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国旗下讲话稿【优秀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国旗下讲话稿【优秀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国旗下讲话稿【第一篇】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常言道:“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就是说守法之人天天都过得快乐,而违法之人却天天为自己担忧。要想解除自己的忧虑,就必须遵纪守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说话,这自由就消失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是用来管理人民,约束人民的。如果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律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无法安居乐业。国际一些著名的法学家认为:“法律是一个国家强盛的表现”,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不能算上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守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事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等到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守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国旗下讲话稿【第二篇】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与法同行。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我国设立法制宣传日的目的是教育全社会公民懂法、学法、执法和守法,并成为一种终身的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习惯。使我国各种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贯彻执行,真正成为一个法制国家。中国有句话:“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社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我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的行业,不同年龄特征公布了上百部法律。例如,针对青少年制定的就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且法律的条规,条款越来越完善,使法律法规渗透到每个领域,每个公民,做到真正的人人皆知。学校也有法,学校里的法律即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语言等方面的要求,不爱好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的校园人文环境。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犯罪中最令人痛心,最值得社会关注的犯罪行为。青少年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人格,说话做事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不计后果;如果受到不健康社会现象的影响,就可能逐步走向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直至犯下不赦之罪。这难道不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吗?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形成习惯。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维持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国旗下讲话稿【第三篇】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守纪守法我做起,否则又不知归期定准,怎落的无语暗销魂。想当年违法的不抓,守法的判死了。催人泪的是六月霜窦娥冤,断人肠的是悲愤忧愁受宫刑的司马迁,为甚么法律任人践踏摧残受,只因那普法宣传力度不大够,莫不是前里烧香不到头,只因那维权意识太悠悠,在此便劝世人早将法律修。看如今一只公文庄严下,冤屈痛楚自此不再有,须知道人心不过那春流水,却唯有那法律经冬复历秋,哪来的银子兜里收,罪名不再有,诡言妄作千张口,令法面前只得休。谁说公道苦难诉,只把万千清白在此留,哪里有什么人哭黄花瘦,结愁千樽酒。纵使那千古圣贤在,又怎能算得无遗漏。只恐得今人自难控,钻了空子,违背章法,却被法律扣,令人长叹不自休。今有李某某,哭得父母泪干流。出于各门蒙光华,却浪荡无数弃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得失名头。一失足成千古恨,应是未尝习是非,不遵纪守法自作孽,可知浪子怎回头。收于高楼应自哀,莫使十年光阴空自留。试问天下明智者,何以成此李某某?应是人狂心儿骄,未知法律如铁手,奈何以自身试法,引得个阶下囚。可堪知法律时时随吾身,莫使将之比蜃楼。切莫无法任自身,放荡不羁枉少年。违法如暴雨,未雨应绸缪。若到觉时方悔悟,雨溅满屋难以修。还当架檀披瓦闭门窗,倾盆之势亦能守。莫嫌法律严,其应为吾友。今日我遵法,。明朝法亦护吾楼。违纪如朽木,触之则断折。遵法乃金石,万载以不朽。诸生俱为好少年,应将法制记心头。违法害人终害己,应当远离避野兽。且不说杀人放火,怎能够打架斗殴。辱骂固不可,梁上君子不应有,蛮横无理使不得。莫使暗巷为草寇。座下诸君,且听吾言:风华正茂匆匆喜,我替你倒细细愁;愁则愁十二铜表曾记否,愁则愁头脑发热与人斗,愁则愁吊根绳索下四楼,愁则愁拾金遗留,不轨图谋,不讲缘由,不勾旧恨结新仇,??的违法违纪百事有。言词须应口,校服代衣裘,普法讲座乃始逑,为善终生自无那般恶受。莫被法律枷纽的你左侧右偏,莫被一时的冲动拥得前合后偃。有日月朝暮悬,有法律阐明权,只把那清浊分辨,摸错堪规矩枉做我一中少年!与法同行快乐成长国旗下讲话稿【第四篇】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提起法律,总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法》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规范;同学们在校园里学习成长的过程中,始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的保驾护航。德国启蒙思想家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有了法律的制约,社会才能秩序井然,人类才会幸福和睦。“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的必然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依据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程度,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两种。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不经意间就会发生违法现象。例如当你在升国旗时不起立立正,或者做出与升旗无关的行为就违反了《国旗法》;当你在过马路闯红灯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你破坏公共场所的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消防器材时违反了《消防法》;当你出于贪欲或虚荣拿了别人财物时违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图方便,捡便宜,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这是一种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酿成后果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当审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都应提高警惕,不能让它蔓延,不良行为习惯发展下去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学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慎行自律,坚持不懈。有错误时要学会自我批评,自我反省,自我完善,自觉克服不良行为。在自律自省中形成的良好的修养、高尚的品德和崇高的人格,实现道德的自我超越。那么,要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做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呢?第一,要学法。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明辨是非,识别善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二,要守法。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依法办事,理智行事,远离犯罪边缘线。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第三,要用法。我们在享有法律来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理智行事,切记鲁莽冲动。法无处不在,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成长的道路上知法守法,慎行自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