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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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我市的相关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全力整改,现已达到整改目标,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胭脂湖街道杨梅山村,三面环水,占地面积亩,于2011年11月投入运行,承担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建设单位为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主管单位为沅江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更名为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接运营管理单位为沅江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19年更名为沅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设计库容为121万立方米,目前已填埋108万立方米。2018年以来,日平均填埋量为360吨,日平均渗滤液产生量为90吨,并逐年增加,2021年上半年日平均填埋量达421吨,日平均渗滤液产生量为125吨。二、整治任务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沅江市在2019年上报整改销号。督察发现,垃圾填埋厂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且长期未联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渗滤液调节池满溢风险突出,废水转运台账不规范,渗滤液处理后部分废水用于冲洗、绿化、降尘,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提供虚假台账。沅江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整改不实,整改措施浮于表面,在整改没有到位、污染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仍然通过了逐级核查验收,并上报完成整改和销号。三、主要做法(一)查找问题根源通过深入反省剖析我市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思想认识不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之不深、悟之不透、行之不力,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缺乏足够定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2.整改落实不力。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问题是2018年湖南省环保督察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批交办问题。虽然我市曾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但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深入实施,相关设计、论证没有实事求是,监管、把关没有抓紧抓实,对垃圾处理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没有全过程、全方位的排查,对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没有督促到位,导致整改销号工作不严不实。3.工作作风不实。市城管执法局和市环卫中心作为主管部门和直接运营管理单位,履职履责不到位。一些负责同志责任担当缺失,了解情况不够,督促检查不力,不在整改上下功夫,反而在应付督察上动脑筋。虽然近年来我市着力修复政治生态,推进作风建设提升,但仍没有完全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出了问题查处失于宽软,导致一些干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4.工作标准不高。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对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整改问题存在“差不多”“过得去”的思想,执行整改标准不高,与“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整改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整改措施到位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时任市委书记黄育文多次召开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和专题会。时任市长杨智勇多次现场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常务副市长丁晓明、市委统战部长高应良、副市长夏鑫等市级领导多次到垃圾场督查指导,城管执法局长杨建军、分管副局长韩业跃,每天进入场内指导督办各项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组织和严密部署下,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加速实施。一是我市各级各单位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认识差距,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找工作差距,对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找整改差距。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各单位日常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督办环境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研,组织专家研讨,制定了《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特批整治资金1803余万元,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整改,并利用社会资金1860万元对填埋区气体进行资源化利用,后期将继续投入4000万元对二库区进行整治,坚决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整治到位。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住建、环保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杜绝应付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问题反弹等现象。四、整治完成情况通过近三年来沅江市委、沅江市城管执法局和垃圾填埋场等各级领导的共同发力,全面整治,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规范运行,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环保督察销号程序销号,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如下:1.安装全新渗滤液处理设施出口在线监控设备。2020年10月27日连线益阳市环保在线监控系统,通过30天数据比对试验,已由益阳市环保部门验收并联网上线。2.聘请省环科院专家编治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沅江市琼湖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对填埋区作业面外实施防渗膜全覆盖,规范填埋区作业裸露面(控制在600平方米以下),堆体整形及周边围堰、库区底防渗膜焊接加长锚固,新建导排沟、修复原导排沟,完善了雨污分流系统,于2020年12月底前已完成整改。3.