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管理机制【通用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1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园林绿化管理机制【通用4篇】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范文。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分享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园林绿化管理机制【通用4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园林绿化管理机制【第一篇】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大楼、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崇州市人民法院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队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遵守以下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确保住宅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化完好率99%以上,管理处以此指标考核绿化队工作。2、积极培植各种花卉苗木,满足大楼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研究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品种。3、根据季节、天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选用不同淋水工具,种植幼苗孔花壶,中苗用粗孔壶,成苗或草坪用胶管套水龙头。花木、草坪每周淋透土水1次,草坪土壤湿度不低2/14于5厘米。注意节约用水,不用水时关紧水龙头,水龙头坏了应及时修理或更换。4、除草及时,保持草坪、花圃清洁。结合除草进行松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1花木每季度除草、松土1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4两,施后覆土淋水。2草坪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1次,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施后淋水,或雨后施用。3绿篱在春、秋每月修剪1次,剪后淋水施肥,折合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5、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协管队。在没有掌握适度的花剂浓度之前,要进行小量喷施实验后,再大量施用,既做到除病虫害又保证花木正常生长。6、台风前对花木要做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正倒斜的花木。7、绿化养护要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养成严格按操作规章施工的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使员工成为一专多能的骨干力量。8、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完后妥善保管,不经管理处主管同意不得外借。3/141、草坪1草地无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维护草地的卫生清洁,保洁达99%以上。2草地不被人践踏,被破坏的能及时补植,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3清除杂草,草地纯度达95%以上。4适时适当浇水施肥,长势优良,绿地隔离设施完好。2、修剪1松土、施肥适当,保持花木适当生长量,长势优良,鲜花飘香、绿树成荫。2整形、修剪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造型优美,景观丰富。3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干涂白,防风害、日灼。3、剪草1严格草地管理,确保草地无石子的条件下剪草。2草保持在6-8厘米高度,适时剪草,修剪平整、美观。3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机械,熟悉草地概况,剪草时避开不协管队的地方,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4定期清洁和检修园林机械。4、植保1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为原则,不污染环境。熟悉相关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发生规律和防治办法。3预防草地病虫害,保持草地嫩绿。4/144预防乔、灌木病虫害,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鲜花飘香。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园林绿化管理机制【第二篇】为提高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规定:第一章:绿化工作小组的设立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透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5/14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齐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第三章:招标与采购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第四章:苗木种植和养护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6/14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第五章:其它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只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7/1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园林绿化管理机制【第三篇】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8/14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9/14(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10/14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城乡建设需要;(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四)严重影响居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11/14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1 / 1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