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地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思考鹤山区地方税务局毛国安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具体化。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因此,如何对“两权”进行有效监督控制,是当前地税部门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灌云地税的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探讨。一、充分认识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地税部门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增长、建设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税收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对于积极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内控机制建设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到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是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和主导机制。(二)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客观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多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诱惑和考验,并且权力越大,掌控的资源越多,受腐败的风险就越大。这就要求我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预防腐败环节上,督促领导干部树立防控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最大限度地降价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这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具体表现。(三)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内控机制建设重在治权,源头防范。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才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突破了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将“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实践,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探索,为有效预防腐败开辟出了一条新路。二、当前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模糊。内部控制起源于西方,这一概念导入我国不过10年历史。将这一理念导入税务管理之中,其时间更为短暂。所以从整体讲,地税部门对内部控制的认知水平并不高,很多还局限在内部牵制制度或内部结构控制阶段,事前防范的意识并不强。如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部门制度体系建设,属于内部管理与监督范畴。一些领导干部把内部控制建设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而没有把内部控制建设作为内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二是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地税部门不同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主要依赖于领导干部对内部控制认识程度,显得驱动力不足。从管理的现状看,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事前防范的工具缺乏,事中控制不力,使制度流于形式。尽管地税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不少,但缺乏系统性,制度间也缺乏有效衔接,仍存在职责不清,特别是各层次管理人员存在着游离于制度之外的现象。由于机制的原因,很少有人对权力范围内的业务行为造成的风险承担责任。三是事后监督形式单一,无权威性,行政问责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无刚性或刚性不足。目前,监督检查主要是依靠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检查,碍于情面和“家丑不可外扬”思想的束缚,自我监督没有权威性,致使许多风险控制点成为“盲区”;即便是上级的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由于没有规范和严格的违规处罚措施以及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因此最基本的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准要害;查出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就会不可避免的会在制度执行上大打折扣,起不到监督和威慑的作用。此外,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缺失。近年来,虽然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但同时,少数单位违规违纪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反思深究,内控环境不理想、制度落实不力是其主要原因,而另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对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相对薄弱,使相当一部分员工对制度的遵守和执行表现出“无所谓”的思想。三、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就是通过深入分析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预防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具体化。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地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统一思想认识为基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关键,以落实工作制度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扎实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内控机制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全新抓手,也是优化权力运行有效路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新的廉政工程,这项工作不仅为预防腐败提供了一个科学机制和有效载体,而且有效提高了工作效能。要利用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形成共识,帮助大家正确领会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进权力内控机制建设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创新内容,不断丰富预防教育的内涵,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通过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编印《廉政手册》、组织廉政知识考试等方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纪律观念和党员权利保障意识。要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把廉政文化素养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拓展内容,积极探索预防教育和廉政文化的联姻,重视发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党组的重要议程。做到组织到位,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干部具体负责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个分局和部门岗位都应设立内控检查员,使内控机制建设延伸到各个层次、岗位和业务环节,实现全覆盖和无缝隙;要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要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专人落实;要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要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优化权力运行路径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要科学设计征收、管理、稽查工作流程,明确部门间的工作规程,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细化各部门、部门内部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和执法责任,包括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从工作实际出发,便于操作,责任明确,要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用制度来规范人、约束人、激励人,从而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实现征收、管理、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对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排查思想道德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排查廉政风险源,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运行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要认真清权确权,逐项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适当范围公开权力事项、工作规则以及违规处罚等标准。此外,在每一项制度中还应有一次性告知、公开或公示,办事时限等一系列具体规定。这样,既能提升这些制度防腐败、提高效率的功能,又能实现权力运行由不公开向公开、权力监督由弹性向刚性转变。推行“阳光办税”,把税收政策、定额核定、案件查处、办税程序、服务承诺、处罚标准、税(费)标准等一些带有实质性、敏感性的情况向社会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四)以强化监督为切入点,提高内控机制建设实效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等税收执法检查。在考核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征、管、查之间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又要注意查处干部以权谋私的现象,对发现的对违法违纪税务人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通过考核质量的提高,着力解决和纠正不规范的税收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卡、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局长接待日、聘请义务监督员、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和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营造依法治税的外部环境。建立依法行政的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好方法。(五)以勤廉预警信息推送为手段,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对执法过程的全程实时监控是内控机制建设的主要抓手。通过将现代信息技术用于反腐倡廉领域,使二者有机结合,运用网络建立风险预警系统,突破传统监督手段和方式的局限性,集税收征管、效能监察和风险预警于一体的信息网络控制系统。风险预警系统是为了尽早地发现风险及其所产生的损失,而建立一套能感应其来临信号及判断这些信号与可能性之间的关系,并作出决策的系统。具体地说,就是针对税收管理的业务循环与关键风险点,制定一系列风险预警指标,并设定临界值和正常区间,定期编制上报风险预警报告,管理者借此报告进行决策。这不仅有利于管理部门作出快速反应,化解风险,降低监控成本,也能够弥补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定时对各类税收执法过程留下的数据信息自动进行分析比对,并将捕捉到的执法疑点信息通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给责任人,由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做出解释,对超过期限未处置的疑点信息则自动进入执法监察列表,由纪检监察部门立项调查,根据查实结果实施执法责任追究。让税务人员把无形的外界监督变成有形的、具体的监督压力,自觉提升勤廉服务水平。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形成科技防腐、源头防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