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方案【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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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方案【热选4篇】依照上级要求,我们需要制订一个方案。在撰写方案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我们特别留意的事项呢?在这里,笔者为您准备了1篇令人满意的“调解方案【热选4篇】”,期望您能从中汲取有益的内容!调解方案篇【第一篇】原告:XXX被告,xxxx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本金110000元,利息3936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xx年5月16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约定月利息3000元,2个月后还本付息,后经催要被告偿还50000元,尚欠50000元至今未归还。20xx年4月2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60000元,月利率%3,约定3个月后还本付息。债务到期后,原告多次就还款付息事宜与被告协商,被告始终不愿归还本金,支付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起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蜀山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调解方案篇【第二篇】本文讲述的案例是因为合同买卖造成的纠纷,某公司对其所有的棉花下脚料等工业废料进行竞拍,兴化某公司参加竞拍,在竞拍中误将原打算输入的“6510元”录入为“65010元”,以高于市场价近10倍的价格赢得招标。在竞拍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发生了歧义,竞拍结束后,兴化某公司于当天立刻联系某公司,请求对其操作失误进行修改,但某公司却发出相应的买卖合同协议书一份,要求兴化某公司按照65010元的竞标价购买相应货物约3吨。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12月1日,兴化某公司诉至法院,以显失公平与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竞拍行为。这桩案例纠纷比较小,也是比较容易化解的。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兴化某公司以每吨8000元的价格向某公司购棉花下脚料3吨。调解可以说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办法,但也要分情况来看。合同的订立及内容设定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否则,当事人一方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本案中,“6510”和“65010”一“0”之差,产生了高于市场价近10倍的“天价下脚料”,此显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依法以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竞拍行为自在情理之中。本案以调解方式化解也为“天价下脚料”纠纷的解决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调解方案篇【第三篇】完善调解中心工作方案例文为进一步发挥调解中心作用,整合辖区各类调解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完善本镇“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在“镇‘和事佬’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和指导。二、人员组成(一)镇“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人员组成1、调解指导员:由镇司法所所长茅丽娟担任,重点做好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点评调解案例,总结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2、专职调解员:聘任两位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专事调解(聘期1年)。3、兼职调解员:略,组成兼职调解员,对涉及的相关业务领域矛盾纠纷进行配合调解。(二)社区“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人员组成1、首席调解员:由社区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担任,主导调解事项,把握调解质量。2、调解员:由社区村镇建设、工青妇等负责人,综治社工及自荐、推荐的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专事社区调解。3、调解志愿者:由社区律师及居住在社区的热心调解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的法律工作者、教师等组成,协助社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公德。三、工作范围(一)镇“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调解范围1、依当事人申请;2、信访办受理的.可调解的纠纷;3、由社区及辖区单位申请提交的疑难纠纷;4、其他适用的调解纠纷。(二)各社区“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调解范围依当事人申请为主。四、工作流程(一)调处受理。由调解员向各方当事人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并说明回避事项、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进行初审分析。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纠纷,社区调解员向首席调解员报告,镇调解员向调解指导员报告。(二)进行调解。调解中心将调解人员、调解地点、调解时间等事项通知当事人。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并举证,结合所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材料,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调解员应根据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选择灵活恰当的调解方式。(三)达成协议。可以由调解中心提出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认可,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如当事人申请的,可对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可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四)跟踪回访。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中心对调结案件的当事人应适时开展回访抽查,以检验调解的质量。(五)卷宗整理。案件了结后,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在司法所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要求,制作成卷宗,存档备查。五、日常指导(一)司法所每月通过走访或网络对社区调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案件受理、工作流程、数据统计、卷宗归档等业务事项。(二)司法所每季对调解案例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三)司法所对调解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或有瑕疵的及时指出并通过合理程序予以纠正。(四)综治办、司法所牵头每半年组织一次调解员、志愿者的业务培训,讲授业务知识、法律知识、调解技能(五)司法所及时解答处理调解中心或当事人对有关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六)调解中心加强与朱学军法官工作室的联系,借助专家团队力量,合力指导调解工作。六、考核办法“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工作、培训、考核等经费由镇政府每年度安排工作经费20万予以保障。考核实行季考年奖,由综治办、司法所对每季度“调解中心的组织建设、运作情况以及所调解的案件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和核对,将考核结果呈报领导小组,作为奖励依据。七、奖励标准(一)对镇“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根据调解质量、难易程度,到年底进行评定,按调解案件总数的30%设一、二、三等奖。(二)对各社区“心与心和事佬”调解中心,根据调解的案件数量、调解质量,到年底进行评定,对社区调解中心评出一、二、三等奖,依次奖励。调解方案篇【第四篇】第三条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指南:借条或欠条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约定日期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除外。出借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支持。出借人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得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最终有可能无法实现债权。第四条借据未约定还款日期指南: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第五条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指南:出借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视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第六条如何延长诉讼时效指南:借款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从新计算两年。第七条借款人如何主张诉讼时效指南: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第八条分期履行的债务该如何计算时效指南:借款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法院第九条一般管辖指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十条特殊的一般管辖指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借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协议管辖指南: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四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与被告的确定(诉讼主体)第十二条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资格认定指南: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第十三条出借人为多人的情况指南: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四条借款人为多人的情况指南:对于共同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借贷纠纷,出借人仅起诉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第十五条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指南: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个人为当事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企业为当事人。五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第十六条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才是有偿指南: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十七条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指南: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超过四倍利率就是高利贷。第十八条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指南:借据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利息已经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本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第十九条如何计算复利指南: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借据确认的欠款金额可以认定为本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出四倍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从本金中扣减。第二十条逾期利息的计算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超出四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51号)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可以予以支持,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二)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与逾期利息的关系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还款的责任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第二十二条违约金与实际损失指南:我国的违约金以补偿原则为主,以惩罚原则为辅。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借贷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减少,但债务人明确表示自愿给付的除外。第二十三条不当得利指南:债务履行完毕后,借款人以利息或者违约金超过司法保护幅度为由,起诉请求出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利息或者违约金的,一般不予支持。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具有合同的约定,很难认定为不当得利。六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二十四条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指南:借贷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意的,借贷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之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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