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XXXX-12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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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福建省福林咨询中心陈昌雄博士教授博导电话:13328256616e-mail:fjccx@126.com第一节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质量因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一种社会中介行为,评估机构和人员必须对评估结果负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质量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生命线。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质量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既有体制与法制不健全等深层次原因,又有操作不规范,行政因素干扰等表面原因。这些因素之间往往不是绝对独立的,时常表现为相互影响,共同对评估的质量发生作用。1.评估人员专业素质对评估质量的影响评估工作是由评估人员具体进行操作的,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评估工作的质量。人员素质主要体现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上。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需资料残缺,常用的评估参数体系没有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资料和资产评估的参数体系是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质量的重要因素。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不健全4.行业垄断与不合理竞争现象较严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林业行业长期习惯于传统的垄断经营,使得其他评估机构难以涉足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业务。5.行政对评估过程的不正常干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由于评估咨询人员是林业系统的职工,易受林业行政领导的制约,当林业行政领导进行干预时无法抵制。6.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者缺乏科学的资产评估意识在社会上大部分的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者缺乏科学的资产评估意识,不了解评估的程序与作用,而把评估当作包袱,在发生森林资源资产交易、抵押、合资、股份化等活动时习惯于私下交易,能混得过去就不找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找评估机构也仅是为了应付了事。7.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技术和方法的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提供了评估测算和核查的技术和方法,但是该规范仍较粗糙,主要是针对用材林的林木资产和林地资产,对经济林、竹林、防护林等其他森林资源尚未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8.森林资源调查和管理水平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森林资源由于其分布的辽阔性、生长的动态性、结构的复杂性和管理的艰巨性,造成森林资源调查和管理水平要低于一般资产的调查和管理水平。9.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上应以行业自律为主,我国注册评估师协会已成立,一般资产评估机构已纳入协会管理。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由于注册评估师不足,均未获得资产评估协会的认可,也未参加评估协会。10.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也对评估质量产生影响由于森林资源评估机构多为新成立的机构,承担的是新业务,一些机构的负责人对评估业务管理不熟悉,尚未建立严格的评估质量监督、控制制度。加上大多数机构较小、人员少,操作随意,对资产评估报告书缺乏严格的审查,一些评估报告,不仅出现文字的错误,甚至出现计算错误。严重影响评估质量。第二节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质量的对策1、完善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法规,强化管理力度现行颁布的一般资产评估法规很难满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要。而已颁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法规又较少,不能满足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开展的需要。放开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市场,提倡合理竞争,强化对评估机构的管理、监督,定期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项目进行检查,促使评估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评估机构建立质量控制机制,以提高评估的质量。2、改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管理体制,确保评估机构独立执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社会中介行为,它是以独立、公正、客观、科学为前提。目前行政干预过多影响其公正与独立性,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一是要使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脱离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推向社会,在经济上、人事上完全独立,成为独立法人,独立承当机构行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二是要逐步取消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制度,谁评估、谁负责。提高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心,促进评估质量的提高。3、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参数体系近年虽然有不少专家学者对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评估资料的收集、价值量的测算方法等进行了一些研究,但仍不能满足评估实际操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研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数体系问题是影响评估质量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这些参数实际上大多是森林经营数表问题。这些数表编制的工作量极大,必须组织林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争取国家科研经费进行攻关,以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数体系,以便评估人员可以方便、合理的选择有关参数,高质量地进行评估。4、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对评估人员要加强培训,不仅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培训,而且要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经过严格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考核合格的发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执业证书,培养一批能够较好地掌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有关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并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评估执业人员。淘汰一批不能胜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以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的素质,保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质量。5、建立和完善评估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体系是保证评估业务质量的关键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的内容包括:1)评估机构应做好与项目负责人的双向沟通,作好项目进度、人员安排的宏观把握,对项目负责人依据现场情况提出的进度与人员安排调整要求以及评估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做出反应。2)评估机构应作好评估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制订有关内部业务质量控制规范。3)完善工作底稿的编制与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4)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加工处理体系评估机构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适用于资产评估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为提供优质、快速的评估服务作必要的准备。