轮船董(监)事会成员普通舱位软席车按实报销二等舱位总经理(含副职)普通舱位软席车按实报销二等舱位部门经理(含副职)需经批准硬席车按实报销二等舱位职员需经批准硬席车按实报销三等舱位(一)乘坐交通工具应出具铁路、公路、民航、航运公司的购票凭据方予报销。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凭据的,由出差人出具替代凭据,经批准后方可报销。(二)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报销交通费。(三)因公外出(市内)办事者,在公司未提供交通工具时,可按实报销公交车票或按标准支付交通费。因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出租车费。(四)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的,应购硬席卧铺票。而未坐卧铺的,可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座位票价与卧铺票的差额部分按70%的比例发给个人补助。(五)因公出差人员发生的订票费、行李费、机场建设等费用据实报销。差旅费报销单部门:年月日单位:元出差人:出差事由:核定:出发地到达地火、汽车、船卧铺出差伙食交通通讯宿费宿费其他合计附月日时地点月日时地点飞机票费补助天数补助补助补助标准实报额节约额补助费用单据张合计报销总额人民币(大写):预借¥:归还¥:¥:金额金额总经理:核准:财务负责:部门负责:第十一条宿费、补助费报销标准项目人员标准宿费标准交通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董(监)事会成员280300380304050304050304050总经理(含副职)280300380304050304050304050部门经理(含副职)200240300203040203040203040职员150190260203040203040203040(一)特殊地区是指:京、沪、广、深、珠、厦、琼。(二)出差日期及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定。(三)补助天数的计算,以公出往返自然天数计算补助费。(四)报销宿费应在规定限额内据实报销,节约部分按70%的比例归己,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员工凭合法合规的宿费发票报销。第十二条外出参加会议人员其报销的会议费中含伙食费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第十三条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出差人应填制借款单并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向计划财务部借款。第十四条员工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经批准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第十五条员工因公奉派出国,其差旅费的报销办法另行规定。第四节小车费用报销第十六条小车费用是指公司车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费、存车费、维修费、养路费、检车费、保险费及车辆肇事应由公司负担的费用等。第十七条小车费用的管理实行单车核定费用的办法。由行政总务部负责核定单车费用标准,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将小车费用标准报计划财务部一份备案。第十八条小车费用的报销:由报销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附后,由行政总务部核准签字、常务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向计划财务部报销。第十九条车辆报销所附原始单据必须是车辆专用的各种票据方可报销。特殊情况需用替代票据的,应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能报销。第二十条小车费用的报销额度按行政总务部制定的单车费用标准执行,超支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应由行政总务部追加单车费用计划,经批准后方能报销。第五节通讯费报销第二十一条通讯费是指公司领导层和各职能部门办公用座机发生的电话费及按规定给予报销通讯费人员的手机费。第二十二条公司领导层办公用座机发生电话费,据实报销。第二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办公用座机发生的电话费报销标准由行政总务部制定,标准如下:部门标准月标准浮动比率(%)备注证券投资部8020%董事会秘书8020%企业战略部5015%行政人事部5015%总助办公室8015%计划财务部5015%公共关系部5015%公司新增部门时按此标准参照执行。以上标准行政总务部将根据工作变动情况随时调整,并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行政总务部负责公司电话费的缴纳工作。第二十五条行政总务部负责各部门通讯费的核定工作,定期将各部门电话结算单取回核定后,制作公司通讯费支出情况明细表,交计划财务部。第二十六条计划财务部依据行政总务部提供的明细表和电话费结算单列支各部门通讯费用。第二十七条以上部门的电话费节约不归己,超支自付。第二十八条对于通讯费超支的部门,由行政总务部开具扣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计划财务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第二十九条公司报销员工个人手机费的范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第三十条计划财务部按规定的人员、标准报销手机费用。第三十一条报销人员应持电话(手机)交款收据,经有关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第三十二条计划财务部按标准核定报销额,标准内全额报销,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第六节其他费用的报销第三十三条其他费用是指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并且上述条款不包括的费用。第三十四条其他费用的报销,应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符合规定的原始发票附后,由部门经理、相关核准部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第三十五条对于国家或当地政府有专门规定的应报销的费用,按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给予报销。第三十六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有权不予报销。第七节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计划财务部。谢谢!二OO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