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成员及分工:演讲:王光泉查资料:黄亚云,于淼制作PPT:姜婉瑶修改:完颜慧尊回答问题:黄波宗旨多哈回合谈判的宗旨是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谈判包括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争端解决、知识产权、贸易与发展以及贸易与环境等8个主要议题。谈判的关键是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主要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及降低工业品进口关税三个部分。一、农产品作为乌拉圭回合的既定议题,农产品新一轮谈判在世贸组织整体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前于2000年初启动。美国于2000年6月提出“全面长期农产品改革议案”,计划于2002年底达成协议,但由于谈判并不顺利,估计最终无法如期达成协议,多哈部长级会议决定将农产品议题纳入多哈回合谈判,谈判目标是通过根本性的改革,建立起公平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谈判议程主要涉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税与关税配额)、出口补贴、国内支持以及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议题。1、关于农产品的主要议题2、内容各国在就农业问题达成的框架协议中,涉及了有关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市场准入三项内容。在国内支持中,对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水平、国内支持的削减原则及有关标准和纪律作了描述。在出口竞争方面,协议明确规定最终将就取消出口补贴确定一个具体日期,同时在出口信贷、食品援助、国有贸易企业等与出口补贴相关的问题上也制定了相应纪律。在市场准入方面,确定了谈判基本公式的要素,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敏感产品”如何承担削减关税义务作了规定,并承认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产品享受更优惠的待遇。3、主要大国的立场(1)发达国家:在现有WTO协议下,发达国家一方面劝诱甚至强迫发展中国家开放其农产品的进口,声称这将带来发展中国家资源配置的改善,声称农产品进口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问题比如本国农民的失业和收入下降都将只是暂时性的,另一方面,他们自己却在保护对国内农业部门的保护。发达国家仍然普遍实施对农业的各种补贴,以及对国外农产品进口的高关税保护。在发达国家,许多农产品的关税仍然很高,有的甚至超过200%和300%。1986-88年,OECD国家每年的农业补贴平均为2750亿美元,但是到了2001年则增加到3500亿美元,而该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仅为540亿美元。发达国家的每头牛享受的补贴竟然是非洲国家穷人收入的三倍。这种不对称的保护,使得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进口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产生了很大的冲击。(2)发展中国家由于农业人口仍然在发展中国家占很大比重,因此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讲,农业一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应该要求WTO改变这些不公平的农业协议,要求发达国家取消对农产品的补贴,限制发达国家农产品向发展中国家的倾销。中国加入WTO之后也面临着这个问题。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2002年的报告,中国在加入WTO之后,粮食的进口关税要从2001年的91%在10年之内下降到3%;饮料和烟草的进口关税要从2001年的58%在10年之内下降到10%。由于农产品进口关税大幅度降低,本国的农业生产可能会大幅度减少,例如中国的油菜籽生产可能会下降53%,饮料和烟草的生产可能会下降39%。(3)总结:新一轮农业谈判必须改变这些不合理的现象。这要求发达国家能够在削减高关税和关税升级、取消出口补贴和削减并最终取消贸易扭曲性国内支持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谈判结果还要实质性地提高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战略性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是很好的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讲,农业谈判已经成为多哈回合的试金石,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农业谈判看到发达国家的诚意和远见。二、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1、关于“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围绕着9月13日出台的《部长宣言草案(修改版)》展开了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1)在关税削减方面,新草案依然采用欧美及加拿大的方案,提出要采用“非线性公式”法,即关税越高,削减幅度越大。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接触过“公式法”,“非线性公式”则更是闻所未闻。在此以前,他们一直能自行选择约束的范围(比如,需要对哪些产品做出约束性承诺)和自由化的速度,国内政策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因此,发展中国家提出,应当考虑采纳一个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单一削减系数,或者在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基础上允许发展中国家采纳另一个不同的系数,同时允许他们以较低的速度削减关税。(2)在取消行业关税方面,原来的草案文本提出将电子、鱼类、鞋类、稀有金属、纺织成衣等八个行业的关税削减为零。新草案虽没有提及削减关税产品的名单,但是提出“所有成员的参与非常重要”。发展中国家指出,部分行业对他们意义重大,行业性关税削减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强制执行新草案中的条款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3)为扩大适用“非线性公式”的产品范围,草案文本提出将不受约束的关税线按照“应用税率”乘以二,从而满足公式的适用范围。这样经过“非线性公式”的计算后,新的关税税率将低于现有的应用税率。这等于是变相地削减一些低关税产品的关税,扩大关税削减的范围。2、内容及各国立场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主要涉及工业产品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经过八轮谈判,非农产品关税已大大降低,但仍有下降空间,而且发达成员存在关税高峰与关税升级,一些敏感性商品的关税保护仍居高不下。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新一轮谈判分为两个阶段,首先确定谈判模式和产品范围,然后展开谈判达成有关协议,谈判主要涉及高关税、关税高峰、关税升级以及非关税壁垒削减等问题。另外,《多哈部长级会议宣言》明确指出,谈判应特别关注与发展中成员利益攸关的产品,充分考虑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利益。各成员对于谈判模式有较大分歧。美国和欧盟提出了“协调模式”,即关税越高削减幅度越大。