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0618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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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培训融资融券部2013年6月业务概述P32产品说明P8操作流程P19Part1业务概述3Part1-1业务概述42、申报证券公司1、委托指令交易所结算公司3、确认4、质押登记、清算交收初始交易:融出资金自身或管理人多个客户通过资管计划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证券公司客户客户资管计划单一客户通过定向合同托管人出资方定向合同客户出资方融资方购回交易:返还本息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业务开展的基本模式为“一个协议,二次交易,两次结算”。Part1-2市场需求市场需求大量持有股权的投资者希望在不放弃股票所有权的前提下,获得资金融通,提高股权利用效率。5已有做法:进行股票质押,通过银行、信托等渠道融资,但存在以下问题:融资效率低:可融资金一般仅占证券市值三成左右融资成本高:一般在8-10%左右(典当行月息可达3%-4%)交易效率低:设立产品、寻找出资方等至少需要一周时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特征:基于场内质押原理设计,交易所标准化交易品种。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公司达成交易,获得所需资金。Part1-3适用对象6持有两所上市交易、挂牌的A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个人客户持有两所上市交易、挂牌的A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机构客户注意:限售股、解禁限售股也可参与交易进行融资。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中小企业私募债暂不纳入标的券范围。Part1-4主要特点7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不仅操作上相对复杂,而且涉及到各种税费,增加了操作成本。质押回购特点1234所有权不转移融资效率更高融资金额更大限售股可以参与资金证券T+1可取可用,相比约定购回还快1天,比银行信托更具优势。解决限售股及个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无法通过约定购回实现融资的问题。标的券不需过户即可实现融资,消除担心丧失控股权地位的投资者最大疑虑。同时,不过户的属性自然解决了机构投资者纳税问题。约定购回交易券商持有客户的股票视为自营持仓,严重影响客户单一股票融资金额。质押不涉及自营持仓,客户融资金额更大。Part2产品说明8Part2-1客户适当性管理9授予客户交易额度=MIN(客户申请交易额度,∑客户账户内资产*质押比率,公司净资本*5%)其中根据股票的不同性质,质押比率将有所不同;根据客户是否提供第三方担保等情况调整授予客户的交易额度基本条件:业务初期,账户内资产不低于50万元(含);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可供支配的财产等在行业协会及相关的银行等征信机构无不良记录在证券市场中无违法记录等审核要点:股票性质:流通股、解禁限售股、限售股等投资者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获取客户的财务状况信息,重点分析客户清偿负债的能力客户可以通过提供的第三方担保进行增信,需对第三方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建立资质评级动态跟踪调整机制,对客户资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动态跟踪资质初审客户评级交易额度授予与管理资质评级动态跟踪调整额度变更黑名单管理基本流程:交易额度:Part2-2业务协议10达成交易前,向客户揭示风险,客户充分知悉潜在风险后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先签署《客户协议》,约定基本权利义务;因异常事件发生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约,需要另行填写相关表单。客户协议交易协议书1交易协议书2交易协议书N达成具体交易时,双方在《客户协议》下签署每笔交易的《交易协议书》。相关表单Part2-3交易要素11交易要素释义初始交易日客户进行初始交易的日期。购回交易日客户进行购回交易的日期,购回交易日距初始交易日的天数不超过3年。标的证券符合交易所和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品种。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时客户质押给证券公司的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金额指双方约定的,初始交易时证券公司支付客户的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质押标的证券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的市值×质押率购回交易金额指双方约定的,购回交易时客户支付证券公司的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价差其他要素违约金比率等12Part2-4标的证券质押率的评估是一个多因素评估模型,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越好,估值越低、融资额越小、融资期限越短,可获得的质押率越高,我们评判标的证券质押率高低的主要因素有:评估因素评判指标盈利能力ROE、ROA、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和投入资本回报率。成长能力过去一个会计年度收入和净利润的成长性、过去3个会计年度收入和净利润复合成长性。收益质量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过去1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过去3个会计年度合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过去3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负债情况和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有息债务/负债合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资产、已获利息倍数(EBIT/利息费用)。资产结构现金/总资产、应收账款/总资产、存货/总资产、固定资产/总资产、在建工程/总资产。估值标准PE、PB、PS、EV/EBITDA、股价/每股股东自由现金流,个股估值在历史上所属的分位值、个股估值与所属行业估值的对比。公司、行业景气情况及竞争结构行业景气程度和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和公司面临的“波特竞争五力”结构、公司自身“护城河”的宽度。融资金额和融资期限融资金额越低、质押股票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越低,融资期限越短,折扣率越高。Part2-5融资期限及成本13期限种类及定价1•期限种类:0-半年(含)、半年-1年(含)、1年-2年(含)、2年-3年(含)。期限种类•定价组成:购回价差率、交易经手费、质押登记费•购回价差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客户获取资金所支付的净利息率。