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办法、使用年限(一)(二)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2.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4.5.夏服:男6.(三)(四)1.2.(五)1.2.工作服如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六)(七)各部门未达该期营业目标不赚钱时,及全公司未达到营业总目标均不制发上项工作服装(如经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