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章2•(一)调整对象和概念的关系调整对象是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社会关系思想关系物质关系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运行关系民、行政、宏观调控关系刑法等调整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第一章3•(三)经济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的区别•1、经济法与民法民-平等主体关系;经-有管理关系。民-财产和人身关系;经-财产关系。•2、经济法与行政法行-行政管理关系;经-物质利益关系。行-命令服从关系;经-互有权利义务。行-贯彻行政意志;经-追求经济目的。第一章4•(一)立足点—*体制改革模式*现行法律法规•(二)概念——调整国家在对市场领域内的微观单位及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以及对整个市场活动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章5(一)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概念社会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制度关系纪律关系*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社会生活*权利义务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调整*经济运行中*经济关系*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第一章6(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1—5(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1、经济组织法律关系2、经济活动法律关系3、经济监督法律关系4、市场管理法律关系5、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四)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第一章7•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特征•(一)主体的概念—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二)主体的特征•1、主要指参与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和市场领域内的微观单位,个人只是少数。•2、不同类别的主体,其活动宗旨、活动内容具有质的区别。第一章8•(一)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二)法人•(三)其他社会组织•(四)企业的内部组织、有关人员•(五)公民个人第一章9•(一)国家经济管理机关•1、综合经济管理机关•2、部门经济管理机关•3、职能经济管理机关•4、经济监督机关•5、经国家特别授权的经济组织第一章10(二)法人1、概念有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依法独享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成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组织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章11(三)企业的内部组织、有关人员*相对独立的组织和部门*只能参加内部经济关系(四)公民1、概念——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2、特征——*最广泛的民事主体*非常见的经济法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第一章12(一)权利能力是资格、行为能力是能力。(二)自然人——权利能力从出生到死亡,行为能力由年龄和智力状况决定。1、完全行为能力—18岁以上*;神志清醒—独立2、限制行为能力—10到18岁;不能完全辨认—监护人同意3、没有行为能力—未满10岁;完全不能辨认—监护人代理(三)组织——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共始终;统一在经营范围内。第一章13•一、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二、经济权利的概念和涵义*依法自己为、不为;*要求他人为、不为;*请求法律保护。•三、经济义务的概念和含义*依法;*必须为或者不为;*有法律强制性。第一章14•1、所有权•(1)概念—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适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特征—独立的、排他的、绝对的。•(3)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占有所有人非所有人合法非法善意恶意四、经济权利的种类第一章15•2、法人财产权•(1)概念—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全部财产在经营中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特征—法人财产权与投资者所有权相分离,一定程度上对抗投资者所有权。•3、经济管理权•(1)概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2)特征—只能国家机关;命令与服从;权利义务交织。第一章16•4、债权•(1)概念—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2)产生原因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3)特征—请求权;义务主体特定。•5、知识产权•(1)概念—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特征—对无形财产的权利。第一章17•一、客体的概念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二、客体的分类•(一)物•(二)货币、有价证券•(三)智力成果及权利•(四)管理对象•(五)行为完成工作(合法行为)提供劳务第一章18•(一)动产与不动产——转移所有权的手续不同•(二)特定物与种类物—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的特定—灭失时结果不同•(三)主物与从物——归属不同第一章19•(四)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能否成为各种法律关系的客体•(五)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共有关系解体时分配方式不同•(六)原物与孳息——用于确定孳息的归属第一章20•一、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含义•(一)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形成•(二)变更——主体、客体、内容变化•(三)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二、法律事实•(一)概念——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二)种类事件行为第一章21•1、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2、行为——当事人的意志活动•(1)市场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经济仲裁司法行为•(4)经济违法行为*行为的形式明示书面、口头默示作为不作为法定约定第一章22•一、我国经济法的本质•二、经济法的特征•(一)调整对象特殊性•(二)主体两重性•(三)内容综合性和专业性•(四)形式多样性•(五)调整方法多样性•(六)作用直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