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规范2010年9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切实做好内部控制评价,不断实现内部控制自我提升–财政部《周易》:“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控制自我评估”,即每个企业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达成内部控制的目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其基本特征:关注业务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员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活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作用内部控制评价有助于企业自我完善内控体系。内部控制评价有助于提升企业市场形象和公众认可度。内部控制评价有助于实现与政府监管的协调互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要性原则: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客观性原则:准确揭示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形式和职责安排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评价指引,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报告形式等,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形式和职责安排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形式企业可以授权内部审计机构或专门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有关方面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职责和任务无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董事会、经理层和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职能作用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内部控制评价应紧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企业应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各项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定具体评价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底稿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企业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工作底稿可以是通过一系列评价表格加以实现。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主要分为:1.准备阶段(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2)组成评价工作组。2.实施阶段(1)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2)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3)开展现场检查测试。3.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4.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频率企业每年应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予以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内部监督程序无效,或所提供信息不足以说明内部控制有效,应增加评价的频率。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缺陷的定义与分类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第一,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第二,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重大缺陷: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无效重要缺陷: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重大缺陷: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无效重要缺陷: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定性和定量的认定标准,根据其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认定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即涉及金额大小,既可以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制定,也可以根据其直接损失占本企业资产、销售收入及利润等的比率确定;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可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国有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当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改进情况,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一般还应当反映缺陷对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并以适当的形式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重大缺陷应当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缺陷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可以单独报告,也可以作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应定期(至少每年)报告,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对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及整改方案,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并审定。如果出现不适合向经理层报告的情形,例如存在与管理层舞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或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应当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对于一般缺陷,可以与企业经理层报告,并视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及期限企业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并追究有关机构或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当就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并报经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批准。获批后,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目标、内容、步骤、措施、方法和期限。整改期限超过一年的,整改目标应明确近期和远期目标以及相应的整改工作内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和本指引,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种类、格式和内容,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报经批准后对外报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报告一般内容董事会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评价报告的编制时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分为定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非定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主体:包括单个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应当关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月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应当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