发展中成员则认为,由于发达成员现有的制成品关税已经处于很低的水平,这种模式下的关税削减谈判将主要针对发展中成员,因此反对协调模式,提议采纳适合于所有成员的单一削减系数,或者在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基础上采用另一个不同的削减系数,允许它们逐步削减关税。发展中成员还强调关税谈判应针对削减发达成员的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3、总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是多哈回合谈判的新议题,至今尚未达成协议,但形成了“制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模式的框架”。非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从短期看,可能对一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产生影响,从长期看,对发展中贸易大国工业化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展中成员要充分利用最后的谈判机会,形成有利于发展中成员发展的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协议。三、多哈回合谈判的对世界的影响世界经济形势动荡,面临所谓“3F”危机,即金融危机、能源危机和粮食危机。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达成一项全面的多哈回合贸易协议会给世界经济注入活力,有利于使经济摆脱目前困境。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21日在此次部长级会谈开始时估计,多哈回合协议如达成将大大促进贸易发展,每年会为全球经济带来500亿到1000亿美元的收益。如果谈判失败,人们对世界经济的信心将遭受重挫,多哈回合所承诺的开放贸易和促进发展的目标将无法实现,世界贸易规则中的不合理成分也将无法得到纠正。此外,多哈回合失败的直接后果可能是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贸易争端增多,多边贸易体系受损。所有这些结果都会使世界经济更加动荡。世贸组织成员的目标是在年底前完成多哈回合谈判。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如果从21日开始的这次小型部长会失败,那么多哈回合谈判年底前达成协议的目标将无法实现,这轮谈判也将面临失败或被长期搁置的危险。四、总体评价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在夏季遭遇了众多阻碍后已陷于停顿。白宫正在努力恢复这一谈判,但一个新的障碍又出现在了眼前:一个对自由贸易所持怀疑态度大大高于以往的国会。布什政府的官员们已开始加紧行动来为重启多哈回合谈判的计划赢得支持。曾在国会担任过多年助理的美国贸易谈判代表苏珊·施瓦布正在向即将接掌国会贸易委员会的民主党议员们示好。现实情况是,其他国家通常不愿与美国签署一份还有可能被美国国会修正的协议,所以延长这一授权可以使美国的谈判人员为完成多哈回合谈判多争取到一些时间。其他的WTO成员对布什政府以更大力度参与多哈回合谈判表示了欢迎,此前美国的中期选举结果打击了人们对白宫未来两年能在贸易问题上取得进展所抱的希望。美国希望欧洲大幅降低关税,以便为美国农产品打开新的市场;而欧洲则要求美国在停止向美国农场主提供补贴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与此同时,巴西和印度则对美欧要求发展中国家削减制成品关税的建议表示反对。施瓦布也开始与民主党要人们进行接触,这些人在美国的贸易政策制定方面即将扮演重要角色。下个月就任的新当选国会议员们预计会对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发出更多批评之声。为了使总统的贸易议程不被耽搁,布什政府可能将不得不更加严肃地考虑劳工和环保等民主党人认为应优先解决的问题。五、多哈回合谈判未来发展方向多哈回合历经七年谈判,缘何屡遭“挫折”?其“症结”何在?谈判失败的“后果”如何?经过此番“挫折”后,在金融危机等诸多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多哈回合谈判究竟何去何从?其重启谈判的前景如何?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剖析,不仅关系到人们对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的重新认识,而且也直接关系到中国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的立场选择和未来行动计划。一方面,多边回合谈判正面临反全球化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危机。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地市场,以保障人类健康、安全、卫生和保护环境为借口大量采用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反全球化”思潮的兴起说明,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过程,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推动的贸易自由化并没有也不可能代表全人类的利益。只有所有民族和国家站在全人类的立场,平等协商,共同参与,普遍受益,同步发展,这样的多边贸易体制才能有效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另一方面,全球主要经济体都深陷金融危机,并且饱受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困扰。各国政府焦头烂额,多哈回合并不能完全帮助它们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它们也不愿为多哈回合牺牲太多。此外,目前,所有主要经济体都不具备作出妥协的政治基础。作为世界贸易大国的美国正处于政府换届期,布什政府届满之后,奥巴马政府对多边贸易谈判的政策和态度,照样会受到日益强烈的保护主义的牵制,乃至被保护主义立场所主导。印度现有政府在国会处于弱势,它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做出的任何妥协,都势必会引起强烈的反弹,造成自己执政地位不稳。欧盟谈判代表缺乏该组织多数成员国的支持,尤其是欧盟轮值主席国法国强烈反对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让步。因此,预计2009年年中之前都难以凝聚足够的政治支持重新启动多哈谈判。而且,即使多哈回合谈判能够顺利得以恢复,那也不一定能够在原有基础上继续进行。然而,拉米被迫放弃在2008年底前举行部长级会议的计划,同时也避免了在条件不成熟情况下仓促达成协议的风险。并且,通过前期密集磋商,也加强了彼此了解,弄清楚了各成员化解分歧的途径。更重要的是,2008年12月6日,WTO公布了多哈回合谈判农业和非农市场准人的最新案文,为重新启动谈判打下了基础,并对谈判各方形成新的约束。多哈回合谈判屡次受挫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全球多边贸易机制的必要性也不容置疑。但维护这一机制的富有效率的运转,发展中成员有责任,发达成员更是义不容辞。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获益者,发达成员必须主动承担解决多边贸易体制存在和发展危机的更大责任,对不发达成员主动开放自己的市场,减免那些高负债国家的债务,更慷慨地提供发展和环境援助。多哈回合谈判的多劫多难并不意味着未来谈判不能取得新进展。同时,谈判的每一次“挫折”都只是意味着又一次漫长的积蓄和酝酿以及未来的又一次新的期待和轮回。毕竟,倘若多哈回合谈判最终无果而终,将会没有赢家。因此,无论发达成员,还是发展中成员都要在共同努力中求妥协,在利益平衡中求共同发展,在共同发展中求公平贸易。在这一过程中,WTO自身进行适当的改革也是亟须和必要的,以更好地维护和加强WTO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建立在制度性合作基础上的互利、共嬴、共存、共生理念才是全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