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023年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印花税税率通用4篇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2023年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印花税税率通用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印花税税率【第一篇】接受服务者(甲方):xxxxxxxxxx_提供服务者(乙方):xxxxxxxxxx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第一条服务项目乙方提供摄像师xxxxxxxxxx_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xxxxxxxxxx_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2/12xxxxxxxxxx_摄像师姓名xxxxxxxxxx_联系电话xxxxxxxxxx_。(二)摄像机要求:□数码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模拟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三)后期制作要求: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xxxxxxxxxx_分钟,并以xxxxxxxxxx_文件格式,制成□□cd□xxxxxxxxxx_,数量xxxxxxxxxx_碟。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xxxxxxxxxx_。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xxxxxxxxxx_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xxxx_。xxxx_。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xxxxxxxxxx_。第四条交付时间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至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第五条服务期限(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xxxxxxxxxx_小3/12时;拍摄起始时间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xxxxxxxxxx_时xxxxxxxxxx_分;拍摄起始地点xxxxxxxxxx_。(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前。第六条报酬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_元,即(小写)xxxxxxxxxx_元。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xxxxxxxxxx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xxxxxxxxxx_(二)付款期限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xxxxxxxxxx_%,即xxxxxxxxxx_元;第二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第三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第八条其他约定(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4/12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七)制成的cd或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177;播放设备。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印花税税率【第二篇】签订合同双方: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咨询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使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第一条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5/12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元。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6/12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七条其它____。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v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交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__等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甲方):____地址:____负责人:____电话:____联系人:____银行帐户:____咨询单位(乙方):____地址:____负责人:____电话:____联系人:____银行帐户:______年__月__日订7/12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印花税税率【第三篇】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工程结算。服务类别:结算审核乙方须: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8/12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9/12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人:签约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10/12工程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印花税税率【第四篇】上诉人(原审被告):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地址:xx市zz区美湖路zz号法定代表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z女士地址:xx市xx区xx街原审被告:xx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xx东路xx号法定代表人:1、撤销原审判决之第一、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及二审全部诉讼费用。上诉人xxv置业顾问有限公司、xx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许《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之第一、二项,特提起上诉,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首先,上诉人委托合同项下义务为提供装修咨询服务,而不是进行实际的装修施工。其次,上诉人已经为许华提供了xx苑精装修选集。该选集根据不同户型及各个类型的潜在客户群,分别制作了不同风格及多元功能的装修方案,该选集并附有各方案项下之图纸,可以说,上诉人已经充分、有效、善意的履行了装修咨询义务。最后,至于装修方案最终未能付诸实施,原因并不在上诉人或者同洲公司,而在许华,原因正是许华不履行认购书、拒11/12绝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上诉人已经充分履行了委托合同的装修咨询义务。原审法院并未对上诉人充分履行装修咨询服务义务的事实予以认定,系属认定事实不清。前已述之,上诉人充分履行装修咨询服务义务,那么,根据合同法第405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及合同约定,上诉人就应该依约足额相应报酬,事实上,许华也付清了相应的装修咨询报酬。因此,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客观上不存在委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前提。反观原审判决,在认定上诉人与许华之间就装修咨询事项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迳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支持了许华解除合同的诉求,系属适用法律错误。总之,上诉人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误。委托购房及装修咨询合同已因合同相对方均充分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上诉人获取报酬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无需向许华退还任何款项。请贵院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盖章)12/12日期: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