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汇编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列(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认真遵照贯彻执行。深入贯彻落实《条列》,必须突出政治功能,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任何时候党支部建设都不能放松,党支部作用都不能弱化。认真分析一些贪污腐败落马的领导干部,可以看出其大多都是政治信仰不坚定,长期脱离组织生活,践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大抓支部鲜明导向,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政治学习、完善民主集中制和过好组织生活为着力点,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落实到位,切实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推动《条列》落地生根,必须领会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促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从党的二大党章“支部”的概念的产生;到1926年,党中央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的战略思想;1927年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把“支部建在连上”的构想;党的六大提出“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党的基础”重要论断;1945年党的七大系统总结党支部“战斗堡垒”的思想;再到这次《条列》的产生。无不体现着我们党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条列》落地生根,要抓牢抓实“支部”这个关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领会好《条列》明确的基本原则原则和基本任务,以推动推动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用好用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一有效载体,提升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让每一个支部都强起来,每一名党员都不掉队,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体现了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又具有“现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详细提出了党支部怎样设置,党支部成立的程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怎样召开,党课、主题党日怎样开展等,给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更好的学习《条例》,作为网评员,我充分利用微信载体,发送党支部工作条例链接,努力营造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浓厚氛围。一要提高认识。全国上下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通读原文,了解基本内容。二要集中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党小组、支部大会展开学习,对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全体讨论,让《条例》精神入脑入心。三要抓好落实。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逐步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制定个人措施,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做到心中有畏、言有所戒。面对当下国情,只有将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固,我们党才能更加有力地领导国家,才能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带领各族人民走向更美好的未来。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教育为旗帜鲜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努力提升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一)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班子成员为中心组成员,必要时可吸收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二)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由中心办公室拟定年度学习计划,报党组书记审定。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季组织专题研讨一次。(三)学习方式分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时,要结合形势需要和重点任务、热点问题,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形式进行。班子成员学习情况以讲党课、做报告、写书面文章等方式每年交流一次。(四)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和学习通报等制度,确保学习质量。二、会议规则(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二)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可召开紧急会议,议题在会上提出。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但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组书记临时处置,或经请示党组书记同意,由党组成员临时处理,处理情况应向下一次党组会议报告。(三)党组会议出席人员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四)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来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五)党组会议要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党组会在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讨论时如意见发生原则性分岐,除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可暂缓作出决议,应进一步调查、酝酿或向上级报告请示。(六)党组决策一经作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决议的实施情况纳入中心工作督查范围,并做好信息反馈。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组报告。(七)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根据会议决定事项编发《党组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不编发《党组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将会议决定的有关内容抄告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党组会议讨论的内容、决定的事项,除经党组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公开发表外,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泄漏。(八)民主生活会上,由党组书记主持并带头发言。参加人员围绕主题和要求,敞开思想、畅所欲言,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对会议进行小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针对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三、议事规则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的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中的事项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需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的,按照规定上报。(一)凡涉及到“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必须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研究事项,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文件、材料等送中心主要负责人审阅。(二)提出议题的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就议题发表明确意见。主要负责人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做到末位发言,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应当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表态。发言时应先表达个人观点,再归纳总结与会人员集体意见。(三)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多个议题的实行逐项表决。集体决策时,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表决方式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或其他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四)在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指定专人将会议过程(包括讨论情况、表决情况)详细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领导审核签发,留下讨论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必要时,将决策情况向上级报告或备案。(五)在议题表决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缓决定。(六)经讨论表决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若相关科室在实施过程中因情况变化,需对决定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必须经中心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四、责任追究党组书记对党组工作制度的监督管理负总责,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未经中心党组讨论研究同意的事项,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实施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决策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或调整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违反程序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形,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近日,中共XX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党XX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单位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我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一、加强党的建设,需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以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XX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三、加强党的建设,就要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