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财务工作条例本协会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为规范协会的财务核算和加强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会员会费,现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定本协会财务工作条例。一、总则1、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接受会员大会、财政部门和社会审计监督。2、按财政部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结合协会业务设置会计科目,登记会计帐账簿,编制会计报表。3、协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具有资质的会计和出纳人员,负责协会的财务核算工作。专业委员会可根据业务状况单独设立财务机构或委托依托单位管理财务业务。4、各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二级机构,财务单独核算,执行协会的有关财务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协会的财务检查。5、协会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由秘书处主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理事长或理事会讨论通过。年度终了,由财务编制决算,并向理事会报告。6、协会由理事长或指定专人主管财务工作,审批协会的各项开支,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理事会负责。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上,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的设备或其他有形资产为协会的固定资产。2、电子类办公设备使用年限暂定为三年,一般办公设备使用年限暂定为五年。3、协会的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计提折旧的方法为平均年限法。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明确保管人员,保证协会资产的安全完整。4、对协会的固定资产年末应进行清查核对,保证账、卡、物相符。5、报废或转让固定资产应报协会理事长审批,贵重设备或单位价值在两万元以上的资产报废应报常务理事会通过,办理报废清理手续。三、成本核算办法1、协会的收入由会费收入、捐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其他收入构成。2、会费按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3、会费的使用范围:、(1)用于举办和组织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支出的经费;(2)召开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及其他工作会议支出的经费;(3)、协会工作人员出差、补贴;(4)、协会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的房租、水电及办公费等费用;(5)、补贴协会刊物的费用及信息网站的费用;(6)、其他用于协会活动有关的费用。4、协会承接的有偿服务业务,如专项业务、各种展览会、培训班等其收入和费用应单独核算,业务完成后,将收入和费用分别结转到净资产。5、协会的财务核算应执行谨慎的原则,对存货、应收款项、各项投资等流动资产年末应进行清查,确认减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费用。四、内部控制制度1、协会应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和现金管理的规定,严格协会银行帐户和库存现金的管理。2、银行支票的购买和使用应严格进行登记;印鉴章由协会负责人(或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使用支票应事先办理申请单。3、现金库存限额暂定为8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银行。4、协会人员出差或办理公务需要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用处,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5、借款项应及时报销冲帐,无特殊情况出差借款在返回后的15天内,必须办理报销并交回余款。6、协会应加强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资采购的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经领导审批,杜绝盲目采购和浪费现象的发生。7、采购物品应由二人参与,货比三家,取得有效发票。严格办理经手和验收手续。业务招待费由负责人严格控制审批。8、会计凭证、帐簿应及时装订,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妥善保管。会计人员移交工作应做好财务档案的移交。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五、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会计岗位责任:1、按理事会要求,编制财务预算,经理事会或理事长批准后,监督执行。2、按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设立总帐和明细帐,做到会计核算规范化。3、审核后的原始单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4、季末编制会计报表,年末编制年终决算及编写决算说明。5、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和银行存款对帐单。6、负责专业委员会财务报表的收集和汇总工作。7、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出纳岗位责任:1、负责协会银行存款帐户的开立、购买和保管现金和转帐支票。2、使用支票,必须事先经理事长批准,办理支票申请单。3、负责保管协会现金,做到日请月结,现金余额不得过大,多4、余现金及时交银行。5、负责按时发放协会人员补助费。负责对报销的凭单进行初核。6、并出据报销核实收据,收回的现金开据收款收据。7、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总帐和银行对帐核对。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差旅费报销规定(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