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违法违纪原因分析及对策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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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违法违纪原因分析及对策范例通用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消防部队违法违纪原因分析及对策范例通用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消防部队违法违纪原因分析及对策1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造成和存在问题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的提出树立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规范正确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者的道德素质、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等解决对策。关键词:消防、职业道德、行政执法、执法程序、对策Abstract:thispaperexpoundsthefirecontrolinstitutionsofpublicsecurityorgansoftheproblemsexistinginthe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Andthenmakesananalysisoftheexistingproblemsandthereasons,andthentargetedproposedlawenforcementofthelawenforcementsetupquality,regulatethecorrectlawenforcementproceduresandenhancethemoralquality,perfectlawenforcerslawenforcementsupervisionsystemsolutions.Keywords:fire,professionalmoralityandlawenforcement,lawenforcementprocedures,countermeasures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消防行政执法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将消防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创新和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减少、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单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随着《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公安部第106、107、108号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行政的意识已有明显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大批火灾隐患得以整改。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消防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不高,执法不严,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还有一些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和政府追求经济效益的干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下面谈一下本人的一点看法:存在的问题一、消防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放任自流等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消防执法人员对消防违法行为以某种借口,该罚不罚、不该罚却重罚、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等现象特别突出,他们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一味追求罚款数额,完成罚款任务。他们这么做也就出现了平时执法很轻松,几乎不去社会单位检查,而到了逢年过节忙得不亦乐乎,这为火灾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二是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严重,执法动机不良。某些执法人员为了与单位或个人的一些矛盾,便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执法工作中做手脚或越权使用权力。如某单位存在四项违法行为,而消防执法人员在第一次检查时只提出两项,责令其整改,发现未按要求整改的,便对其实施处罚,第二次检查时又提出两项问题,责令其整改,如果发现其未改又对其实施处罚,这样一来单位就不能及时的彻底整改问题,从而造成了单位长期存在火灾隐患。二、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依据不准确,违规执法。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是:依法对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立案,进入处罚程序,并告知处罚的种类和享有的权利,经审批后做出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复议的途径和时限,被处罚人履行完处罚决定后结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两套案件程序,一种是网上办公系统,一种是纸质案卷,而两种处罚程序的内容和格式还不一样,这样一来一件消防行政处罚案件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虽然消防行政处罚在不断的改进,但是也表现出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法律文书的不规范性、随意性。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理。为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可参照香港的做法,简化消防行政处罚程序。香港的消防部门没有处罚权,只有检控权,防火员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需要处罚的,可将控罪和证据直接上告法院,法院开庭审判确认后即可作出判罪。被处罚人慑于法院的权威,一般都会老老实实接受,及时加以整改。这种操作方式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消防部门省去了组织听证和复议的环节,大大提高了消防执法效率。三、行政执法机关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执法中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体制、立法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一些执法部门职能相互交叉,权责划分不明,导致执法中“撞车”或扯皮。如房屋室内装饰问题,安监、质检部门依照有关法规有监督管理权,规划建设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也有监督管理权,而当发生问题时,部门之间往往又互相推诿。又如食品和药品的监督管理,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但这方面的广告又归工商部门管理,一旦出现食品药品的虚假广告,消费者受了欺骗而找主管部门时,也容易发生“两不管”的情况。四、执法者的素质较低一些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不高,对消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致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的查处,火灾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整改。特别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的相继颁布,对消防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一些消防执法人员为了减少麻烦,避免当行政诉讼被告,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可罚可不罚的不罚了,该重罚的从轻了,从而削弱了执法力度。与此同时,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消防执法过程中,有些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理解透、掌握好,自身法制意识不强,执法观念淡薄,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在执法工作中,不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以致于出现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手续不完善,使用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消防部队违法违纪原因分析及对策2一、“法治”意识差,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科学的认识和准确把握法治的基本内涵。在法治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治国方略的今天,人治的传统观念仍没有完全摒弃,权力行政、人情行政、身份行政较为盛行,“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以罚代法、行政执法权力商品化”等现象时有发生。二、对消防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制约力度不足,甚至形同虚设。在消防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的公安消防机构根本没有执行。内部监督不力,考核、评比与德、勤、绩联动机制不完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在处理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起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三、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不牢,对人民缺乏感情,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担负着消防监督执法的重任。因此要牢固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思想”。但是当前我们有些消防执法人员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模糊不清,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法治意识不强,在思想上没有摆正人民与执法人员的关系,即是“主人”与“公仆”的关系。所以在消防监督执法中有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现象。解决目前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措施一、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素质牢固树立执法者的执法观念,长期开展宗旨与意识教育,转变观念或者定期不定期的培养消防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把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和人民感情基础,让每一个执法者带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去执法,带着对人民深厚感情去执法,平时我们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在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二、规范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消防档案,对每一起案卷,每一次活动都应进行整理装订,建立一个完善的档案样本,让每一个消防监督员都应熟知档案的建立和装订程度,对具体对象做出一个正确合理的选择和判断,从而更加准确贯彻消防法律的意图。三、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各级行政机关要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也是消防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一是针对当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二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制、督察部门的监督作用,适时开展消防执法内部检查、考核,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不能等到发生了重大火灾事故,再去被动的追查处理。三是要接受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实行公开办案,杜绝滥用职权问题的发生,使消防执法工作沿着健康发展的法制轨道前进。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北京市消防条例》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理解与适用》4.《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教育读本》消防部队违法违纪原因分析及对策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当今形势下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对策,为加强消防部队防火监督工作正规化建设提供一定理论支撑,以便较好的发挥消防监督职能,提高执法能力,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关键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新时期、新阶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消防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对消防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基层消防大队在监督执法活动中仍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找寻解决问题的对策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多年消防执法工作经验谈几点粗浅的认识。1当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思想观念退步,群众意识淡薄由于缺少相关政治理论学习,当前少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思想松懈,群众意识淡薄,没有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对“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认识比较模糊,对待群众的态度冷漠。没有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没有真正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办,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办事拖拉等现象。[1]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消防部队在群众当中的威望,为自己设置绊脚石,影响了今后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执法水平不高正常的监督过程应做到查前“精细部署”,查中“严密监控”,查后“准确评价”,而日常工作中,少数执法人员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无心钻研,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不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执法质量不高,造成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不按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等问题。同时,行政处罚无前置条件、未调查取证即进行处罚、不进行权利告知、经集体审议的不经集体议案,内部呈批和审签不规范也是基层日常工作中较为常见的错误。个别执法人员在法律文书制作中用词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准,错误漏洞较多。一些基层监督干部素质偏低,无法适应各种新技术对监督执法的高要求,这甚至成为制约消防执法整体推进的原因之一。监督不到位,存在检查“真空”区域由于内部监管措施不利等原因,基层大队存在失控漏管,火灾隐患整治不力等现象。对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流于形式,仅局限于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法律文书,而忽视检查步骤和检查措施的落实。监督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同时又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进行一定的指导协调。个别监督人员因缺乏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应变能力,不能很好的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造成工作被动的局面。一些资历较老的参谋由于长期从事监督工作,对工作产生“审美疲劳”的错误想法,对消防监督检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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