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B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 CFDAB/T0507—2018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参考业务流程 Reference business practices on the management of routin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food business 2018‐02‐12发布 2018‐02‐12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CFDAB/T0507—2018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基本业务描述.......................................................................14主要业务环节参考业务流程...........................................................1附录A(资料性附录)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参考业务流程示例...........................3参考文献..............................................................................4 CFDAB/T0507—2018 II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原、杨晓萍、李丹丹、强文佳、刘鹏、李强、段敏、戴岳、刘文、王彦蓉。 CFDAB/T0507—20181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参考业务流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主要业务环节信息化建设参考业务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信息化建设所开展的业务分析和需求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基本业务描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包括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和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包括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特殊食品销售、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参考业务流程参见附录A。4主要业务环节参考业务流程4.1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具备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功能,编制的计划应涵盖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以及抽检食品种类、抽查比例等内容。 4.2监督检查内容确定CFDAB/T0507—20182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具备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确定的功能。其中,检查内容应从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中描述的内容随机抽取,抽样检验也需随机选择。相关检查内容应当在实施检查前明确,提示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查事项。 4.3监督检查人员派出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具备随机分配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人员任务的功能,可以随机选派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4.4日常监督检查实施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具备日常监督检查实施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功能,记录内容应至少包括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检查结果记录表1),并能上传保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必要的监督执法依据,如在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等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扫描文件、监督检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上传附件的形式包括文档、录音、录像等方式。4.5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具备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开的功能,应提示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4.6监督检查结果跟踪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对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跟踪,业务内容应包括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记录。 4.7材料归档和分析本环节信息化建设应具备材料归档和分析的功能,业务内容应包括文件归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统计分析功能。 1)引自《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CFDAB/T0507—20183附录A (资料性附录)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参考业务流程示例 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参考业务流程示例见图A.1: 图A.1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参考业务流程示例 CFDAB/T0507—20184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第23号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