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取保候审个人思想汇报【范例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200字]取保候审个人思想汇报【范例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取保候审个人思想汇报200字【第一篇】在那个月的缓刑期间里,我居住在县里,要紧从事服务工作以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帮助社区做了部份绿化浇水剪花等公益事务。于8月17日还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这段时刻的改造期间没有做出违法违纪情况。我还仔细回想自已之前的所做所为,认为往常我的所做所为触犯了法律,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对的。这段时刻里。民警在工作很忙的事情下多次寻我谈心,对我做思想教育,让我永久别要忘了这次血的教训。抢劫罪,别但损害了他人,也损害自己。从我们谈话未来,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做了如此的事,我对国家和社会都造成了别良的妨碍,觉得自已之因为犯法,是缺少学习,对公益事业别够积极,个人私心杂念太大,法律意识淡漠,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我如今很珍惜自已原来的工作岗位,假如能有回头工作的机会,我一定会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工作以人民的利益为动身点和降足点,多做公益,多做善事,我认为法律对我的判决是公平的,我在缓刑改造期间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取得自由。如今,我真正认识到了知道法、守法的重要性。如今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真的很单薄,从而导致了自己犯罪,我要在思想上,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件事对我来说,算是一件血一样的教训。从今未来我要仔细学习国家法律和党的思想政策,将来别该做的情况,我绝对别要做!记忆过如此的事,我悔而再悔。在未来的生活里,我会让我的心头。永久悬挂着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再也可不能一时冲动。让自己犯下大错。别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苦,我都会坚韧的走下去!取保候审个人思想汇报200字【第二篇】xxxxx公安机关:被申请取保候审人:xxx,男,汉,现年xx岁,家庭住址xxx因涉嫌xxx犯罪,贵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好范文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六十条: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现请求贵公安局对xxx采取取保候审。理由是:年事已高,且已退休赋闲,无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患有…………………………等严重疾病,需要入院治疗,现附上证明材料。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传讯时及时到案;3.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x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请贵公安机关予以批准。保外就医申请书范本xx县公安局:我是xxx的xx,xxx因xxxx被你局xxxx,因xxxxxxxx,需要住院治疗(或哺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xxxxxx规定,特向贵局申请xxxxx,申请人(具保人):xxxx另外你要再填一份保外就医取保书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我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与xxx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关系。罪犯_______________因患病,经公安机关批准,予以保外就医。我愿作为具保人,帮助、督促他在保外就医期间,遵守法纪,积极治疗,接受监督。如发现他有违法犯罪行为,我要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此致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具保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被保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取保候审个人思想汇报200字【第三篇】我叫xxx,在成xxxxxxxxxxxxxxx工作。2014年7月9日因为xxxx公安局依法拘留,7月16日取保候审。作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至于现在不但触犯了法律,让自己抬不起头来,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让家人和我一起承受违法的苦果。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经过这几个月深刻的反省,我认识到我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给单位以及xx系统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被动,严重干扰了xx系统正常的xx秩序。要知道,国法是不容践踏的。现在我回到社会,回到我亲人的身边,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周围的环境依然如故,可是,我再也不是原来的我了,再也不是那个的优秀员工了!我的前途在哪里?下一步我将如何面对?尽管我的思想很乱,可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下面我向组织汇报一下我的近期活动。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在我家居住地安排了我的工作。我现在在xxxxx上班。单位领导并没有因为我的事而放弃我,在我的工作和学习中,时时刻刻都可以感受到各级领导对我的关心。到新的工作岗位后,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努力搞好同志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之余,我认真仔细地学习了党的一些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剖析自己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的道路,并以己为戒,教育身边的同志,通过学习,增强了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了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可以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使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一个人的成长进步,绝不仅仅是在工作上取得点点的成绩,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作风上的培养和锤炼。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党员,既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还要有极强的法律意识和大局观念,否则就会向我一样迷失方向而犯下大错。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坚决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公民。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在工作中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和带领周围的同志,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勤奋努力。虽然我的错误很严重,影响又很恶劣,可是公安机关和组织上并没有放弃我,他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多方协调,积极斡旋,终于为我争取到取保候审,在此,我和我的家人向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和单位领导致以崇高的敬礼和万分的感谢,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是你们拯救了我的人生,拯救了我的家庭。从现在起,我应该时刻警示自己,吸取教训,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不但是对这个错误进行积极改正,还要多方面反省自己自身的缺陷,多方面完善自己。这件事后,我内心里的教训会深刻地烙在我的心里,时刻提醒着我要严格遵守法律,认真学习法律。决不让类似的事在我身上再次发生,同时,我也要以我的亲身感受,向其他同志进行警示,希望大家以我为镜以我为戒,遵守法律,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但丁曾说过;人生就是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在人生的岔路口,你做出什么选择将决定你的一生如何度过。人只能选择一种人生道路,所以要慎重。但也要有魄力,勇于创新和进取。;因此,我要让自己学习好、思想好,并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地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坚决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公民。慢慢地,我必须让自己从凡事从自己出发的角色替换到凡事从党、从大局、从人民、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色。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使自己成为对社会对家人有用的人!困顿中,请相信我还能振翅飞翔!取保候审个人思想汇报200字【第四篇】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规则》《法院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56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