另一方面要做好平时的信息搜集与处理工作,为今后的使用做好充分的准备。5)对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实际上也是评估机构组织和协调的重要内容。6)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制度。评估机构应建立项目内部负责人、项目总审核人、评估机构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第三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风险与防范“风险是最不愿意发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是人们对未来行为预期不确定性及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可能引起的后果与预期目标发生的多种负偏离的综合。风险具有客观性、潜在性和不确定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风险主要是指对含有误差的评估结论承担责任而造成的。这些误差有大有小,相应的责任和风险也有大小;防范评估风险,主要是防范重大误差造成的大的风险。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责任体系(一)资产评估的责任体系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体系由专业责任和法律责任两部分组成。专业责任是指评估人员违反行业有关专业规定和要求而承担的责任;法律责任则是资产评估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所必须承担的责任。由于资产评估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行业,除了法律、法规和一般商业道德等对资产评估人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外,行业性的专业自律管理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管理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英国等评估业发展较早的国家早已建立了严格、完善的专业责任体系。(二)我国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资产评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资产评估人员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资产评估人员如果故意提供虚假报告或犯有重大过失,将会对委托人、依赖评估报告的第三人及有关部门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的甚至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近年来,我国相继制定了不少重要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涉及到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和司法实践,我国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三大类,即资产评估人员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风险防范(一)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有关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评估人员应紧紧围绕《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搜集资料,选择评估方法,形成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书,这样才能在法律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二)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机构应当参照规范的有关要求,着重建立起以职业道德原则、专业胜任能力、工作委派、指导和监督、业务承接等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并把它落到实处,切实要求每个从业人员认真执行,对评估质量进行严格控制,避免评估结果出现重大差错。(三)认真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目前,资产评估机构一般都能够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但往往流于形式者居多。业务约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确定委托方与评估机构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我们应当注意按照规范的要求,逐条逐句地与委托方进行认真协商、确定,这样才能使得资产机构最大限度地从法律诉讼中摆脱出来。(四)慎重地选择委托单位和个人资产评估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也使得一些资产评估机构在承接评估业务时经常良莠不分,饥不择食,这也为业务风险提供了温床。其实,承接业务是资产评估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环,任何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招来灭顶之灾。因此在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前,评估机构—定要对委托单位进行充分了解,主要了解其品格是否正派,了解其财务状况是否良好。一个品格不端、财务状况欠佳的委托方往往就会铤而走险,行为不轨,有可能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评估结果,陷评估机构于尴尬的处境,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对此,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应予以审慎对待,尽可能回避这类客户。(五)资产评估报告书应进行充分披露,并增设约束性条款实行自我保护资产评估报告书是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给使用者阅读的劳动成果,清晰易懂是对其主要的要求。对报告书产生误解是使用者提起诉讼的一个常见的动因。故应对一些无法确定的事项提出声明并予以保留,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评估报告书有效的前提和条件可称为评估报告的约束条款。约束条款是评估机构的自我保护措施之一。评估报告的约束条款可分为通用性条款和专用性条款1.通用性条款内容及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性的前提是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全面、真实。(2)评估结果的时效性约束。(3)评估目的对评估结果的约束性(4)评估基准日期后调整事项说明(5)资产评估报告书及附件的使用范围(6)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1)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性的前提是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全面、真实。也就是说按资产评估法规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是否做到真实性、公允性、合法性是注册评估师的责任;提供的会计数据等原始评估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是委托方的会计责任。评估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委托方会计责任。2)评估结果的时效性约束。评估价值的合理性,是以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政策条件和价格水平为前提的。资产评估结果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3)评估目的对评估结果的约束性。同样的资产,因评估目的不同所考虑的资产价值含量不同,其评估价值也不相同。4)评估基准日期后调整事项说明。应写明在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等发生变化而影响评估结论时的处理原则。5)资产评估报告书及附件的使用范围。应写明专为委托方和审查部门所用,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的全部和部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并说明评估报告复印件无效。6)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应在报告书中说明评估价值是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公平的市场原则确定的,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随后可能追加付出对其评估价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及遇到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2.专用性条款的容及应用每个评估项目都有其特殊背景和特定条件,所以,评估报告有效的约束条件各不相同,即有其各自专用的自我保护措施。现仅从以下几方面阐述:1)涉及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项目,应写明评估结果需经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方可生效。2)大型评估项目评估报告的正文和附件分别装订时,应写明附件与其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3)涉及到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因林木和林地不可分,评估报告中应写明林地使用权是否一并进行了评估、林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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