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lxpzl2011年 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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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其特征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证券交易的特征表现在证券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三者是相互联系的。(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1990.12.19上交所1991.7.3深交所1999.7.1《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2005年10月修订2005年4月底,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项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三)证券交易的原则证券交易的原则是反映证券交易宗旨的一般法则。为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三个原则。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国际上,1934美国《证券交易法》公平原则: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获得平等的机会。公正原则:指应当公正地对待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公正地处理证券交易事务。二、证券交易的种类按照交易对象的品种划分,证券交易种类有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一)股票交易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表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股东可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股票交易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进行【上市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柜台交易、店头交易】。(二)债券交易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主要有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三)基金交易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间接投资方式】从基金的基本类型看,一般可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种。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是通过对某一时点上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即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估值,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手续费而确定的。开放式基金行情发布系统中,最新价揭示的是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的净值。开放式基金的买价和卖价:在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基础上再加减一定的手续费。(四)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可转换债券交易等。1、权证交易。按权证所买卖的标的股票来源不同,可分为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认股权证(股本权证)一般由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发行,行权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售予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备兑权证通常有投资银行发行,不会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按持有人权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认购权证[看涨期权,权证持有者有无限获利的可能]和认沽权证[看跌期权,权证持有者损失可能无限大]按权证持有人行权的时间不同,可分为美式权证[失效日前任何交易日]、欧式权证[失效日当日]、百慕大式权证[失效日之前一段规定时间内]等2、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金融工具的标准换协议]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三种类型。3、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在约定日期内享有按事先确定的价格向合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4、可转换债券交易。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一方面,在发行时是一种债券,债券持有者拥有债权,持有期间可以获得利息,如果持有债券至期满还可以收回本金;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也可在规定的转换期间内选择有利时机,要求发行公司按规定的价格和比例,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持有者还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将其抛售来实现收益。三、证券交易的方式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的方式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一)现货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二)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两者都是现在定约成交,将来交割。但远期交易是非标准化的,在场外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则是标准化的,有规定格式的合约,多数在场内市场进行。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以通过交易获取标的物为目的;而期货交易在多数情况下不进行实物交收,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三)回购交易具有短期融资的属性。债券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属于货币市场。[从性质上](四)信用交易2005年10月重新修订后的《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交易融资融券的规定。因此,信用交易在我国已可以合法开展。四、证券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合格境外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五、证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⑴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⑵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⑶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⑸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⑹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⑺其他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之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之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六、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交易场所是供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其作用在于:一是为各种类型的证券提供便利而充分的交易条件;二是为各种交易证券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三是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与交易后服务。证券交易场所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它交易场所两大类。(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市场,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集中买卖已发行证券而形成的市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更不能决定证券交易的价格。证券交易所的职能:⑴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⑵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⑶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⑷组织、监督证券交易;⑸对会员进行监管;⑹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⑻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⑼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事项:⑴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⑵新闻出版业;⑶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⑷为他人提供担保;⑸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我国上交所、深交所均采用会员制,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其可下设其他专门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设立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二)其它交易场所其他交易场所,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又称场外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的早期,店头市场[又称柜台市场]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近几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目前,主要参与者有: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参与者的债券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公开报价{单边报价、双边报价}、对话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2002年6月,商业银行的债券柜台市场开始运作,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柜台交易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扩展。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应履行职能:⑴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⑵证券的存管和过户;⑶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⑸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⑹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收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由证券公司按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第二节证券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一、证券交易程序证券交易程序,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阶段。(一)开户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委托证券公司代为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经纪商(二)委托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证交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我国均采用电脑报价。从各国地区情况看,一般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如果允许买空卖空,则有买空委托和卖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有些国家(地区)还有止损订单和止损限价订单;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证券经纪商接到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后,首先要对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格后,将指令内容传送到证交所进行撮合。“申报”“报盘”(三)成交在做市商市场,证券交易的价格由做市商报出;投资者接受做市商的报价后,即可与做市商进行买卖,完成交易。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各证券交易所普遍使用价格优先原则作为第一优先原则】(四)结算——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交收二、证券交易机制(一)证券交易机制目标1、流动性,是证券市场生存的条件2、稳定性,指证券价格的波动程度3、有效性,包含两要求:证券市场的高效率和低成本(二)证券交易机制种类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有定期交易系统和连续交易系统;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有指令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1、定期交易系统:第一,批量指令可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连续交易系统:第一,市场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即时性;第二,交易过程中可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2、指令驱动系统【订单驱动市场】:第一,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直接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报价驱动系统【做市商市场】: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都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第三节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和席位一、会员制度沪深证券交易所通过接纳证券公司入会,组成一个自律性的会员制组织。证交所具体的会员管理规则,包括总则、会员资格管理、席位与交易权限管理、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等。(一)会员资格一般来说,证交所是从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承担风险和责任的资格及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等方面规定入会的条件。沪深证交所对此的规定基本相同,主要有:⑴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公司;⑵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⑶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⑷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各项会员经费;⑸其他条件。(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沪深基本一致】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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