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资源★★★【摘要】本文从博弈的角度研究实行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结合,使得内部控制更好地发挥效用,而不是成为挂在墙上的文件。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对内部控制的影响,体现在权力的博弈中。只有各种权利在博弈中达到均衡点,内部控制逐渐完善,实现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控制过程有效整合。【关键词】内部控制博弈公司治理一、研究背景2001年12月2日,美国安然公司正式申请破产,这个在美国500强公司中排名第7的大公司突然破产,使世界经济界和政治界为之震动。业界人士对安然公司的破产分析了很多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来自公司的控制结构问题——安然公司的内部制衡机制丧失,董事会作为最重要的监管环节却最无效;公司高层主管中饱私囊,领导集团成为一个惟利是图的集合体。安然公司的破产给了我们很多启示,公司兴衰的根本原因不是在外部,而在内部,在内部控制中。二、国内外研究成果国外的内部控制经历了内部牵制阶段、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框架这样四个阶段。客观地讲,我国近几年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是以会计控制和审计评价为主线的,会计导向的典型代表是我国目前已发布的内部控制法律法规,它们是以内部会计控制为核心的,基本上没有涉及管理控制等非会计控制领域,甚至没有包括审计方面的内容。很多学者认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从“贯彻落实实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点出发,张俊民(2001)探讨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构造及其分层设计的基本思想,他认为企业产权关系、治理结构中管理权限安排结构及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多样性是构造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基础。朱荣恩等(2004)通过问卷调查分析了中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实施情况,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和建议。审计导向下的内部控制研究则主要集中于审计程序与方法的应用、审计成本的节约、审计效率的提高和审计风险的控制(杨有红等2004)。随着COSO报告在中国影响的日益增强,我国学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也逐渐超越了内部会计控制的界限。吴水澎等(2000)在国内较早地介绍了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框架及进展,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通过对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失效案例的分析,他们建议由权威部门制定内部控制的标准体系,并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做出强制性安排,做到二者并举(吴水澎等,2000)。方红星(2002)试图把内部控制与审计联结起来,认为内部控制是在审计目标定位主导下发展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的历史渊源和逻辑联系,完全可以从“组织效率”角度做出科学的分析和解释。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关注在近年来也逐渐成为研究热点。阎达五等(2000)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目标随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呈多元化趋势,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冯均科(2001)从产权结构特征出发,认为内部控制效率的提高应当针对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采取相应的对策。程新生(2004)、杨有红等(2004)和李连华(2004)则探讨了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连接与互动关系,试图为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寻求一些新的发现。此外,还有些学者采用相关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刘明辉等(2002)借鉴了契约理论和经典经济学理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性质和内涵作了一定的探讨。三、博弈的模型本文主要是从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来探讨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下面给出博弈问题的模型。博弈的问题是这样的:董事会欲越权给自己谋私利,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越权行为。如果董事会有越权行为而监事会一般谨慎地监督没有发现越权行为,则董事会就能为自己谋得价值为V的利益;如果董事会越权时监事会谨慎地监督,则董事会就会被发现,面临一系列的惩罚。