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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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经贸、环保、工商、城管、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24小时开通的检举电话;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向检举人反馈。对检举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第二章消毒管理第六条公共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和已经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具备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个人,必须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或者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第七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环境卫生、水源充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环保、环卫要求;(二)清洗消毒的专用场所大于6平方米;(三)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四)有专用的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池和保洁箱柜;(五)消毒场所地面、墙面防水、防潮,易于清洗;(六)洗涤、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安全;(七)生产经营人员有健康证明;(八)有专、兼职消毒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第八条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除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参考资料,少熬夜!(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消毒设备;(二)消毒餐饮具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和有效期;(三)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小包装以及专门运输工具;(四)有专门的卫生检验室和符合条件的检验人员,能够开展日常卫生检验和监测;(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用房。第九条公共餐饮具自行、集中消毒必须经过批准。具备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并予以公布。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申请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第十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户”标识。使用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使用户”标识。标识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批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标识不得收取费用,制作标识所需经费,列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一条从事公共餐饮具消毒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第十二条从事餐饮经营、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二)重复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袋;(四)不使用保洁柜贮存消毒餐饮具;(五)不悬挂标识或者伪造标识。第十三条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使用其餐饮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第十四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下列事项:(一)食品卫生许可证;(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四)环境卫生状况;(五)公共餐饮具消毒、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六)洗涤剂、消毒剂、食品袋的卫生标准,存放和使用。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餐饮具应当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抽样检验不得向被检人收取费用。提取的餐饮具,检验后要及时归还,损坏的应当赔偿。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检验情况、处理结果等。第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可以向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提取样品;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阻碍执行公务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从事公共餐饮具的消毒工作。第二十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拒不提供的,责令停产,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章餐饮具的卫生2第二十四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第二十五条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卫生餐饮管理制度3参考资料,少熬夜!一、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产看食品质量。3、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活检验报告。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不采购。5、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二、库房管理制度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5、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9、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且有明确标识和规定的食品添加剂。2、使用添加剂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3、适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4、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及种类。5、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中,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四、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参考资料,少熬夜!洗刷干净。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六、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面食制作要严格挑选原料,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2、制作前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3、制作面食前将刀、案板、擀面杖、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5、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7、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七、凉菜制作管理制度1、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3、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凉菜间。4、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5、供加工凉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6、未经清洗的水果、蔬菜、松花蛋等不行带入凉菜间。7、加工凉菜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8、熟食卤菜当日加工,售多少加工多少。9、冷菜现用现配,隔顿隔夜改刀、冷盘,不作卤菜冷盘供应。10、卤食装盘后不交叉重叠存放。11、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八、配餐管理制度1、配餐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餐间。4、配餐台用后擦净并保持清洁。5、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配餐间参考资料,少熬夜!6、严禁用不洁盛器(饭盒)供餐九、裱花制作管理制度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3、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4、加工裱花蛋糕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5、加工蛋糕前先检查原料质量,原料不新鲜或感官异常不加工。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7、严禁用不洁包装盒盛放成品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3、禽畜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4、腌制间(区域)、烧烤卤肉(区域)、晾晒(区域)、容器不能混放。5、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3、所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4、患有痢疾、腹泻、咳嗽、皮肤破损化脓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要避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直至疾病痊愈。十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保管制度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1、热力消毒按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的程序进行。、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c的水中煮沸10分钟。、蒸气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c,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红外线消毒:将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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