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买卖合同书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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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023年买卖合同书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5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买卖合同书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1需方:(甲方):供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1.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税务登记证号:1.2乙方2/1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第二条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工程地址:2.3建设单位:2.4结构形式:2.5建筑面积:2.6总高度:2.7运距:第三条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3.1商品混凝土单价: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3.2合同总量和总价款:3.2.1合同总数量暂定为m3;3.2.2合同总价款暂定为元。3.3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3/19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第四条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4.1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4.2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4.3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4.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第五条原材料控制5.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5.2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4/19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5.3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5.4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5.5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5.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六条混凝土预拌和运输6.1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6.2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6.3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5/19第七条质量检验7.1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7.2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7.3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7.5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八条交货及签收8.1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6/19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8.2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8.3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8.4甲方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8.5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第九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9.1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9.2支付节点及比例:9.2.1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9.2.2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9.2.3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9.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7/19内结清余款;9.2.5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9.3结算:9.3.1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8.3.2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8.3.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第十条双方的责任及权利10.1甲方责任及权利10.1.1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10.1.2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10.1.3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8/19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10.1.4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10.2乙方责任及权利10.2.1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10.2.2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10.2.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10.2.4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2.5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2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9/19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11.3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3.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甲方(章):乙方(章):住所:住所:法定/委托代表人:10/19法定/委托代表人:买卖合同书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2位于x区的w公司向位于y区的k公司订购一批价值40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双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各一份。设备经安装调试投入试生产,其中两台设备运转一直不正常,经k公司多次维修仍未解决,w公司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k公司要求w公司支付设备余款14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k公司依据《设备买卖合同》将w公司诉至y法院。w公司认为案件应由x法院管辖,向y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y法院驳回。w公司即以设备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并在征求一审代理人的意见后,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共计1073.13万元。k公司不承认设备有质量问题,并提出w公司除维修期间外,一直生产至今,提出的赔偿数额明显不合理。一审期间查明:w公司除维修外,生产并未停止。经y法院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下称测试中心)对设备质量做出鉴定结论即“设备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y法院据此做出判决:w公司支付k公司设备余款145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w公司的诉讼请求。w公司一审败诉后,要求我为其二审代理人,以实现其诉讼主张。接受委托前,我对w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并找出以下败诉原因:11/19(1)w公司向k公司提出赔偿的前提是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质量问题是k公司直接造成的。但是,w公司对此缺乏证据。而且,“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的鉴定结论对w公司明显不利。一审中,w公司虽然认识到鉴定结论对其不利,但是未提出****鉴定结论的有力的证据及法律支撑。(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明显不合理,显然超过k公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其可得利益部分的主张也无证据证明。w公司一审请求赔偿数额构成为两部分,一为直接损失部分即设备维修费及更换材料的费用;其余为可得利益损失部分,包括维修停产利润、w公司建厂总投资的利息、税务返税、停产期间产生的工人工资等。除直接损失部分提供了证据,可得利益损失部分仅有计算方式并无证据提供。另外,通过w公司同行业平均利润率的考查,以及对w公司的财务账目的审查,置疑w公司的所谓“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与事实不符。1、建议w公司迅速自行委托技术权威对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作出全面分析。经技术权威全面分析,认为:设备质量是一个需综合多种因素分析并需k公司提供其生产设备的相关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资料,才能作出初步判断的问题。同时,因设备一直在使用,有关设备的质量问题的准确结论就更难做出。但是,技术权威12/19通过对k公司安装记录的运行数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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