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重点】本章内容是历年考试的重点章节,即使11年新增内容较多,预计考试分值也会在40分上下。考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案例分析。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2.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06年单选、08年单选)(2011年注意单选、多选)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多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2.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1)《会计法》(单选)我国的会计法律是1985年通过的,经过1993年第一次修订,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会计法在会计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注册会计师法》——了解我国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但是当时还不是法律也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的;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二)会计行政法规(重点)(单选)1.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2.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3.包括内容: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选,多选)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注意:答题时要注意题目问的是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还是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包括内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6号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等。补充:《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7号令)3.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包括内容:(注意多选)《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适用范围:(单选,多选,判断)(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小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之外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8个)(3)《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注意:在会计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依次减弱的,除单位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以外,就是会计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最低。本节学习要求:1.掌握会计法律体系的3个层次并分清效力高低;2.每一层次分别由谁制定;3.每个层次包含的内容或者说《XXX》属于会计法律体系的那个层次。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05.06.07年单选)(2011年注意单选)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这一规定体现了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在管理会计事务中的相互协作、配合的关系。注意: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区别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注意单选题、多选题)《会计法第八条》规定: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提示: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只有总后勤部可以制定,其他容易成为迷惑选项(二)会计市场管理了解一下会计市场的概念:会计市场是指会计资源市场,是对会计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从而达到充分利用的运行机制。它一方面可以理解为会计资源的流动、流向、交换的场所和领域,另一方面又可以被看作是会计资源与其他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直接影响到市场秩序,关系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链接:8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多选)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等所进行的条件设定。这是对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准入要求,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要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由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单、判)提示: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上岗注册、调转登记、离岗备案制度。2.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是会计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提示】对于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属于会计市场运行管理的范畴。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3.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此外,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这些机构和人员应持续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不符合相应条件时,原审批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注意多选题)职称考试:针对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所设置的评价机制会计专业人才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人才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提示】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四)会计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这里专指政府监督来讲财政部门(政府监督主体)对会计市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1.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2.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3.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自己管理自己两项内容:协会,学会(了解)(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成立于1988年11月2.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3.会员——只有注册会计师才能也必须成为中注协会员4.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5.理事会下设13个专门委员会(二)中国会计学会1.创建时间——1980年。2.财政部所属的社会组织。3.学会的三大特征——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由谁来管,出了问题找谁?(08单选10年判断,2011作为单选题准备)(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1.单位负责人的概念: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具体那些人可以称之为单位负责人(1)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因为没有股东会),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最高行政官员(例: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法》规定:(1)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2)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单位会计人员归谁管理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本节学习要求: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三个层次分别包含什么;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3.单位负责人的定义、范围、会计工作管理中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1.依法建账的要求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的载体。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这是各单位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