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问题解答1、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的意义?答: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是建设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在信息采集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的持证人员,将无法进入全国、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不能实现跨省和区内调转,继续教育登记无法完成,也不能实现会计资格的初、中、高级考试报名和高级会计师评审,其他会计事务也将无法办理。2、信息采集系统页面怎么没有注册的按钮?答:电脑屏幕的分辨率太低,页面显示不全,请调试一下电脑屏幕的分辨率(建议分辨率1280×800)。3、信息采集的入口为什么登录不上去?为什么填写的信息有时候无法保存?答:登录人员太多,请在空闲时间登录。4、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的范围?持有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及会计用人单位。5、哪些人员属于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答:指2006年换发及以后经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新版证书,并完成各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持证人员。6、本次信息采集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答: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至2011年3月30日结束。市直各单位、部门请按照《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财会〔2011〕1号)文后的附表安排到指定地点去审核。其他单位请自主安排或联系会计管理机构。7、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临单位会计人员信息审核确认工作如何安排的?答:审核确认地点在市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广场南侧)3楼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053006,有关单位按照文件中公布的审核日程进行,其他未安排在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各自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也可提前预约。8、各县区会计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如何安排?答:县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9、如何进行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答:本次信息采集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网上填报、现场审核。持证人员登录临沂财会信息网()或山财政信息网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后,打印信息表;有单位的会计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和打印的信息表到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到财政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和打印的信息表直接到财政部门审核。10、在网上注册时要是用什么证件号码进行注册?答:持有军官证的持证人员使用军官证号,持有护照的持证人员使用护照号码,其他人员均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11、填写后提交了保存,发现有填写错误的内容怎么办?答:除所填证件号码、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外的信息,在财政部门未完成审核之前,可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信息一经审核后,相关内容不能再进行修改。如所填证件号码、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填写错误请联系会计管理机构。其他内容请参照《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填写。12、我现在还没有毕业,该如何填写学历信息?答:请填写目前已取得的学历信息,尚未毕业的信息不得填写,否则审核不能通过。13、《会计用人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及单位信息汇总表》如何填写?答:汇总表由主管单位汇总生成,首行“会计人员人数”只含主管单位本级会计人员数,与下属单位会计人员人数没有包含关系,其他内容填写请参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14、为什么填写过程中系统总是提示请输入正确的电话号码?答:可能你漏填了工作单位电话或手机号码的格式不对。电话如果是座机号码,应在区号后加“-”(半角状态下输入)。15、持证人员应该提交哪些证件审核?答:(1)《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2)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3)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6)电算化(珠算等级)证书原件(7)奖励证书、奖励文件原件(8)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16、单位审核须提交那些材料?答:(1)《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2)《会计用人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及单位信息汇总表》(3)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4)营业执照原件(5)税务登记证原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7)总会计师任命文件等证照、文件原件(8)单位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资料(同上条)17、信息采集中纸质信息资料有何要求?答:信息采集过程中所有表格资料及复印件请使用A4纸打印,《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18、信息采集时候需要收取什么费用?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19、未完成继续教育持证人员可否采集信息?答:否。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未完成继续教育持证人员须完成继续教育后才能进行采集,继续教育补学方式请咨询发证机关。20、信息采集期间能否进行会计证调转及信息变更业务?答:根据省厅文件精神,信息采集期间,暂停受理所有调转和信息变更业务。此前已办理省内各市县之间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在有效期内由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工作。21、我是在校学生,应该如何进行信息采集?答:工作单位不用填写,现从事工作岗位是选择无,信息由本人填写,材料交由学校统一到财政部门进行审理。22、我的会计从业证书上注册工作单位是A,现在我在工作调动在B单位上班?我应该在如何进行信息采集?答:如果A、B单位都在我市,那么应当按照单位在B进行,同时进行会计档案调转;如果A、B单位不同时在我市,那应该在A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审核,或由A单位调转到B单位所在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23、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填错了怎么办?答: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并记录错误信息报送受理审核的财政部门。24、注册时显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已被注册怎么办?注册时我的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填错了不能修改怎么办?答:去审核确认的财政局登记错误信息。25、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注册单位与现在工作单位不一致怎么办?答:在现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同时办理调转手续。26、“首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怎么填?答:是指首次取得证书的签发机关。如:张三是从北京调转至山东某市的,此处的“首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应填写北京市财政局。办理过调转业务的,以首次会计证的签发机关为准(须书面文件证明)。27、“从业资格发证日期”怎么填?答:是指首次证书的发证日期。办理调转的,按照调转之前的日期填写。办理过调转业务的,按照以前证件的发证日期填写(须书面文件证明)。28、“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怎么填写?答: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登记的时间填写。已进行注册登记但未打印注册登记日期的,填写发证日期。未进行注册的不填写,按照不在岗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同理,已经办理调转手续或者换发证件的按照以前的注册日期填写(须书面文件证明)。29、“从业资格档案现所在地”如何填写?答:按照现在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发证机关填写。30、电算化证书填哪个号码?答:填写内页的证书编号。31、我们单位没有人事部门公章怎么办?答:加盖单位公章。32、我们单位有下属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单位基本信息表“所属单位(企业)”怎么填写?答:一级单位只填写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只填写三级单位。33、持县区会计管理机构颁发的证书如何进行采集信息?答:请联系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会计管理部门电话地址兰山区财政局会计科8353191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6号楼罗庄区财政局会计科7086628临沂市罗庄区双月路河东区财政局会计科2932591临沂市河东区九曲镇郯城县财政局会计科6800761郯城县人民路158号苍山县会计局5238562苍山县建设路北段莒南县财政局会计科7283732莒南县滨海路34号沂水县财政局会计办2239121沂水县新华路136号蒙阴县财政局会计科4271539蒙阴县蒙山路49号平邑县会计局2092910平邑县蒙山大道北邻费县财政局会计科5228493费县文化路2号沂南县会计管理局3221890沂南县永兴路18号临沭县财政局会计科6212100临沭县正源北路51号临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8785027临沂经济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九楼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7109056临沂市罗庄区工业北路请认真阅读以上信息后,由此点击进入信息采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