设董事会越权被发现后的负效用为-P,监事会一般谨慎地监督而董事会不越权监事会有S的正效用,因不监督董事会越权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其负效用为-D。而如果董事会不越权,则监事会既无所得也无所失,监事会监督意味着出一份力挣一份钱,没有得失。假设监事会只要愿意谨慎监督就要多付出一定的成本(-S),就可以查出董事会的越权行为。双方的得益距阵如下表所示:这是一个非对称的非零和博弈。根据图中得益数字下划短线和箭头的方向很容易明白,这个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因为假设董事会选择“越权”的策略,那么对监事会而言最好的策略是选择谨慎,这样可以完成自己的职责,并保住自己的工作;但当监事会选择“谨慎”时,董事会的正确策略是“不越权”而不是“越权”;既然董事会选择“不越权”比较合算,当然监事会选择“一般谨慎”比较合算;而监事会一般谨慎时,董事会“不越权”又白不越权,当然要越权……这种一环套一环的因果循环永远不可能停止,无论从哪里开始都一样。这个博弈的前提是:双方同时作出策略选择,不能让对方预先知道或猜到自己的策略,应该以随机的方式选择策略。图中从S到-D连线的纵坐标就是在横坐标对应的董事会“越权”概率下,监事会选择“一般谨慎”的期望得益。该线与横轴的交点Pt*就是董事会选择“越权”概率的最佳水平,选择不越权的最佳概率则为1-Pt*。S到-D连线上每一点的纵坐标,就是在董事会选择该点横坐标表示的“越权”概率Pt*时,监事会选择“一般谨慎”策略的期望得益S(1-Pt)+(-D)Pt。假设董事会的“越权”概率大于Pt*,此时监事会“一般谨慎”的期望得益小于0,因此肯定百分之百选择“谨慎”,从而董事会越权一次被惩罚一次有赔无赚,因此对董事会来说大于Pt*的概率是不可取的。反过来,如果董事会“越权”的概率小于Pt*,则监事会“一般谨慎”的期望得益大于0,因此监事会选择“一般谨慎”是可取的,此时董事会不用害怕被发现,越权的概率越来越大,因此它会使“越权”的概率趋向Pt*,均衡点是董事会分别以Pt*和1-Pt*选择“越权”和“不越权”。此时监事会“一般谨慎”和“谨慎”的期望得益都等于0,选择纯策略“一般谨慎”和“谨慎”,或混合策略的期望得益都是相同的。监事会采取“一般谨慎”和“谨慎”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确定。结论如图2中的Pg*和1-Pg*是监事会的最佳概率选择。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博弈中,董事会分别以概率Pt*和1-Pt*随机选择“越权”和“不越权”,监事会分别以概率Pg*和1-Pg*随机选择“一般谨慎”和“谨慎”时,双方都不能通过改变策略或概率来改善自己的期望得益,因此构成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这是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这种混合策略均衡,其实就是一种“激励的悖论”。首先考察证监会等有关部门为了抑制越权现象而加重对董事会的惩罚时会出现的结果。对于董事会的惩罚加重会使得P增大,在图2中,这相当于-P向下移动到-P’。如果监事会的混合概率不变,此时董事会“越权”的期望得益变为负值,因此董事会停止“越权”。但是在长期中,董事会减少“越权”会使监事会更多地选择“一般谨慎”,最终监事会将“一般谨慎”的概率提高到Pg*’,达到新的均衡,而此时董事会“越权”的期望得益又恢复到0,它会重新选择混合策略。由于董事会的混合策略概率分布是由图1决定的,并不受P值的影响,因此政府加重对董事会的惩罚从长期看并不能抑制越权,最多只能抑制短期的越权发生率,相反,它的主要作用是使得监事会更多地偷懒。同样的,我们可以讨论加重对失职的监事会的处罚会出现什么结果。加重对监事会的处罚意味着D增大到D’。此时,如果董事会“越权”的概率不变,那么监事会的期望得益变为负值,监事会肯定会选择谨慎。监事会“谨慎”董事会只能减少“越权”的概率,直到将Pt*降到Pt*‘,此时监事会又会恢复混合策略,达到新的混合策略均衡。这就是说,加重对监事会的处罚在短期中的效果是使监事会真正尽职,但在长期中并不能使监事会更尽职,监事会的勤勉程度不是由D决定的。加重处罚失职监事会是降低“越权”发生的概率。四、博弈的结果从以上的博弈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因为监事会不可能对每一事件都进行非常谨慎地监督,所以会出现由于谨慎程度不够没有发现越权的情况。从以上模型可以直观看出公司的治理结构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直接影响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公司组织结构中股东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监事会之间、董事会与管理人员之间、管理人员与一般工作人员之间都存在权利的制衡,这种权力制衡过程就是博弈的过程。这种博弈的结果可以让我们在评价控制环境、制定和实施控制程序、进行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建立监督机制时提供支持的依据,促使内部控制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上的博弈模型有一定的缺陷,假设太多。假设双方是同时进行博弈的,而且对得益是确知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博弈有时不是同时进行的,而且监事会的得益自己不能决定的,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双方的博弈地位不平等的。博弈论是分析内部控制活动的适宜工具。COSO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与监督等许多内容都可以纳入博弈分析框架重新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