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的法律修炼:教你找到必须控制的风险题记告诉经理人:应该修炼法律了前言第一部分善始善终投机取巧风险巨大重点案例走进企业法课堂怎样设立公司(1)怎样设立公司(2)怎样设立公司(3)怎样设立公司(4)怎样设立公司(5)怎样设立公司(6)怎样设立公司(7)怎样设立公司(8)怎样设立公司(9)怎样设立公司(10)怎样设立公司(11)怎样设立公司(12)怎样进行公司的分立与合并(1)怎样进行公司的分立与合并(2)如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如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如何设立合伙企业(1)如何设立合伙企业(2)如何设立合伙企业(3)第二部分管好合同避开陷阱重点案例走进合同法课堂了解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需要遵循的原则避免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陷井(1)避免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陷井(2)避免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陷井(3)避免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陷井(4)避免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陷井(5)怎样才能实现合同的履行(1)怎样才能实现合同的履行(2)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2)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3)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1)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2)第三部分竞争要正当警惕11类行为重点案例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1)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2)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3)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4)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5)法律保护公平竞争权的途径有哪些?第四部分知识产权是具有高附加值的核心资产重点案例商标(1)商标(2)商标(3)商标(4)对注册商标需要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侵权的法律保护(1)注册商标侵权的法律保护(2)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1)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2)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3)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4)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5)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6)走进著作权法课堂著作权的基本法律问题(1)著作权的基本法律问题(2)著作权的基本法律问题(3)著作权的限制及法律保护(1)著作权的限制及法律保护(2)著作权的限制及法律保护(3)第五部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消费者是企业的上帝重点案例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1)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2)哪些产品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3)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1)产品质量有哪些法律责任(2)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1)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2)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3)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4)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象(5)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2)告诉经理人:应该修炼法律了近年来,许多企业创办者、管理者因触犯法律锒铛入狱,也有许多企业因为不正当竞争、担保不当或者知识产权等等方面的疏忽蒙受官司,付出惨痛代价。推及原因,在于不懂得对法律风险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大多数经理人并不十分清楚很多项看似平常的工作都与法律紧密相关,甚至经常想当然地明知有虎还偏向虎山行。因为普遍存在“大家不都这样吗”式的侥幸心理。资深法律专业人士党小明女士对上述问题深感忧虑,撰写《经理人的法律修炼》一书正是为了给企业人士提供一本针对性很强的实用法律学习用书。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经营中逐渐重视法律,开始在管理层中设立法律顾问或聘请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这是身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一个必然选择,但是,如果我们用冷静的眼睛去看就会发现,这些法律顾问在企业中更多地扮演着消防员的角色——哪里有了损失,哪里发生了纠纷,哪里才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甚至有的企业法律顾问把催要欠款作为主要工作。而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来说才最有价值,应该使增强法律意识在所有的管理人员那里蔚然成风。本书有望带来一次观念上的革命,使经理人醒悟:事前防范风险的成本与出了事再弥补相比完全是天壤之别;而从另一方面讲,还可以利用对法律的研究帮助我们在竞争中占得先机。《经理人的法律修炼》的另一闪光之处在于叙述的方式。法律类书籍由于专业性较强,易于使人产生一种距离感,通常不是大段引用法律条文就是解释案例的时候长篇大论,使得复杂的案情和法律术语使非法律专业的读者读来困难重重。而本书作者采用了以案情较为复杂的代表案例引出问题,用大量简洁生动的案例佐证观点,并把关键的法律规定用重点提示穿插进通俗化的讲述中,这样的方式读来不会有冗长生涩之感,使本书成为了一部非常好读易于理解记忆的实用手册。我想,这可能就是书的封面上写的“告诉所有的经理人,法律真的不难。”的用意吧。相信本书能够带来崭新的管理理念——赢利,始于风险的事前防范。杨燕林TOM在线法律顾问前言(更新时间:2005-12-309:31:00本章字数:968)告诉所有的经理人:法律,真的不难。告诉所有的员工:了解法律,保护企业,保护自己,是件容易做到的事。身在法制社会,听到“法律”二字,面有菜菜色、能逃就逃是不能适者生存的。平时注意学习积累,就不必等到纠纷和争端出现时再花大价钱去向专家、律师求助,心急如焚,坐立不安,赔上金钱,赔上时间精力,甚至还要用整个企业的安危作赌注。我们能这样吗?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员工和管理者的培训,但将认识与防范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纳入培训工作的却并不多见,并不是企业管理者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原因之一是缺少一部这样的书作为教材:它能提炼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提出应对策略;同时它又不会板起面孔,在读者面前竖起一道冰冷的专业之墙。本书正是这样一本通俗化的法律风险防范用书,笔者作为一名具有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双重从业经验的法律工作者,编著此书正建立在多年经验和研究基础之上。翻开目录,其中所提炼出的十大风险都会让你不得不注意,不得不思考。其中的每一个案例在你的企业可能曾经发生过,也可能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期而至,而防范之道却并不难寻。本书以案例说法的形式,避免了由于法律知识专业性过强而给非专业人士带来的理解障碍,读罢会消除对法律的陌生感和神秘感,达到对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触类旁通的境界,这也正是本书目的之所在。期望本书能为企业界的经营管理者、经理人、涉及法律风险的从业者能从本书中得到启发和帮助,同时也恳请广大法律界的同行能指出本书中的疏漏之处,使本书能够得到不断的完善。重点案例(更新时间:2005-12-309:31:00本章字数:1868)■潜在风险◇应对策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与人合伙共同创业还是独立开设自己的企业?选择企业形式的不当,会使企业在迈向成功的道路上失去一个好的开端。