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师生主题演讲(最新4篇)工作中时常需要我们进行演讲,当我们需要进行校园交通安全演讲时,我们首先要有1篇优秀的关于校园交通安全演讲稿。通过演讲,可以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念、思想感悟,同时有能展示演讲者的才华和能力,哪些好的校园交通安全演讲稿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呢?急您所急,三一刀客网友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师生主题演讲(最新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师生主题演讲篇【第一篇】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都说闯红灯危险,实际上闯黄灯的危险也很大,而且闯黄灯的人要多于闯红灯,闯黄灯因此成为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下面我为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某一天的一个下午,台州路桥中学学生骑车到学校上课,途经新安西街与银安街交叉路口时,一辆小轿车急速驶来,与这位中学学生撞个正着,这位中学学生连人带车被撞出10多米,当即昏迷不醒。交警叔叔的事故调查表明,驾驶小轿车的司机当时看见绿灯闪烁,为了抢时间通过十字路口,加大油门高速行驶,结果引发车祸。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身体健康我希望大家做到以下几点:(一)骑乘机车要注意-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二)开车要小心-勿超载、勿超速。(四)认识交通标志-警告标志、禁制标志、指示标志。(五)通过十字路口-停、看、停。(六)过马路-左看右看。(七)安全的行走-天桥、人行道、车道。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师生主题演讲篇【第二篇】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2003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师生主题演讲篇【第三篇】敬爱的教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生命安全犹如泰山,我们必须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每年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所以有许多人在交通事故上丢了自我的生命,这是让人多么痛哀的事情。当然,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是自我的亲人因为不注意,在那一瞬间闭上了双眼,从此离开人世!那么,今日让我来讲一讲如何珍爱生命吧!同学们,请你们想一想,当你在马路上嬉戏玩耍、追捉打闹时,你有没有想到过他的后果是什么?我们作为小学生,必须要学习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上必须要看交通指示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必须要熟记心头,照做执行。上学和下学之间是最重要的,不要在路上拥挤,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仅我们小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接送我们大人也要遵守。那一件件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使多少人丧生?使多少人受伤?又给多少人带来痛苦?有的失去了亲爱的父母,有的失去了挚爱的儿女,有的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亲人……这血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深思、警觉吗?前些日子,在我们村里,一位三岁半的小女孩横穿马路,被三轮车给撞了,父母明白后,急忙送往医院,不幸的是这个小女孩已经奄奄一息了,那幼小的生命之火也瞬间熄灭了。父母心如刀割,哭得死去活来,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留给人们的仅有无尽的痛苦与愧恨。还有一件事,一位三四十岁的叔叔醉酒开车,与另一辆大车相撞,不幸死亡,车也撞坏了,真可谓是车毁人亡。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但仍有不少人我行我素,无视交通规则。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的,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我的,它还属于父母,属于亲人,属于社会。生命对于我们太重要了,我们必须要珍爱生命!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的师生主题演讲篇【第四篇】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家对道路和车辆并不陌生,因为天天要上路、骑车、乘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繁忙的马路生机勃勃。路上车水马龙,交通流量凶猛增长,人们的生活节奏也随之加快,外出更加频繁。就在这一片祥和、欢乐的环境里,同学们可否知道,马路又是一个“无硝烟的战场”,与在校学生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更加严重,交通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伤亡的一大原因,学生交通伤亡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无法弥合的伤痛。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当然很多,但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持能力及应急避险能力是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十分必要。同学们自身也要加强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交通法制观念,养成执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也要学会自包自救的知识,加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下面就和大家一齐来共同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一些知识。一、交通基本通行原则1.右侧通行原则。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2.各行其道原则。简单说就是各走各的路。二、横过道路的安全常识在道路上的行人,应当尽量避免与汽车发生冲突。但是,人在道路上行走,不可避免要横穿公路呀。行人在道路上最大的危险就在于横穿公路,因为你横穿公路时,一是要通过专供汽车行驶的车行道。这就无可避免地要和汽车发生冲突。人与高速行驶的汽车相比,那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为了保证行人横穿公路的安全,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上横穿公路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上来往车辆的情况,先看左,走到中间在看右,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也不准在横穿公路时倒退或者折返回来,更不要与汽车相争。有的同学认为在马路上乱跑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在马路上乱跑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过马路时应该先看左边,走到路中央时再看右边,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当你学会骑车、兴冲冲地骑车上马路时,可千万要注意骑车安全啊!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笼头。转弯前,需看清楚来往车辆,伸手示意再转弯,不能突然猛拐。骑自行车在混合路上行驶的过程中,不能超出路边的米;骑自行车在非混合路上行驶,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米。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能从中学到一点交通安全知识。受到一点教育、得到一点启发、吸取一点教训,改正平时在生活中的一些错误行为,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为“珍惜生命,拒绝违章”做出好榜样!小朋友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你的健康成长,请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今天我就讲到这里,在此预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