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范例【汇编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党务公开制度范例【汇编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务公开制度【第一篇】一、党委成员分工陈涛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党建、信访稳定工作。奚永平同志主持节约能源办公室工作,分管经济综合科、节能科、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科工作。马柱金同志主持技术改造办公室工作,分管科技科、技改科。张留元同志主持工交生产总调度室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电力科、运行科、企业管理科和向上争取项目工作。朱铭同志主持二轻公司工作,分管办公室、信息化推进科、招商引资、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工作,协助陈涛同志抓好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胡汉中同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经信局主要职责(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收集、整理和编发经济信息。(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平衡电力资源,申报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县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六)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七)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指导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出全县重大信息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十二)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十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十五)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六)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举行一次集中学习。1、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学习《四项干部监督制度》,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四、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学习每半年举办一次1、《国民经济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项目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五、党组织设置金乡县经信局,下设机关党支部2个,党员总数33名。其中:在岗党员23人,离退休党员10人,其中预备党员3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完成各项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党费收缴由局机关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金乡县党员党费收缴的管理规定,每季度收缴一次。八、党员发展、管理情况发展党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20##年我局有三名预备党员需要转正,两名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转成预备党员,计划再培养三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公开制度【第二篇】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党务公开制度【第三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为目标,结合村的实际,制定以下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力争做到“五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监管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组织建设: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调整情况;村党组织人员分工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2、重大事项:村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村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和落实情况。3、党员管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流动党员登记、教育、管理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接收、审批发展新党员情况。4、党费收缴:党员上缴党费情况和村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情况;上级组织下拨党费及使用情况。5、评比表彰:村党组织和党员受表彰情况;党建工作接受检查评比情况。6、慰问帮扶:困难党员慰问及受帮扶情况。7、其它事项: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党员要求公开的其它党务工作。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形式:以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和制作党务公开报告清单为主要形式。时间:确定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党务公开日;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和监管1、收集公开内容。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公开内容,村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提出拟公开事项。2、审查公开内容。由村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村党务公开内容。3、公布公开内容。村党组织指定专人填写由村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党务公开报告清单,经村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4、做好完善整改。党务内容公开后,社区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询问,并做好解释、核查、整改工作。5、及时立卷存档。要建立党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立卷存档,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党务公开制度【第四篇】为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第五篇】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