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遵循的原则: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地区、州、盟,下同)、县(市、区、旗、团场,下同)、学校五级管理体制。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范文1: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和实施水平,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迈进规范运行新阶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省份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由国家督学、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9个督导组,于20xx年5月30日至6月5日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此次督导突出问题导向,抽查了36个试点县的143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检查各地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开展、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23项内容。有关情况如下:一、营养改善计划进展情况营养改善计划实施4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试点地区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成效日益显著。(一)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xx年4月底,全国共1502个县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其中699个国家试点县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803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工作,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147个县,增长了22.6%。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达到13.7万所。其中,国家试点8.8万所,实施比例达到100%;地方试点4.9万所,比2015年同期增长了3%。全国受益学生达到3354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受益学生2101万人,地方试点受益学生1253万人。(二)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学生食堂面积2567万平方米,占批复建设面积数的98.6%。已竣工2537万平方米,占批复面积数的97.5%,高于2015年同期6个百分点。(三)学校食堂供餐比例逐步提高。全国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13.7万所学校中,实行学校食堂供餐的比例为72.3%。其中,国家试点县学校实行食堂供餐的比例为73.9%,比2015年同期增长6.9个百分点。二、各地主要做法和成效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细节管理,努力探索营养改善计划的新机制,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一)健全制度机制,积极落实地方责任。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决策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1.明确工作责任,推进计划实施。重庆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2015年“25件民生实事”予以大力推进。广西围绕“强组织、建机制、重指导、抓管理、严督查”等工作重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徽通过定制度、抓培训,促公开、抓督查,普遍实行“五长”责任制和“五组”责任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2.积极筹措资金,扩大地方试点。各地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地方试点所需经费,稳步推进地方试点各项工作,地方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xx年4月份,全国地方试点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47个县。兵团从2015年秋季开始,按照“同地域、同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将兵团区内初中班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黑龙江将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到集中连片地区的县镇主城区义务教育学生。福建福安市、蕉城区、屏南县、周宁县等地安排农村中小学寄宿学生在校期间免费就餐,长汀县在免费营养午餐基础上,对贫困乡2000多名学生免费提供课间餐(即一杯奶、一个蛋、一个面包),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甘肃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切实解决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福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重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食堂细化管理、专项督导等做了明确规定,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地方责任。广西的隆安、融水等14个市(县),由县级财政承担试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并保证所有试点学校实行食堂供餐。陕西大部分市县都将临聘炊事员工资和相关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西安、商洛等市还建立了食堂供餐奖惩机制。四川翠屏区按照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1:80的比例配备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为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每所学校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福建连江县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为小学一至三年级每15名寄宿生配1名保育员标准安排保育员经费,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山西和顺县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学公开招聘炊事员等工勤人员300名,保证了营养改善资金的专款专用。青海互助县在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改建学校食堂的同时,积极申请县级配套资金,解决炊事员工资待遇,在5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二)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学校就餐环境。各地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统筹食堂建设编制规划,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严格项目管理,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学校供餐能力显著提高,学生就餐条件明显改善。1.加快食堂建设进度。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安徽、湖北、海南、福建等11个省份完成食堂建设项目。云南、西藏、陕西、宁夏、新疆、吉林、湖南、辽宁、山东等9个省份的食堂建设完工面积超过了批复面积的99%。安徽对食堂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食堂供餐的督办函》,督促试点县加快食堂建设进度。陕西、福建等通过督促检查、月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学校食堂加快建设进度并及时投入运行。西藏克服有效工期短的困难,建立食堂建设项目月报制,切实加快食堂建设进度。湖南建立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倒排工期制度,严格落实双月报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调整审批程序。2.改善食堂设备设施。广东、四川等地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改善学生就餐条件。甘肃宕昌县落实资金80万元用于购置消毒柜828个、留样柜207个、档案柜41个。安徽太湖、霍邱等试点县在“全面改薄”项目中安排专项资金,为供餐学校配备保温餐车、保温桶、冰柜等设备,进一步完善供餐条件。(三)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地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努力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1.认真组织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工作。河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青海等地专门邀请食药监局的专家对新《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理进行培训。云南对部分州(市)教育局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和卫生防控培训,培训人数超过两万人次。陕西宝鸡市精心编印《食品安全与营养计划》宣传手册,印制36000余册免费配发至各县区和学校,增强了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饮食理念。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贵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2015年全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与各市(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好学校食堂“采购关、保管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从业人员关、应急关”等九道关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陕西制定了《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布局与设施、从业人员、食品采购、监督管理等11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3.加强监管的全程化、智能化。宁夏通过数字化系统,可以对各县(区)各学校基本信息、食堂建设、食谱制定、财务账目和食材采购的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进行实时、动态监管。贵州思南县为学校安装了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电子软件监管系统,有效实现了对学校食堂从食材入库到成品整个环节的监管,确保了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4.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四川、贵州、湖南、青海、广西、宁夏等分别于春、秋学期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州)、县进行学校安全交叉检查,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山西2015年组织了3次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规范管理。河南每年对试点县进行两次专项督导检查,推进了工作开展。陕西渭南市利用60多天时间,对全市13个县区114所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检查,提出整改问题9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有力推动了营养改善计划的规范实施。(四)落实长效机制,不断丰富“计划”内涵。各地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成效。1.强化资金监管抓安全。各地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粮油面等大宗原材料“四统”(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内蒙古举行“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财务人员及实名制信息系统培训班”,提升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水平,强化了资金安全管理力度。重庆城口县不断规范财务管理,为各校建立食堂财务专账平台和网银支付平台,实现了财务统一管理,增加了专项资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资金安全。兵团、贵州等地每年对部分试点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化解资金安全风险。2.组织实名制系统培训抓规范。各地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开展对省、市、县三级数据填报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做到不漏一县、不漏一校,实现培训“全覆盖”,保证了实名制系统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的防止资金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行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规范运行。3.提高补助标准抓改善。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将食堂供餐的学生膳食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浙江、福建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餐5元。宁夏将膳食标准由每生每天4.6元提高到5.6元,使由“吃饱”向“吃好”转变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高度重视社会和家庭的参与,多数学校都采取“4+X”的营养餐标准,一方面防止了“挤出效应”,另一方面强化了家庭在营养改善计划中义不容辞的责任。4.开展勤工俭学抓素质。各地将营养餐和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学生参与分餐,参加校园种养基地劳动、勤工俭学等活动,培养学生珍惜粮食,崇尚劳动的意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山西繁峙县、安泽县采取因地制宜的做法,在校园内开辟菜园,种植时令蔬菜,增加饭菜品种,节约了成本,保证了原材料的卫生、健康,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贵州思南县大力推行“思南五中经验”,全体学生实行轮值洗菜、洗碗、清理环境卫生制度,享受自主劳动带来的.快乐。兵团50团给学校划分了10亩勤工俭学基地,学校利用劳动课在地里种植各类果蔬,养殖各种畜类和禽类,目的是降低成本,保证学生吃的更好。5.加强科学配餐抓营养。云南编写出版了《云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指导手册》,从学生的营养配餐、食谱安排、监督检查、应急事故处理等方面对全省的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给予指导。吉林举办多期营养配餐员培训班,其中148人通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