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也是实现企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力引擎。本文着眼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现状,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关键词:企业;监督;问题监督是指企业为不断提升监督合力和质效,协调整合巡视巡察、纪检、人事、法律、内控风控、财务、审计、民主和舆论等监督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搭建监督平台,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是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要求、加速全面依法合规严格规范管理的重要载体和保障。1国有企业开展监督工作的简要情况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企业体制机制障碍、沟通协作不顺、多头做功以及监督难以聚焦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党的十九大也指出,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近几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各企业积极探索开展监督工作,在发挥监督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企业在监督工作质效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监督责任没有压实,监督工作难以落地。企业监督格局虽已建立,但各层级监督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还存在责任链条松扣,压力层层衰减的现象。一是企业监督委员会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各企业虽然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但与上级监督委员会联系不紧密,上下贯通不够,上级层面指导不具体,企业层面请示报告不经常。二是企业监督委员会各部室责任没有完全压实。有的部室对监督工作认识不深,站位不高,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对监督工作不研究、不分析,没有将监督职责写入本部室内部职责中,造成监督不伴随业务走,管业务不管监督,行权不控制风险,职能监督不做功、不出力、不走心。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是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定位不准,认识不到位,基层监督责任和效应衰减、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乏力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领导干部监督工作“一岗双责”没有完全压实。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成员监督工作指导、检查不多,班子副职成员也很少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监督工作,造成有的领导干部管业务同步管监督的意识淡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甚至存在不知所为、“左顾右盼”的现象。监督人员能力不足,监督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企业监督虽然实现了有形覆盖,但由于专兼职监督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企业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一是观念未转变不认真查找问题。有的监督干部监督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是纪检、审计等专责监督部室的事,与我无关,有的兼职监督人员挂名不履职、出工不出力。二是不愿监督不想深挖问题。有的监督干部比较浮躁、怕吃苦,不愿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监督工作有时是装装样子、走走过场,自然难以捕捉到深层次的问题。三是不敢监督无法直面问题。有的监督人员碍于人情,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敢奔着问题而去,向着问题而行。四是不会监督,不善于发现问题。有的监督人员工作方法简单,东拉西扯,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切入点,不善于发现问题。五是素质能力不强,难以聚焦问题。比如,有的审计人员虽然财务知识丰富,但对有些违规违纪表现不够敏感;有的纪检人员对党规党纪把握得比较透彻,但是对有些专业性问题却无法开展深入分析并准确研判,监督过程中对专业部室依赖过多,有时容易被误导等。监督信息共享不畅,监督合力难以形成。监督工作着力构建全主体、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全手段的“六全”监督新格局,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全局化、系统化水平,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单位各自为战,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合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惯性思维作祟,协作意识不强。有的单位仍然习惯于内部事务内部解决,“自家事自家了”没有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融于监督体系,不习惯共享监督信息和成果。二是体制机制作梗,滋生形成“信息孤岛”。在企业监督工作中,由于缺乏健全完善的沟通交流、协调协作平台和机制,各单位各自为战,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或者遇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地开展沟通交流和协商协作,造成资源断路,信息屏蔽,多头工作,重复做功,影响监督效率和效果。三是“本位主义”作祟,产生人为信息“壁垒”。有的单位不愿意“自曝家丑”,故意“捂盖子”“护犊子”,人为设置监督信息共享障碍,造成监督有关的数据资源无效流失,极大地制约了监督合力的提升。问题整改不深不透,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工作效能一分在发现问题,九分在问题整改。有的企业轰轰烈烈开展监督工作,但问题整改时却虎头蛇尾,草草了事,监督工作效能尽失。一是问题原因未分析清楚,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单个现象蒙蔽双眼,领导“生病”,同志“吃药”。二是考核处罚“蜻蜓点水”,责任单位和人员“轻松过关”,几乎没有因此受痛,“不敢”的震慑没有得到强化。三是警示教育不到位,责任单位、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没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既没有强化因敬畏而“不敢”,也没有巩固因觉悟而“不想”。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抓防范力度不够。对于监督发现问题研究不多,分析不深,对问题背后的责任缺失、体制机制性障碍、管企治企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和不足扫描诊断模糊不清,造成问题整改不深不细,透过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用力不准,通过建章立制抓防范功夫不深,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按下葫芦起了瓢”。3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对于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笔者分析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能部室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责任没有压实,压力传递逐级衰减;二是监督干部队伍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督不聚焦、效果打折扣;三是监督资源整合、监督信息共享不充分,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存在障碍,信息不对称导致各单位发力不均、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监督工作整体效率不高;四是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抓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针对问题抓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整改不到位等。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一、主要问题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二、对策及建议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关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