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视域的实践与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中国式现代化,必然包括中国式社会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在对当前社会基层治理实践总结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对“枫桥经验”进行时代化、系统化、理论化研究,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联系实际的社会基层治理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提出,是对社会治理领域具体经验所作的全新提法,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生命力。一、诸暨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的实践做法。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发挥“务实、应时、灵活”三大优势,跳出“枫桥经验”是平安综治经验的思维定式,因地制宜提出了“大治理”的概念,按照“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群众路线是基本立场,解决问题是最终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这一思路,把“枫桥经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子,为推进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经验。(一)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领导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落到基层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优势。诸暨在“枫桥经验”实践中,始终旗帜鲜明地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把基层党建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实施基层党建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发展引领、服务引领“五大引领”工程,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xx年以来,诸暨加快探索构建自我革命的内部监督体系,持续推动监督机制、效能、力量迭代升级。xx省内首创深化“四责协同”、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机制,厘清各级党委、党委“一把手”、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五方责任。分类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130项责任清单,同步重塑报告评议机制,由纪委监委、党委办、组织部门常态化开展合评联评,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也报告监督责任和面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支部建在小区上、监督落到最小权力单元上等机制,全市设置支部监督信息员3127人,将党内监督延伸到支部一级,有效增强基层社会管控力。(二)坚持人民主体根本立场,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其本质在于人民主体性。近年来,诸暨积极构建以群众、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外部监督体系,探索走出新时代群众路线的新途径。为支持群众表达诉求,组建市镇村三级“清廉建设顾问团”,聚集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企业家、乡贤等各方力量,充分保障基层监督的人民性、多元性。出台《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和清廉顾问履职指导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监督力量日常运作、队伍建设、业务培训的指导管理,更好发挥基层监督作用。作为民营经济强市,积极引入企业家辅助基层监督治理,支持市内企业家和社会人士成立浣江亲清企业联盟促进会,定期下沉企业收集、上报营商环境有关意见建议、干部党性作风问题,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服务机制。拓宽纪检监察机关与企业信息互通渠道,聘请21名理事担任“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浣江亲清企业联盟促进会沟通协调暂行办法》,建立“月度信息收集、季度座谈、半年评议、联系协作、协调解决”五项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基层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衔接,助力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据第三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近三年诸暨清廉满意度始终保持xx第一。(三)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切口,强化基层治理原动力。“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本原要义,体现了源头治理、前端防控的治理理念。随着时代变迁,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导致基层社会问题相应变化,但“枫桥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根本任务并没有改变。实践中,诸暨将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更多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段控制和前期处置上,不断提高对各类矛盾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xx年以来,xx持续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诸暨率先开展“守初心践使命”大整顿大提升五大专项行动,围绕群众诉求应对、群众权益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权力运行规范、干部形象提升等五方面重点,推动整改各类问题5069个,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党风引领政风民风,出台干部执行力标准,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执行责任,从严纠治“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三错”观念,全力营造勤廉政治生态;探索“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举措,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处置“四个态度”,违纪违法坚决查处,失职失责问责追责,工作失误容错纠错,诬告陷害澄清正名。近三年,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675人次,“初病微祸”治理成效显著。(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基层治理硬实力。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解,在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具有稳定预期、不留隐患的优点。当前社会资源分配由党委政府主导,通过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来具体落实,用权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决定利益分配是否平衡,由此引发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通过法治监督保障分配政策的公平性来协调解决。xx年以来,诸暨着力推动公权力运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截至2023年2月,全市编制权责清单5104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4817份,实现90个市级部门、23个镇乡(街道)全覆盖。同步健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编制基层重点事项治理“微九条”,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切实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最大限度支持保障群众在法治框架下开展自治。