•交易经手费:100元/笔。•质押登记费:以股票为例,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1‰收取,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起点100元。定价组成•购回价差在到期购回时与本金部分一并支付。付息方式Part2-5融资期限及成本14购回价差率的确定主要根据客户调研、同类产品风险溢价、交易期限等因素。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价差率的确定原则为以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对不同期限的产品上浮一定的风险溢价。各期限融资成本2期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证券公司收取费用客户支付的其他成本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风险溢价(2)购回价差率(3)=(1)+(2)质押登记费0-半年(含)5.6%280BP8.4%按照中登公布的收取规则计算,起点100元。半年-1年(含)6.0%260BP8.6%1年-2年(含)6.15%285BP9%2年-3年(含)6.15%335BP9.5%注意:以上购回价差率仅为参考,具体费率可以与总部进行协商。Part2-6交易执行管理15单笔回购交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限售股:回购期限或资管计划存续期必须覆盖限售期。•从初始交易成交日起计算,到期购回日为回购期限届满日当日。•到期购回日为非交易日的,提前至前一交易日。到期购回•因融入方原因导致的提前购回,除支付按原购回价差率和实际交易天数计算的购回价差外,还须支付一定的补偿购回价差,用于补偿融出方资金的机会成本。•公司有权要求提前购回:标的股票被ST、吸收合并等。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自有资金为融出方:融入方可申请延期购回,且延期后累计期限不超过3年。•资管计划为融出方:不允许延期购回。16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市值(原交易)+∑补充质押证券市值+∑第三方担保证券市值+∑孳息-∑标的证券市值(部分解除质押)-现金红利(部分解除质押)]-个人限售股当前市值下卖出应付或有最大税额/[甲方购回交易金额(原交易及补充质押)+∑第三方担保购回交易金额]Part2-7风险控制:交易盯市证券类别预警线平仓线股票(流通股)160%140%股票(非流通股)180%160%基金160%140%国债115%110%企业债135%120%注:经公司评估,针对个别客户、个别证券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需个性化约定履约保障比例的,公司可与客户在交易前协商一致,并在《交易协议书》中进行约定。17Part2-8风险监控:履约保障当客户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客户需自通知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采取下列履约保障措施:•提前购回,了结该笔交易;•通过补充质押使其合并计算的履约保障比例提高到预警线以上(含预警线)。•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也可由第三方通过新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初始交易金额为1000元,与融入方原合约进行合并管理),将履约保障比例提高至预警线以上(含预警线)。有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单笔交易及对应的补充质押和第三方担保质押履约保障比例超过1.2/质押率的,融入方可申请部分解除质押。部分解除质押后,该笔交易的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1.2/质押率。无须支付对价的股东权利须支付对价的股东权利权利类别处理方式权利类别处理方式分红/送股/转增股份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但是发行人不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的股东权益,以及采用场外现金分红或收益结转份额方式分红方式的,相应股东权益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配售、配股、增发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18Part2-9权益处理•标的证券涉及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权证发行、公司缩股或分立等情形,由融入方自行行使相关权利。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吸收合并的,融入方应提前购回。•待购回期间,融入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Part3操作流程19Part3-1业务基本流程20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基于客户资信水平和质押股份品质的信贷业务,基本流程主要分为:意向评估、项目评审与客户授信、交易管理和贷后风险管理四个部分,通过建立业务前、中、后三级管理及风控的架构体系,防范业务风险。•项目发起方接受客户融资需求后填写《股权质押客户需求意向表》,初审、复审合格后报融资融券部,融资融券部反馈后如有必要,进入尽职调查和项目评审流程。意向评估•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南》进行项目尽职调查,项目评审通过的,进入授信流程,该阶段客户需要提供更为详实的资料。项目评审与客户授信•填写相关交易表单后委托总部进行交易,基本流程和操作与之前约定购回类似。交易管理•项目发起方负责跟踪融资方资信变化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及时反馈至融资融券部,客户所在营业部负责落实客户年检,客户交易风险监控,通知客户采取履约保障或到期购回措施,协助违约处置结果通知等。贷后风险管理Part3-2业务操作流程21客户开发与储备营业部受理业务申请尽职调查及项目评审相关协议文件签署初始交易申报盯市与履约管理购回交易申报注意:相关协议表单请营业部业务专员通过“股票质押及约定购回群”下载。客户授信合格投资者账户报送项目评审与客户授信交易管理贷后风险管理意向评估意向评估融资方跟踪调查Part3-3意向评估22•项目发起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华泰联合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经纪业务总部、销售交易部、证券投资部、财富管理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各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作为发起主体的,分公司及营业部履行项目发起主体的职责。项目发起主体•融资方向该项目发起方提出融资需求,项目发起方的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筛选和初步审查,然后填写《股权质押客户需求意向表》提交项目发起主体内部复审(营业部发起的,还需提交相应分公司进行二次复审)。初审、复审均通过的,方可提交融资融券部,进入项目准入流程。•项目完成初审、复审后,项目发起方相关业务人员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邮件至融资融券部吴璟(工号:2346)处进行标的证券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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