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精编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精编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考勤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为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原则,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管理。第二条适用范围山西三石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工作时间签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时间段工作,可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时间段,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第四条考勤报备1、公司考勤采用钉钉系统签到、请假、加班,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考勤汇总;2、所有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工作时间进行签到,记录出勤情况,每日签到四次;3、员工所有与考勤相关的事项必须报备人事行政部。不报备者按旷工处理。第五条考勤汇总1、考勤统计区间为每月的月初至月末。人事行政部考勤员统计汇总本公司上月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的5日至7日在公司群公布;2、考勤员将员工确认后的考勤进行统计汇总,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转交至财务部进行工资发放;3、考勤为计发工资的依据之一,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要保证考勤汇总统计的真实、有效性。第六条考勤规定员工有未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者,人事行政部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如有故意违反规定者可根据具体情况与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一)迟到、早退、脱岗时间规定1、迟到:员工非因公超过规定上班打卡时间以外且在15分钟之内上岗的,记为迟到;2、早退:员工非因公在规定下班打卡时间之前15分钟之内离开岗位的,记为早退。参考资料,少熬夜!3、脱岗:工作期间,为处理私事或串岗而擅自离开岗位,时间在1个小时之内的行为,视为脱岗。(二)迟到、早退、脱岗、未打卡处罚规定1、员工初次迟到、早退、脱岗、未签到,部门负责人和他进行面谈,了解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行为,那么请他列出那些可能导致他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由部门负责人帮助他解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2、员工再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员和他面谈,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于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发生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3、员工第三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并按缺勤一天处理。4、员工第四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由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违反考勤规定。5、员工第五次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解除劳动合同。(三)旷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1、不履行审批手续而离岗的;2、虽然办理审批手续但未按审批权限获批而离岗的;3、请假期满未按时上班的;4、超过上班签到时间15分钟以上,半个小时以内的,记为旷工半天;超过1个小时的,记为旷工1天;5、在距规定的下班打卡时间之前15分钟以上擅自离岗的,记为旷工半天;6、工作期间,脱岗超过半个小时的,记为旷工半天;7、请假不到一天的员工,到司、离司均需打卡,若只有到司或离司一项打卡记录,记为旷工半天。其余无论任何原因,当天打卡不全,并无任何记录,记为旷工1天;8、员工未办理请假(调休)手续,超过应出勤打卡时间半小时以上(包括当天始终未打卡)或工作期间处理私事超过1个小时,为旷工。(四)旷工处罚1、旷工1天扣除日工资2倍;旷工半天扣除当天日工资。2、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可根据具体情况后可与责任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全勤奖标准:1)凡当月入职和离职员工不足应出勤天数者无全勤奖。2)凡当月有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未打卡、矿工者无全勤奖。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八条事假1、事假:经批准,为处理个人事务申请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内离岗,记为事假;参考资料,少熬夜!2、员工遇有私事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的必须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待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第九条病假1、病假:因身体不适,经批准,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内离岗治病,记为病假;2、员工应在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并致电人事行政部。于病假结束后上班当日持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第十条带薪休假:根据国家法规及企业的有关规定,允许员工按规定休息,并在员工休息期间按企业相关规定发放薪酬,包括婚假、产假、丧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1、婚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3周岁),可享受7天带薪婚假,再婚的不享受婚假。婚假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2、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员可申请产假,申请时间较休假时间应提前3个月;产假为98天;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司给予员工3天丧假。丧假应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4、带薪年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5、法定节假日:经国务院批准,每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国家节假日安排。第十一条请假程序及处罚1、员工请假以不延误本职工作为前提,请假前须提前至少1天通过钉钉系统报请批准,员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部门负责人需安排工作交接;2、请假审批权限为:员工请假3天(含)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报总经理批准;连续3天以上请假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3、员工请假经批准后必须报备人事行政部。第四章出差管理第十二条因公外出相关规定(包括所有区域:太原区和其它区)1、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因公外出时,须提前按要求详细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出差考勤的报备全部通过钉钉系统进行。参考资料,少熬夜!2、员工出差前手续:1)员工因公外出需在钉钉系统报备,员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备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考勤的管理制度2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范围:全体员工权责:人力资源部一、工作时间安排1、公司实行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二、考勤依据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三、打卡时间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四、考勤内容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六、正常打卡人员: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参考资料,少熬夜!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八、全勤奖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考勤管理制度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一、考勤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二、对事假的规定(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参考资料,少熬夜!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三、对病假的规定(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