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4篇在日常交易当中,合同贯穿于企业的每一项经营活动中,带上合同范本跟他人谈合作,能够表示我们的诚意,公司未及时收回公章,导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根据您的需要,合同范本网的编辑精心分享的“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4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篇1甲方)承租方:xx(乙方)承建方:为确保东升鸿福大饭店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昌吉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检查,因(乙方)安全检查员检查力度不到位,经(甲方)查出隐患,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300元罚款。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甲方)东升鸿福大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甲方)负责监督检查。9、(乙方)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甲方)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12、(乙方)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需与饭店现使用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甲方)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2)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4)施工人员在饭店内应履行饭店规定,不得使用一楼、二楼、三楼等营业区域卫生间,只可使用四楼员工卫生间,更不得在卫生间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5)施工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6)施工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饭店保卫部备案;由甲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21、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承租方(甲方):承建方(乙方):日期: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篇2消防管理协议书为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力争消灭一般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依据国家和无锡市有关消防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标准,明确双方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协议。甲方:乙方:(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传达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甲方负责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责任制度并向乙方贯彻落实,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组成义务消防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迅速整改,消除隐患,建立规范化档案资料。3、甲方负责消防管理例会制度和检查制度;组织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落实情况大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甲方向乙方下达签改通告书,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4、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5、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6、对乙方工程所需的部分消防技术资料进行业务指导。7、对乙方在施工中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8、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的整改工作。9、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器材的灭火工具、定期安排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使之完好齐全。10、建立施工消防奖罚制度,对于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管理规定行为者,根据行为结果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者,送交公安司法部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堆积,违者按甲方的奖罚规定处罚。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参加工地消防会议,消防会议决议。3、易燃、易爆材料必须专库存放,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易燃仓库极其附近不准明火作业及吸烟,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4、指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5、组织义务消防队,人员不少于30人,并接受专门训练,一旦遇到火灾时,能够积极完成火灾报警、启动水泵、扑救等一系列的工作,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消防业务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在出现紧急情况,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前进行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并且服从公安消防机构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总指挥员的灭火命令。6、按规定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无证不准用火。7、教育职工在吸烟室内吸烟,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进行危险性作业要有书面安全交底。8、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9、进入冬施阶段后,使用的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资料,并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采取保温措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专库储存,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用品要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过程建立严格的领、用、退登记管理制度,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及时的在规定地点消除。11、仓库或堆料场内禁止使用碘钨灯,以防电器设备起火。对仓库内的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12、严禁氧气、乙炔瓶在阳光下暴晒。13、易着火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口。14、现场支搭临时设施,须经项目消防领导小组审批,符合防火要求,防火材料搭设。15、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消防设施,禁止下列行为:1)改变消防设施的用途;2)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3)堵塞消防通道;4)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16、任何人发现火情都迅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偿为报警人员方便,不得谎报火情或者有意延误、阻挠报警。17、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外,要视情节轻重接受甲方5000—2000元的罚款。(三)、双方同意甲方的现场各项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对本协议的履行同样具有约束力。(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五)、本协议作为《工程劳务合同》的附件,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签字,单位签章后生效,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代理)人:法定代表(代理)人: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篇3编号:施工作业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施工地点:岳各庄新村西区一期(西府景园)号楼单元房间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岳各庄新村西区一期(西府景园)”的整体安全和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各负其责,互相协助,特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61号令、《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北京市建筑工程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治安、消防法规之条款,相互配合,确保安全。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督促检查乙方人员严格执行上述法规,并根据乙方执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