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120_一去不复返,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努力按照计划完善自己,争取更大的进步。现将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作一总结,保持并发扬好的地方,认识并改进不足的地方,回顾走过的路可以更好的看清前面的路。以下对自己这一年的工作一个小结,向党组织和指导我、帮助我、关心我的老师们汇报。一、思想更成熟思想的成熟与我来说,应该是工作思想的成熟,学生管理思想的成熟。对教育工作的敬业精神,要更乐于奉献,更乐于服务,也就是对自己教师身份的思想越来越成熟。“教育是管理,更是服务”,经常听到校长们提到“管理即服务”,确实,班级管理、学校管理,教育其实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同时,也是为将来服务。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时时以共产党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以“严己宽人”的态度对待任何事物。从实际行动上实践自己的入党志愿。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标准和目标督促自己鞭策自己,使自己更加完善、更加先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每天晚饭后必看的新闻联播也成了我的必修课,只要一有空,我也会上网浏览新闻和教科网的各种消息。了解国内外大事,关心社会,关心学校,关心我们的教育。二、学习讲勤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学习是必须的义务之一。要保持自我的先进性,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必须不断地学习,学习党的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使自己站在理论的前沿,并更好地指导自己的工作。向书本学习,多看书,尤其是多看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的理论指导和教育教学方面的书籍,无论是杂志、书刊、报纸,还是网站,只要是有益的,都多学常学。我经常浏览“中国学习联盟”、“人教语文论坛”、“老百晓教师网”以及“鄞州区教科网”,现在我正在看《名师教学智慧》一书,给了我全新的启迪。向同事学习,我的身边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人,许多先进党员,都是活的知识,都是我经常提醒自己要学的内容。我时刻以他们为榜样,从他们的身上学习先进,感悟先进,以学校这学期下发的“党员示范岗”基本要求来提醒自己。向实践学习,大胆实践,珍惜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认真听课学习,深刻反思教学,感觉自己也获益匪浅。三、工作要努力加强业务水平的提高也是重要的。今年,我的1篇论文发表在区教育科研杂志上,这学期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案例评述比赛和班主任工作案例比赛中也分别获了奖。在班级工作上,根据学校德少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行为习惯训练及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毕业班的学生思想变化特别大,教学任务特别繁重,在抓好学习的同时,我时时以“爱心、耐心、细心”贯穿始终去关心每一位学生,去搞好班级的每一次活动。我决心让他们在一种“宽松、活跃、探求、竞争”的氛围中茁壮成长,顺利毕业。这学期,我班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踊跃参与,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1、投稿多,比如文明漫画比赛、征文比赛、校刊征稿,上交数量多。2、得奖多。我班获得了校运会第一名、投篮比赛第一名、小学汉字汉语现场竞赛二等奖、文明黑板报评比二等奖。我班学生参加高新区组织的古诗词比赛,获得了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刚刚从教辅室传来消息,上周进行的高新区英语四会单词比赛,我班学生发挥出色,取得了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的成绩。作为教研组长,做到每次活动定内容定主题。组里老师在街道开课,试教后,我与她一起修改教案。我们高段语文教研组这学期组织了一次6个班级的汉语汉字现场竞赛和每个年级段的古诗词比赛。选拔出来的17个学生参加高新区的古诗词比赛,有12人得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这一年中,我不仅在业务能力上,还是在教育教学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也一定存在不足之处,如理论知识不够,科研意识不强。在工作学习中还存在一定的惰性;在学习理论的时间和量上还不够;上次市教育局的蒋和法老师的讲座给我敲响了警钟,要多读书,多动笔。另外,在教研组长工作上更需不断学习、吸取经验,还需倾注更多的热情和心血。希望自己在新的一年中,能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度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别是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上和班级管理上,以及教研组工作上力争有更大的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扬长补短,努力奋进,为争做优秀的党员教师而不懈努力!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一是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解决了工作实践中理解不一、难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问题。二是对信访工作督查的主体、内容、频率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至少就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完善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同时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四是强化了信访工作问责力度,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受到诫勉方式追责的相关责任人,取消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本年度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办法》对责任主体明确了哪些责任?领导责任中,分别对各级党政机关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作出规定。部门责任中,既对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作出规定,也明确了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属地责任中,分别从源头预防、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教育疏导等4个方面,对信访问题发生地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作出规定。信访部门责任中,明确了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强化了履行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建议的责任。同时,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项责任作出规定。《办法》规定哪些情形要受到追究?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信访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主要集中在违反科学民主决策、群众纪律、信访工作程序,以及对集体访或者负面舆情处置不当、落实信访部门相关建议不力等方面。据此,在梳理整合《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基础上,《办法》提出了应当追责的6种情形。对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处理办法和程序的其他问题,以及涉及行政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不再重复规定。为体现“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的要求,《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原则。对集体责任,分清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对个人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精神。《办法》对责任追究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问责主体、方式和程序均作出明确规定。问责主体上,明确了由有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进行处理。问责方式上,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问责程序上,明确规定按照问题的性质、程度确定追责方式,同时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将采取逐级递进的方式,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内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高等学校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教育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教育部内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高等学校。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参照执行。第三条落实教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职责,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进行重点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判信访形势;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顺畅、高效为民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各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可以带案下访、专题接访、主动约访,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直接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对职权范围内发生的大规模集体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指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第五条各单位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工作力量与信访任务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完善激励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信访干部,按规定给予必要的信访岗位补贴,支持信访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长期在信访岗位上工作的,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岗位交流,使信访干部流动起来,增强信访工作的生机活力。信访工作任务较重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属高等学校应当加大工作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第六条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部门的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机制,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并落实化解责任。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及时关注教育舆论导向。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教育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教育政务开放参与,规范办事行为,接受监督。第七条各单位要建立协调联动、深度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针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归属,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对于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信访事项,由最先收到该信访事项的单位会同其他涉及的单位协商受理。依法应当受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分立、合并、撤销或者职权转移的,由继续履行其职权的单位受理。第八条各单位信访部门在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信访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避免初信、初访转为重复信、重复访。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工作;应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重大、疑难来访接访规程》,做好通知、协调、记录、汇报工作,保障重大、疑难来访事项的及时、有效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应当全程记录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方便信访人查询和监督。第九条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遵守群众纪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热情周到,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依法按程序登记、受理、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并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二)认真办理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工作事项,按规定上报办理情况;(三)发生集体访、信访负面舆情或者因信访问题引发的个人极端事件时,及时处理并报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