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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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协议书【热选4篇】随着法律制度建设的加强,合约可以避免不合理的违法行为。在不同的合作方式下,合同在维护权益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进行合同的书写呢?相信本文能够为您带来喜悦的参考下载体验。承包协议书【第一篇】除劳动关系协议书19XX年前后,为发展乡镇企业,县乡企委出台政策,凡在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有关企业负责人由大集体工人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在这种政策下,张桥镇先后有7名企业负责人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分别是:庞兴胜、杨守峰、周井永、熊金成、金成元、蒋仕成、金玉稳等7人。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转轨,19XX年张桥镇对全镇所有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张桥镇一轮窑、二轮窑以土地租赁和收回部分固定资产残存价值对外一并发包,这样就打破原企业集体所有制性质,企业也失去了集体所有制性质。当时除金成元、蒋仕成、金玉稳三人参与轮窑厂承包外,庞兴胜、杨守峰、周井永、熊金成等4人未参与承包,离开窑厂至今。20xx年庞兴胜等7人先后购买了养老保险,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补偿部分养老保险金的要求,镇政府接到有关情况反映后,根据有关政策,责成一轮窑、二轮窑给予处理。20xx年3月份,经研究,庞兴胜、周井永、杨守峰、熊金成四人的养老保险已得到妥善处理。现涉及到一轮窑的共有2人,分别是金成元、蒋仕成。为此,一轮窑与金成元、蒋仕成等2人为补偿一事进行磋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义务承担金成元、蒋仕成2人均为定远县乡企局大集体工人,并挂靠了乡企局直属企业,轮窑厂与县企局是上下级行政管理关系,不是经济实体,没有整合关系,因此所谓大集体工人身份只能对县乡企局直属经济实体而言,只不过是实际的人被用在张桥镇企业,张桥镇轮窑厂对金成元等2人提出的有关要求也只能承担部分义务。二、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包括工龄买断和养老保险两部分,考虑以上人员工作情况、所购养老保险实际金额等因素,具体补偿标准如下:金成元、蒋仕成分别为一万一千元,合计补偿二万二千元,全部由一轮窑承担。三、其它事宜此协议签订后,当事人自动与轮窑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张桥镇政府解除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其余部分(包括未缴部分)和其它任何费用均由以上当事人自己承担,与轮窑厂及其上级部门张桥镇政府无任何关系。四、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与轮窑厂、镇政府各执一份,各方应妥善保管。二轮窑:当事人:20xx年11月22日承包协议书【第二篇】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通讯地址:授权代表:职务:身份证号: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经营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常德“武陵农资交易大市场仓储中心”的栋的仓库(以下简称承包经营物)租赁给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共间)。本承包经营物功能为,承包给乙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改变承包经营物的功能。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承包经营物采取乙方自行管理的方式。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限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如需续包须于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即年月日前)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承包经营事项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续包要求,则视作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作任意处置。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第三条承包经营物的交付在本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日起日内,甲方将承包经营物交付乙方使用。如甲方未按期交付超过七天,则应按乙方应交付承包金的日万分之五给予乙方损失赔偿。第四条承包经营费用承包经营保证金本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为首月承包金的叁倍,即人民币元(大写:)。备注:承包金承包金为平价部分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议价部分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承包金总额为元(¥)第五条承包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人民币元,余额元于承包经营物交付前即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否则甲方取消给乙方的所有优惠,承包金的总额按人民币元收取。乙方延期支付应付款项如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定金,乙方无权异议;如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其他:。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得租金、电费及因本租赁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完好无损的承包经营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退还承包保证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拖欠承包金总额的万分之五。第六条承包经营物的转让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承包经营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尽力使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擅自将其承包的标的物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承经营物,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之承包金及定金,乙方无权异议。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七日内乙方仍占有仓库不予退出,则仓库内货物视作乙方放弃,甲方任意处置。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承包经营物附属射死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承包经营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承包经营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日常检查监督权。乙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经营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保管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防火安全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第九条保险责任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第十条物业管理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第十四条免责条款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第十六条广告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有关税费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第十八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第十九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第二十条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承包方(乙方):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承包协议书【第三篇】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了加强管理,适应现行的市场经济,贯彻按劳动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维保人员劳动积极性,确保维保质量,更好的为用户服务,本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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