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整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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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整改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整改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整改1存在的不足一、项目普遍对党建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项目职工对项目部作为工程管理的基本模式,不仅是施工一线的指挥中枢、经济效益的源头、企业形象的窗口,也是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的认识不够。二、组织体系不够健全。表现在部分同志只注重在生产经营,而对党组织在项目部的建设缺乏认知。三、项目党建制度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长期性,稳定持续性的系列项目部党建制度。四、工作方法守旧。落实与时俱进、注重活动方式的新颖性、丰富内容、活跃载体等方面存在缺陷五、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确保工期、安全、质量、效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2/70落脚点,相关的工作需要继续努力。今后工作计划:一、提高认识是项目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认识加强项目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克服对项目党建工作重要性、地位、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偏颇认识,克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健全组织体系是项目党建的根本。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把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合理设置和动态调整组建好项目部党组织,真正做到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管理规范。三、完善的制度是项目党建的基础。今后工作中,项目党建将结合工程实际,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项目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支部会议制度、项目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促进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重要问题集体讨论、重要工作情况通报、重要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项目部重要问题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检查、分析、考核和评比表彰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使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四、创新工作方法是项目党建工作的抓手。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密围绕施工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主题活3/70动,以创建“好班子”为载体,促进项目部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党员“创先争优”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工程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职工之家”等建设为载体,促进工程项目建设;通过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确立工作抓手,使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五、充分发挥作用是项目党建工作的成果。项目党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抓住施工管理和生产经营中的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质量、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的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质量、效益、市场、信誉意识;坚持“三贴近”原则,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项目党建工作是一个新课题,实践证明,项目部党支部建设在各类工程建设中都曾发挥了显著作用。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从学习贯彻“十八大”重要思想的高度,继承这一做法,并在继承中创新,在继承中加强,发挥新的作用。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整改2一、机关支部的职能1、传达贯彻(桥梁纽带作用)2、组织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法律、经济学习)3、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目标考核、权益保护)4/704、联系群众(“五必谈”即调入、调出、困难、情绪被动、受到处分时谈话)5、培养人才(人才工作)6、发展党员(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二、几项具体工作业务第一项: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召开支委会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报上级党组织批准。2、起草支委会的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支委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下届支委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3、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的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名额,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4、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5、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与会人员着装整齐。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5/70委员会的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2通过选举办法。3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有大会指定。4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从落选的6/70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7、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8、将选举结果和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第二项民主评议党员一、评议时间每年4月至6月。二、评议步骤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党员人数较多,设有党小组的支部,可在党小组会上评议。评议对象为各支部的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附后)三个等次,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分七个阶段进行。(一)年度承诺党员承诺是对党员目标管理的深化,各党支部要在年初组织党员对自己一年学习、思想、作风和工作任务等方面要达到的目标进行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进行公开,履行承诺情况作为第二年党员评议的主要内容之一。(二)学习教育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动员,7/70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因场地限制,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分期或分片集中上党课,然后由党委(组)成员负责到各支部指导学习、讨论。重点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江泽民文选》、《浏阳市党员学习资料》、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及标准等,围绕争当“五好”党员开展讨论,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对党员标准的认识和体会。通过学习,使党员掌握思想武器,端正态度,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三)调查摸底为使民主评议工作有针对性,评议前应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摸底,基层党委、党支部(总支)通过调阅会议记录本、党员证、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任务等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存在的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按规定交纳税费等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梳理,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四)自我评价在认真学习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年度承诺的内容,对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剖析,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同时,认真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评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返回的,应向所在党组织说明情况,寄回个人自我评价材料和出具由供职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8/70(五)开放评议党支部可采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外评议,征求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再召开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集中进行互评,下发民主测评表,对每位评议对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党员等次的重要依据。(六)组织鉴定支委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调查、评议、测评和年度承诺兑现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对每个党员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类别给予划等,形成组织意见,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参加集中评议,但所在党支部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对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由支部填写有关表格,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七)表彰和处置对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党组织应及时进行表彰,可结合“七一”活动进行表彰。凡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都必须给予严肃处置。第三项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1、支委会在提出不合格党员初步名单时,应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时,应允许党员对涉及自己的问题9/70进行申辩。2、处置的形式主要是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党内除名(退党除名、脱党除名、劝而不退除名)三种。3、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须把握以下政策:①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要求留在党内、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取得党内外谅解的,可给予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认改正的,取消不合格党员决定。②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且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③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④党内已受过不连续的两次限期改正的处置,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应予除名。⑤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转变态度的,应同意其退党。对作劝退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本人提出退党要求的,可同意按退党处理。对应受其他党内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⑥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⑦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4、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同处分违纪党员区别开来,民主10/70评议党员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党纪的,由纪检部门立案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来代替党纪处分。5、党员领导干部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需进行组织处理的,要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与有关党委(党组)或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在一般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有关党组织应免去其所担任的党内职务。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是否需要免去,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6、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后,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对已劝退或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发挥他们的作用。7、受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有关旁证材料、组织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归入本人党员档案。第四项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1、个人申请。申请入党要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申请应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书由党支部保存,并作登记。2、申请入党人员党内通报。党组织接到申请入党人的申请后,要及时找申请人谈话,并在党内进行通报。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表现较好的申请入党人员中酝酿提名,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提名,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入党11/70积极分子。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4、入党积极分子公告。党组织将入党申请人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5、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并分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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