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选举办法(通用8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党代会选举办法(通用8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党代会选举办法(通用8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代会选举办法【第一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举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四、经委批准(指上级党委),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委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落选的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五、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委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六、差额预选分两次进行,即先进行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预选,然后进行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委委员候选人,列入委候补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参加委候补委员的预选。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七、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张选票,即委委员、委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令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十、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十一、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十三、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名。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党代会选举办法【第二篇】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委。党的委员会的任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均为五年。任期届满,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党内选举方式: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等。党代会选举办法【第三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三、经党员酝酿讨论并报镇党委审批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期满后,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30%的比例,确定差额x名,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五、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七、提名监票人两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八、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九、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单位提出,经过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党代会选举办法【第四篇】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供参考)(××××年×月×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中共×××第×届委员会、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均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三、经中共×××第×届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提出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提出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提出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四、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名单,由中共×××第×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五、选票分为三种:1、中共×××第×届委员会委员选票,候选人×人,选举×人为党委委员;2、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候选人×人,选举×人为纪委委员;3、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票,候选人×人,选举×人为中共松溪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三种选票的纸张颜色和格式不同,一次投票,分别计票,选举结果分别公布。六、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以上得票相等,则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按规定的差额比例,从得票未过半数但得票较多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产生。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者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的符号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符号以及另选人姓名辨别不清的不计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八、大会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代表团推荐1人,并提请大会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设计票人2人,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均不得担任计票人和监票人。九、大会选举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先监票人,接着主席团成员,然后各位代表从右到左投票。十、计票结果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十一、代表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非候选人的代表)按选举人的意志代为填写;因故未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选举大会通过后生效。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和解释,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党代会选举办法【第五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中共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出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共xxx乡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三、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1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中共xx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副书记1名;xxx乡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差额为名。四、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共xxx乡第十五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的意见后确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在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辽中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然后,再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候选人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六、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使得当选。如果得赞

1 / 2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