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1第一章总论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利益导向性)公开性约束性(可预测性)表一、法律关系主体大于1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法人与非法人)、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8、16、18;刑事14、16)法人一致,自然人不一致内容权利义务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人身、人格表二、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接原因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4.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的变通规定优先5.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能自己解决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找爹解决(1)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3)法律与行政法规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地方性法规、规章①同一机关制定的:制定机关裁决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2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表五、仲裁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提请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行政争议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效力(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备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主要案件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侵害名誉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局)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的奇数,陪审员和审判员·审判员;(3)执行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普通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管辖(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3专属管辖(1)不动产纠纷;⑵港口作业纠纷;⑶继承遗产纠纷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普通3年最长20年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之日中止(暂停)“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客观因素中断(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主观因素调解自愿离婚先调解;适用于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定案件,不得调解判决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二审“判决”之日起生效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表七、行政复议复议范围复议事项(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11个(2)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排除事项(1)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2)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未行使行政权)复议程序申请(60日内)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复议机关上一级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地方)该或上县级政府部门(如地税)本级复议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不服的话,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注意1】不得收费【注意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有必要停止执行)复议决定(1)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3)决定种类包括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表八、行政诉讼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12个不受理(1)国家行为;⑵抽象行政行为;⑶内部行为;⑷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注意】行政机关的终局裁决、仲裁一裁终局原则与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同(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依然可以起诉)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特殊:4种地域管辖一般情况“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特殊情况“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因“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4起诉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审理和判决开庭、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酌情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除外)补充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述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表九、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种类期限数罪并罚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有期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壹)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属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贰)进口非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X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X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X税额关税=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5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概述、范围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财政主管会计工作(行政管理)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内部管理)表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电算化符合法律规定内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年度公历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但财务报表应折算为人民币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填制的基本要求、见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及填制的基本要求财务会计报告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账及财产清查账实相符,保证其真实性表二、会计档案管理流程要点概念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不属于会计档案归档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和利用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一天算起)(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报管5年)1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30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鉴定与销毁保质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6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单位分立、单位合并、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会计档案的交接、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手续表三、会计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措施企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政府监督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监、保监社会监督(注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会计行为审计报告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情形:1.根据获得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2.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表四、会计机构和人员会计机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代理记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业务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其他会计岗位的设置设置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做假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会计工作交接——监交(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