对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设备和处理工艺提质改造,提升现在渗滤液处理能力;新建一套日处理100吨/天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在产水;新增中联环境4套DTRO处理设备,大大提升了渗滤液处理能力;新购湖南北控威保特公司渗滤液总氮深度处理系统,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目前整个渗滤液处理站产水能力为每天200吨左右;通过租用湖南亿康公司和广东台泉公司的渗滤液处理应急设备处理一库区和调节池渗滤液17000吨,大大减少了渗滤液的库存,并制定了调节池覆盖方案,按方案对调节池进行2MM厚的HDPE膜覆盖。4.由沅江市设计院设计,沅江市琼湖投资有限公司新建6000米DN160压力管网排水系统,将渗滤液处理系统产水和二库区雨水排入污水管网输送到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2020年12月完成压力管排水系统铺设工程并正式开始排水。5.由市纪委监委对负有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坚决追责问责,其中对环卫中心原主任、原分管副主任及原垃圾场正副场长等5人分别给予了留党察看、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和免职、降级等行政处分,对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环卫中心主任等人给予了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垃圾填埋场已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并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市委各级领导及局党组等曾多次来场部进行各项工作督查、调研。五、下一步工作1.针对我市垃圾填埋场存在难以发现的环境隐患,我市委托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系统地对垃圾处理服务中心“把脉问诊”,坚决按照《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继续强化对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问题反弹。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处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逐步以制度管场、以制度管人、以考核标准来实现长效管理机制。3.我市将以此次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目前,我们已将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打造成公园式场地,加大了绿化与美化力度,分别建成了樱花园、玫瑰园、桃花园;加大设备、设施投入力度,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建设好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站,变废为宝,实现环保效益最大化,将我市垃圾处理填埋场建成全省县级第一的垃圾处理环保示范产业园,实现垃圾处理环保效益最大化。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移交重点问题)整改任务“宁乡县道林镇鑫星村乱采乱挖、生态破坏问题”已于4月24日完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交办的信访件情况交办问题主要内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反映的宁乡县道林镇鑫星村乱采乱挖、生态破坏问题,当地上报办结销号,现场检查发现未按照治理方案实施到位,山水冲刷土壤等问题仍然存在,生态覆绿效果不佳,直至督察进驻时才整改到位。二、整改要求1、在采挖区域实施土方回填平整和种植树苗、撒播草籽覆绿工程。加强绿化植物人工养护,提高成活率。2、开展周边环境整治,耐火材料厂外围砌墙封堵,对剩余耐火材料及成品、各个矿坑的石质陡崖和边坡实行绿网覆盖。3、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防止盗采现象死灰复燃。三、基本情况宁乡市道林镇鑫星村耐火泥因多年无序开采造成了生态破坏,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2017年以来,我局共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进行修复治理,目前已达到整改要求。四、2021年整改情况2021年2月28日,按照《长沙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继续进行生态修复。3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湘云现场调研,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我局再次安排资金近400万元,完成被破坏山体的覆绿和山水冲刷土壤问题的整改。1、平整复绿工程。在采挖区域实施土方回填平整和种植树苗、撒播草籽覆绿,种植树苗2000株,撒播草籽1吨,对140亩山体进行覆绿工程;组织60人加强绿化植物人工养护,保水保肥,提高成活率,今年4月底前,组织人员对所有苗木进行施肥,补种草籽;对水毁的山体继续做好水沟护砌;对陡峭石壁进行挂网和泥浆草籽喷种。2、周边环境整治情况。开展周边环境整治,在耐火材料厂外围砌米的红砖墙进行封堵,剩余耐火泥材料及成品、各个矿坑的石质陡崖和边坡实行绿网覆盖;在枫林冲组、山东巷子组、佘家岭组、大坟山组重点区域安装4个视频监控设备,对进出路段及矿山体监控,防止盗采现象死灰复燃。根据《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销号资料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已完成“宁乡县道林镇鑫星村乱采乱挖、生态破坏问题”的整改工作。信访调查结果通过宁乡市人民政府网站中“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栏目向社会公开。以上情况,请予销号。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之年,闻喜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线,以持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立足县情,严格贯彻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县域12家事业单位、14家医疗机构、54家中小学校、18家工业用燃煤锅炉及801个餐饮业燃煤炉灶均已全部淘汰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二)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居民“煤改气”348户、“煤改电”3809户,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集中供热小区及村镇共完成7100户。(三)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工作。对76家涉工业窑炉的企业下达了专项整治任务。山西建龙钢铁投资亿元对烧结、发电等工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6家企业完成煤气发生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工作;48家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工作。(四)VOC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有色行业煤气站VOC实施专项整治,并同时开展餐饮经营业VOC治理。目前,4家金属镁企业和801家餐饮行业均已完成了治理任务。(五)夏季错峰生产工作。一是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对工业企业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二是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全县范围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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