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的个人工作规划【精选4篇】为大家打造的“区应急管理的个人工作规划【精选4篇】”。为了更快速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我们要制定一个好的工作计划。日程安排是未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在参考下载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区应急管理的个人工作规划【第一篇】(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管干部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出台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要求,把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始至终”三维监管网格,打通安全“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和企业标准化、班组规范化创建,夯实企业安全基础;采取“双随机”、“跟踪式”暗查、“点穴式”督办、“回头看”复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暗查暗访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深化风险防控和隐患综合治理。依据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和隐患大排查,实行标图作战、对标作战,及时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和重点企业安全隐患。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春季会战、夏季行动、秋季战役、冬季攻坚等多领域专项整治,狠抓中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特别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三)深化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各类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成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二道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应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不断完善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建设,整合救援资源,基本满足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的需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加强日常演练,不断提高自救和救援的能力。今年开展以区政府为主导的地铁火灾事故、水灾为主要内容的演练2次。目前,正在准备地铁火灾事故演练,计划月底完成。(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解决派驻执法等瓶颈问题,形成具有二道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五)深化智能监管。依托“数字二道”建设,加快建立具有“指挥调度、风险监测、风险管控、隐患识别、辅助决策、应急保障”功能的全区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六)抓好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应急局的工作需要一支懂业务能干事、严律己严执法、敢担当讲奉献、讲团结能配合的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履行好我们的职责,才能完成好区委、区政府交给我们的重担,才能真正发挥为全区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要从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入手,提高全局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使每位同志都能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解决执法队伍不敢“亮剑”问题,特别是抓好班子建设,增强合力、提高战斗力。区应急管理的个人工作规划【第二篇】一、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按照管委会要求,开展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的各类专业工作机构,加强人员调配,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同时,通过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强化职责,真正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转机制。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预案体系。一是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在抓紧制订和完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同时,继续加强对各部门、各班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根据社会形势和学校实际任务的变化对已制定完成的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各类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继续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一是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明确风险隐患的监管主体,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大对全校公共危险源、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建立各职能部门隐患排查及治理档案,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督办整治、整改制度,努力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和降低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程度。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任务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日常应急值守,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四、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充分发挥校园治安队和年轻骨干及教师、学生干部等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继续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信息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形成统一高效、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五、努力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长效机制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我校现有专业救援队伍的装备进行补充、完善,重点装备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储备必需的防灾救灾应急物资,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公共设施和备用系统,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有力开展。六、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同时,深入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使师生了解和掌握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提高广大师生应急管理综合素质,从而全面提升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综合水平。区应急管理的个人工作规划【第三篇】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一)扎实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煤炭局要进一步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大中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型煤矿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二)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煤炭局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8号)要求,完善建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严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95号),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三)进一步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本部门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预案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建立统一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之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三是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二、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一)依法依规督促煤矿企业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矿区救援队伍,整合矿区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凡未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要与就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应急管理经费投入,及时补充人员并更新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逐步改善和提高矿山救护队基础训练等设施,落实矿山救护队正常运行维护费用,储备足够的自救互救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年内阜康市完成联合矿山救护队的组建任务。其余县(市)要结合辖区煤矿企业实际,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二)提高矿山救护队伍技战术水平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强化训练水平和强度,日常训练要与实战相结合,创新训练方式,提高现场险情确认、搜救查找、抢险处置等救援技能。要高度重视战术演练,努力提高训练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我局将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制度标准的要求,定期对矿山救护队的训练成果进行检查。州矿山救护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州煤炭局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三)加强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州**年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昌州煤字〔**〕31号)要求,配合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本辖区煤矿企业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州煤炭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受检煤矿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加大对矿山救护队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科学、安全开展,矿山救护队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违规、违章操作。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应急演练计划(一)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本级政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处置过程和预案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部门预案进行修订,健全和完善本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大对部门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二是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本部门预案、企业之间预案的衔接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基层层面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应该简化、易学、针对性强,实现标准化、牌板化、卡片化。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三是凡未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时,不予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四是各县(市)煤炭局要重视停产、停建矿井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该类矿井的危险源监测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煤炭局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