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三十九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二)五、套期会计的披露(一)、企业应当就各类套期进行如下披露:1.套期关系的描述;2.套期工具的描述及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3.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二)、企业应当就现金流量套期进行如下披露:1.现金流量预期发生的期间,以及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时间;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有关的信息:(1)本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额;(2)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即无效套期部分);(3)本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的金额;(4)本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直接计入因被套期且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而确认的非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或所承担非金融负债的初始入账价值中的金额。(5)以前期间采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本期预期不会发生的预期交易的信息。(三)、企业应当就公允价值套期披露本期发生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以及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利得或损失。六、施行本准则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的影响由于本准则施行前,国内企业可选择的套期工具较少,套期业务开展并不普遍,预计对绝大多数企业首次采用本准则而言,并无明显影响。个别行业和企业,如金融业、大宗商品交易企业(如参加铜、大豆等期货交易)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原有会计处理,套期工具的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未被纳入表内,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也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其已经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标准,现在采用套期会计方法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抵销结果,在同一财务报表期间的损益中予以确认进行处理,并不会对企业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产生明显的影响。七、《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对传统财务会计的改变(一)、改变传统的财务会计要素概念传统财务会计要素概念是“事后发生”,资产和负债都必须是过去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产生的,而套期是以合约为基础的,合约所约定的交易多在未来发生。(二)、改变传统财务要素会计计量模式传统财务要素计量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按套期保值准则规定对金融工具实施公允价值计量,执行新准则后财务会计要素计量就是混合计量模式,即有历史成本计量也有公允价值计量。(三)、对传统财务报告的改变按照套期保值会计进行核算后,企业通过套期保值业务导致的资产、负债均已作为表内项目反映在报表里,同时,由于市场变动可能导致的收益、损失也通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过递延在表内有所体现,同过去表外披露的方式相比更好的反映了企业的收益和风险。十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应用指南准则原会计处理方法科目与分录新会计处理方法科目与分录投资性房地产原无此准则,不划分投资性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设置“存货—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固定资产中的房地产对外出租的,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后续计量:成本模式。成本计量“出租开发产品”按期摊销出租产品的成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计后金存货—出租开发产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贷记“存货—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借记“**费用—折旧”,贷记“累计折旧”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记“无形资产”借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改良”或“**费用—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确认条件:1、企业能够取得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确认条件的,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后续计量:1、成本模式:比照《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条件(1)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能够从房地产市场上取得。成本计量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视为改良,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借记“损失”,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贷记“利得”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改良”或“**费用—投资性房地产改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借记“固定资产—自用房地产”、“存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减值准备会计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反之计入当期费用。转换:1、成本模式:房地产转换后的入帐价值以其转换前的账面价值确定;2、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以转换日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转换日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将其差额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计入当期损益,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处置:出售、转让或报废、毁损时,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不涉及追溯调整货—开发产品”、“损失”,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利得”;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损失”,贷记“固定资产—自用房地产”、“存货—开发产品”、“利得”、“资本公积”借记“银行存款等”“税、费”、“损失”,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利得”十八、《外币折算》准则应用指南一、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相关内容的主要差异本准则是新制定准则,没有旧准则可以对比,但可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条的相关内容对应。主要差异如下:1、增加了记账本位币的定义及如何选定记账本位币;2、增加了变更记账本位币的会计处理:采用变更日汇率折算;3、增加了处置境外经营的会计处理:已列入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折算差额转入当期损益;4、没有规定分账制记账方法。二、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新《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内容相对应,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如下:1、新准则没有提到记账本位币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如何处理,也没有相应通货膨胀经济下的会计准则;而国际会计准则第14条提到“如果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货币,则主体财务报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进行重述。”2、新准则第十一条,对会计期末以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处理时,只提到了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第23条提到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汇率进行折算”。3、新准则对主体对境外经营的带有投资性质的长期应收、长期应付款净额,期末的汇率调整没有专门说明,国际会计准则15条及32、33、48条规定:“在同时包括国外经营和报表主体的财务报表中,这些汇兑差额初始确认时,应单独列作权益项目,并且在对该净额进行处置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4、新准则中只提到记账本位币,列报货币则只提到人民币,国际会计准则38条中提出“主体财务报表可以按任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如果列报货币不同于主体的功能货币,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需要折算成列报货币”。三、涉及的主要科目及使用说明(一)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汇兑损益、少数股东权益、投资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二)使用说明由于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相关条款相比,没有太多的差异,只是更完善。因此在采用新准则对原会计核算和披露方面影响较小。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境外经营”在会计期间内存在变更记帐本位币的形式,对其所有汇率进行核实,若是变更时所有报表项目采用变更当日汇率进行折算则不需要进行调整;若采用的不是变更当日汇率则调整为变更当日汇率。2、会计报表结构会有相应改变,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比例分开,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并入少数股东权益中。3、对当期所处置的“境外经营”,已列入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该境外经营相关部分,自所有者权益项目中转入当期损益。四、主要会计分录举例例:A公司于2005年1月1日与B公司合资在美国投资C公司,C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其中A公司出资800万美元,占80%;B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占20%。A公司本部2005年实现净利2000万人民币,C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200万美元。2006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20%股分转让,转让收益为2000万人民币。假定A公司实收资本为16000万元,A公司和C公司净分配利润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若不考虑相关税费,对A及C公司2005年初、年末的权益变化进行计算并做出相应会计分录。同时对A公司转让20%股份做相应会计处理。2005年1月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8.27;2005年12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8.07;2005年平均汇率为:(8.27+8.07)/2=8.17。(一)对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报表中作为权益列示A公司2005年末合并资产负债底稿表权益部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A公司C公司合计抵消合并股本16000827024270-661617654A公司66166616-66160B公司165416541654盈余公积200163.4363.4-130.72232.68未分配利润2107.21470.63577.8-1176.482401.3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20-220-220所有者权益18307.2990428211.2-7923.2217221、按原制度编制相关分录及财务处理:(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计算:①股本按期初汇率折算,而资产负债按期末汇率折算;②损益利润表项目按平均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000*(8.07-8.27)+200*(8.07-8.17)=-220万元(2)A公司按80%权益法做账:本期对C公司投资增加权益=200*80%*8.17=1370.20(万元)借:长期投资1307.20贷:投资收益1307.20(3)A公司与C公司进行合并抵销:2005年末A长期投资账面余额=800*8.27+1307.20=7923.20(万元)借:股本-A公司6616(=800*8.27)盈余公积130.72(=20*8.17*0.8)未分配利润1176.48[=(200-20)*8.17*0.8]贷:长期投资7923.202、按新准则规定进行调整(1)归集少数股东权益①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记入少数股东权益:-220*20%=-44(万元)②计算其他权益项目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盈余公积:163.40*0.2=32.68(万元)未分配利润:1470.60*0.2=294.12(万元)公司:1654万元③将上述项目调入少数股东权益借:股本-B公司1654盈余公积32.68未分配利润294.1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44贷:少数股东权益1936.80(2)按新准则要求将少数股东权益做为权益项目在报表列示项目金额(万元)股本17654盈余公积200未分配利润2107.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76少数股东权益1936.80所有者权益合计21722(二)A公司对C公司部分股权进行处置时的相关处理2006年1月1日,A公司将其所持有的C公司20%股份转让,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