(五)开发数字化监督应用场景,注入基层治理变革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枫桥经验”是一种开放式的工作机制而不是固化的实体规则,应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因应时势发展完善,同样面临着制度性重塑和现代治理体系革命的时代命题。诸暨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打破基层治理条线工作中的数据壁垒,对工作机制进行系统性重塑,创建各类数字化应用场景。如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清廉建设综合监督平台,连接30个部门业务平台,贯通省市县三级数据,归集相关数据100余万条,实现基层公权力行使全周期在线运行、留痕追溯、监督预警,深挖细查背后党性作风问题,监督推动乡镇、村社、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透明化水平。该项目被xx省纪委省监委评为xx年度“最佳场景”,诸暨参与协作的“建立健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机制”获评xx省“改革突破金奖”。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时代内涵的必要性。“枫桥经验”是最务实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在不同时期都有着鲜明的工作定位和相应的工作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层社会存在的矛盾与问题相应变化,“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典范,必须根据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一)经济社会发生全面深刻的结构性变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形式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社会模式也逐步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发展成为当前的商业社会。与之相对应,受经济高速发展与城市化、信息化进程加快等影响,基层社会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人口分布、城乡关系、治理体系等正经历快速转型发展,教育、民生、交通等社会公共资源向城市倾斜,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聚集,导致部分农村地区传统村落结构被破坏,出现地域认同感淡化、村民自主性缺失、要素流失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在各方面因素推动下,当前基层社会已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心理距离、感情距离正在疏远,社会问题的重点不再是群众纠纷、社会治安和安全保障等表象问题,更多的是公共服务和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二)新形势下基层社会逐步衍生新的干群矛盾。一方面,群众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对自身权利的诉求日趋强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更加注重维护自身权利,遇到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主动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第二,更加追求政府公平公正,对政府依法履职和干部党性作风有了更高期待和要求,同时必然伴生更多质疑和不满;第三,更加要求政策公开透明,群众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各个方面知情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第四,更加主动进行舆论监督,对言论自由的主张进一步扩张,不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习惯通过网络、自媒体等各种平台积极发声。另一方面,干部仍未摆脱权力惯性,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一是权力任性,官本位思想作祟,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行事霸道;二是权力寻租,受腐败亚文化滋生蔓延等因素影响,以权谋私等行为禁而不绝;三是权力缺位,躺平思想盛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担当不作为;四是权力推诿,遇事习惯踢皮球,责任转嫁、相互推责;五是权力膨胀,表现为一些部门自我授权、自我扩权。(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正在变革重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治理的基本纲领,继续从政法综治视角理解和应用“枫桥经验”,有其历史局限性和现实狭隘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群众不再是单纯的政府管理和服务对象,而是成为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改变现有治理思路和工作机制,从“四个全面”视域出发,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解决基层社会干群矛盾的根本方向和思路遵循,引导群众有序有效规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广泛参与者,真正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四)基层社会从治理末梢转变为治理靶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推动管理服务下移、权限下放、资源下沉,将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xx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从操作层面对治理重心下移作出了更细化的布局安排。自重心下移改革实践推开以来,各地向基层赋权增能效果显著,乡镇已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核心。如诸暨492个行政村实现便民服务中心百分百覆盖,1269项执法事项、85%的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乡镇,68.27%的信访矛盾调解在一线。“枫桥经验”本质上是党组织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协调一切积极因素,解决社会基层矛盾和问题的一种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党的建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基层党委领导群众共同治理是“枫桥经验”发展演进的根本保障。(五)基层治理主体日趋多元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基层治理力量,是“枫桥经验”的基本思路和社会基层治理的方法论。当前基层事务日益复杂多样,仅仅依靠乡镇党委“单打独斗”往往难以应对,甚至还会出现“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好”,甚至“政府干着、群众看着”的被动局面。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创新和加强基层治理,仅仅依靠转变政府职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首先是发挥党组织的力量。党委政府在基层治理中主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兜底保障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起着引领和带头作用,同时还以自身为载体,架起党委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其次是调动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社会组织重新把群众组织发动起来,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镇村一线矛盾调解能力。再次是借助群众的力量。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中,引领创新更多村民自治的有效方式,如建立村民说事、村级监察议事会、支部监督信息员、清廉建设顾问团等切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非正式治理载体,构建多元化的基层民主实践。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路与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