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招生计划申请报告【推荐4篇】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招生计划申请报告【推荐4篇】”,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一篇】xxx园内现有的班级,如托班、大班、中班或小班,各有几个,各个班级里现有人数与满员人数显示对比。经过园况分析,预计各班级的招生人数外,另外是否还需增加班级,现有班级加新增班级共计招生人数1、通过幼儿园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进行宣传,将校园网站进行完善。2、通过才艺表演进行宣传。利用节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商场内部或一些少年宫广场,由各班级内部进行演出,与此同时教师进行宣传和介绍活动。具体办法:到各小区、商场、超市进行宣传活动。与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可以张贴海报,可设专门咨询点。注意事项:在与家长交流的内容要完整、准确的体现幼儿园的特色,并留下家长资料和联系电话。事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确定其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时间。2/11时间安排: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如下班后、周六、周日等。五、园内老师积极性奖励方法1、教师向家长宣传我园并留下咨询家长的详细联系方法和资料的,每份资料奖励该教师xx元。2、和家长取得联系后家长来园参观或参加活动的,来一位家长奖励该教师xx元。3、家长带幼儿参观或参加活动后满意,并交费入园的,每入园一名幼儿奖励该宣传人xx元。4、如果半内幼儿数量达到定额,则奖励该班教师xx元。5、如果全园完成招生人数,达到定额,则奖励全体职工共计xx元。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二篇】本学期,招生办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立足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科学做好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认真完成电子学籍建档工作和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报名工作。1、完成学籍建档工作。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要求,做好全校学生的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建档和注册工作。2、继续邀请有关高校来校进行自主招生讲座,出版专栏介绍自主招生政策,做好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推荐工作,努力争取高校更多自主招生优惠条件,提高自主招生初审率和过关率。3、启动与同济大学共同实施“苗圃计划”学员选拔工作。3/11根据“苗圃计划”协议,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学员的选拔、学分认定和考核。4、牵头完成“西中100”丛书《成长历程》第一辑的编辑、出版工作。5、继续优化生源。认真总结和反思招生工作,完善外地市优秀生源点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招生网大力进行招生宣传,出台优化生源的新办法;加强与重点初中学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我校首届初中校长联谊会。6、做好我校自主招生相关工作。7、高质量完成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报名工作。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三篇】20xx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和“征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二、“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相应批次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相4/11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三、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8:00-12:00。“征集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视为自愿放弃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补充录取。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或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征集志愿”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6.查看、修改“征集志愿”信息。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5/11(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1.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3.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4.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5.批次服从志愿为必选项,考生必须选择“服从”或者“不服从”中的一项。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服从”,视为考生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的所有高校以及高校的任何专业,其中包括偏远高校、高收费专业等等。批次服从志愿如选择“不服从”,视为不愿意被录取到该批次本人所填志愿以外的高校。提醒考生全面考虑、慎重填报批次服从志愿。6.“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7.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县(市、6/11区)招考办联系。招生计划申请报告【第四篇】(一)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小学一年级招生: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办理新生登记手续后,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按就近入学原则,兼顾社区与学校的对应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心小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育才小学:新伦村、民平村;三民学校: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小学: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浪网小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三墩村、上网村;接源小学:接源村、沿江村。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具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分布情况,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镇属初中学位,镇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如下:民众中学:民众社区、多宝社区、锦标村、新伦村、民平村、裕安村、义仓村、新建村、群安村、新平村、沙仔村、新平四村、沿江村;浪网中学:浪网社区、浪网村、东胜村、上网村、接源村、三墩村。2、跨校申请跨校申请主要指不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住或父母已在镇上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跨校入学的民众户籍学生。安排学位7/11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及其它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入学,再酌情安排本镇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学。跨校申请原则上只接受房产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日常居住的学生申请,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先后顺序安排,不合条件或所申请学校学位不足的,申请学生回原学籍地所在学校就读。本镇跨校就读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明(如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证明)、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等。(二)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①在民众镇缴交社保证明(在民众镇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止的参保记录,满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有效工作证明;②民众镇房产证等材料。2、近三年已申请积分入户并取得入户通知书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3、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4、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11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以优先安排。5、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籍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须符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优先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6、无户籍,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我镇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7、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8、符合以下条件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规或违反后接受处理满5年的,将按照条件和标准给予相关的奖励,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1)纳税大户奖:企业年纳税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1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原则上安排2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20xx万元的,原则上安排3个公办学校学位;年纳税在9/1120xx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安排4-5个公办学校学位。企业奖励指标原则上只能安排本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子女入学。(2)当年在我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50万元以上的,可安排其本人子女1人入读我镇公办学校。(3)凡在我镇单位、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排其子女入读我镇公办学校:①取得中山市“百佳员工”等荣誉称号;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③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属于企业重点引进或紧缺人才的;以上各相关奖励指标学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④有见义勇为行为等精神文明典型事迹的,或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有较大社会贡献行为的个人或单位骨干的子女,可优先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1、网上预报名(仅限一年级新生):符合入学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在4月1日至5月30日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的“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为儿童入学预报名登记。2、现场报名确认:新生报名均安排在6月3日和4日,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学校将现场接受报名。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由父母携儿童及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小学和初中报名,申请跨校就读的先到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上报镇教育事10/11务指导中心;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统一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使用奖励性指标申请入学的由企业、团体负责人按照奖励指标数,收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到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名。现场报名前须凭预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山市新生登记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前往报名点办理(或到儿童就读幼儿园索取相关的报名表)。6月10日后,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不再受理申请。初一新生入学,属于本镇户籍学生的,由就读小学打印调档凭证,到所属招生中学直接报名。需要申请跨校就读或非本镇户籍的学生须在6月3日和4日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交申请。3、结果通知: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将报名资料交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家长或相关单位。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办法执行,同时遵守以下规定:1.民办学校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