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3篇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当血淋淋的事故发生时,面对悲惨的场面,哭声、血泪都无法挽回人的生命,确实让人难以接受面对的现实。下面网友在这里为大家精心分享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3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1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级安监部门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一、制定的依据1、《安全生产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156、《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9、《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0、《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1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12、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综〔2009〕69号);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二、基本原则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监察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突出重点、与时俱进。三、计划内容(一)综合督查1、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适当抽查乡镇(街道)及生产经营单位。2、内容:1南平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3/154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采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3、时间安排: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一年两次。半年督查一次,年底综合考评督查一次;2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按上级要求适时开展;3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事故调查情况督查,结合目标责任制督查进行,或结合平常的各项工作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4适时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专项抽查1、列入2023年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对象:1非煤矿山生产企业30家,其中:地采非煤矿山生产企业抽查50%;2尾矿库抽查10%;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抽查30%。2、重点检查内容: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15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5/15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3、时间次数安排:列入今年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非煤矿山、尾矿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家监督检查1-2次。2009年及当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检查1次。其中:第一季度完成计划的20%、第二季度完成计划的30%、第三季度完成计划的30%、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的20%。4、检查方式:根据非煤矿山、尾矿库、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等类型,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6/15对照《安全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四、职责分工综合督查由市政府安委会及办公室或我局牵头组织,根据需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或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安监支队开展。专项抽查工作,在各县(市、区)安监局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部分重点进行监督检查。1、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许可审查、转报省局批准发证由矿山安全监察科负责,部分重点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报备由监督二科负责,部分重点监督检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3、非煤矿山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重点抽查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属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五、工作要求(一)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7/15(二)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要填写相应的执法检查表和检查记录。(三)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及时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四)各种检查记录和行政执法工作资料分类建立档案。六、实施时间本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并报省局备案。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8/15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三、编制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我局在册人员7名。9/15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南站30家50%23人=90日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4、其它执法日:444日10/15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11/15(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及安全生产监察职责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