◇了解不同形式企业的特点及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了解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进行出资以及有关出资的具体法律规定。■公司的资本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瑕疵出资如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对出资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都可能使公司面临设立不能的境地。◇了解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进行出资以及有关出资的具体法律规定。■董事会的一次决策失误、经理的一次越权签约都有可能使公司面临经营困境,使公司的苦心经营功亏一篑。◇了解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和经理,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使公司避免陷入经营困境。■不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形式为无限责任,将家庭所有财产作为对企业的出资,扩大了责任的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潜在着更大的风险。◇了解个人独资企业责任承担方式的法律规定,防止企业责任的扩大化。■不是你的责任也要你承担,合伙人的责任不仅无限而且连带,一次不够慎重的决策带来的可能是无法估量的财产损失。◇做出对某一合伙企业的入伙或退伙的决定应当谨慎。一次未做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100万元出资何去何从?赵某是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有100万元的出资额。大地贸易有限公司以经营塑料制品为主营业务,公司经营状况一直不错。2003年10月,赵某因准备出国定居而欲转让其在该公司的出资。在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形成决议后,赵某与杨某经协商后达成一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杨某受让赵某的出资。杨某在付清款项后,即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参加了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是大地公司并没有去公司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进入2004以后,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不利局面,开始出现了亏损。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公司董事长金某在董事会上提议,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改变因经营范围过窄造成的危机。随后,董事会作出决议,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2000万元的钢材经销合同。2004年5月,在公司召开的本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长金某向参会的股东通报了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议事项。与会股东对有关签订钢材经销合同的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股东们普遍认为,股东会曾有决议规定,单项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应经股东会特别授权方可签订,金某签订的钢材经销合同超越了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此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在公司管理出现混乱的情况下,杨某认为自己所占股份比例小,公司的经营管理又很混乱,于是以公司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以及工商登记变更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股权转让未生效,由赵某返还其支付的100万元人民币。对此,公司其他股东则认为,杨某主张股权转让无效是为了逃避对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不能得到支持。这个案例情节较为复杂,但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金某与钢材公司签订的经销合同是否有效,其二是杨某的股权转让未生效的主张是否有道理。读者的疑问也在于这两个方面,违反了股东会决议规定的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呢?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处于什么样的关系?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没有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就无效呢?走进企业法课堂(更新时间:2005-12-309:31:00本章字数:1173)由于各国的法律不同,对企业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有的国家,企业与公司就是同义词。而在我国,企业的涵义要比公司广泛得多。1.根据所有制性质划分,企业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合营企业等。国有企业又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对国家负责,经营目标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体企业即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所有权属于人民群众集体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性组织。民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性组织。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由于属于私人企业主,其资金规模一般不大。近年来,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成为发展的一个趋势。2.根据企业资产构成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按组织形式分类,企业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人投资经营,企业财产及收益归投资者一人所有,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我国的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3.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分类,企业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的无限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仅以各自的出资额或出资额加上所承诺的担保额为限承担财产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指由两部分股东组成,其中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的公司。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都为有限责任公司。4.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领域划分,可将企业分为生产型企业、流通型企业、服务型企业、金融型企业。生产型企业还可进一步划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怎样设立公司(1)(更新时间:2005-12-309:31:00本章字数:2908)#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方可设立公司#设立公司应当依照什么程序#股东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出资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形式也是现今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企业形式。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比,公司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但是法律对于设立公司又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在投资者决定设立公司之前,应先了解有哪些不同类型的公司,其特点是什么,以及成立公司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依照什么程序。(一)什么是公司1.公司概述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