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计划【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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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融资计划【参考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融资计划【参考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融资计划【第一篇】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运作方式不断出现。其中金融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处置从无到有,从限定在国家计划内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垄断进行开始,逐步形成企业自主的多元开放的市场运作模式。每年都有数千亿的不良金融资产被打包出售,相应地有众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了这一新兴行业“淘金”。由于贷款活动中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比较受银行青睐,因此在不良资产处置中比较多地涉及到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问题。在债务人、银行、资产包购买和处置人、不动产购买人之间,涉及多少道营业税,能否差额计税,如何进行扣除凭证管理,仁者见仁,各有各的理解。一、金融资产包与抵押的基本含义:(一)任何行业都是有风险的,以信用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更是如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贷款本息无法正常收回的事情时有发生。为尽可能减少因此发生的损失,银行便将某一时期或某一类应收未收的贷款项目进行捆绑(即不良金融资产包)出售,将债权让渡给愿意承接的单位或个人以取得一些收益。在债权转让的过程中,随同贷款合同产生的抵押权同时转移。承接不良资产者可能将该资产包直接转让出售,或者重新拆分再打包出售,也可以按照资产包中的项目,逐个行使债权人权利,催收本息以及对抵押物进行处置。这就是不良金融资产包的基本含义。(二)关于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做出了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该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二、相关法律规定金融资产包购买人对抵押的不动产进行处置过程中,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这主要是《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一)《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参考资料,少熬夜!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有:1、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3.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担保法》做出了与上述《物权法》相同的规定,同时进一步做出如下规定:1、订立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2.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处置抵押不动产的基本形式及分析(一)根据以上对基本含义和相关法律的了解,我们发现在处理抵押不动产时能够采取以下五种方式:1、由债权人监督债务人处置所抵押的不动产,以其收入清偿债务。2、债务人委托债权人代为处置所抵押不动产。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将债务人所抵押不动产转让给债权人。4、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抵押不动产,并以拍卖所得优先偿还债权人。5、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取得债务人所抵押不动产所有权。(二)综上所述,对处置抵押不动产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1、在资产包出售过程中,是债权人的变更,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包括抵押关系是不变的。因此,无论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还是通过竞买取得债权(包括附带的抵押权、担保等)的单位和个人,并不直接或必然地获得抵押物,而是取得债权人身份及于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提起诉讼等权利。2、购置资产包的人要取得其中一项借贷关系中抵押物所有权,只有两个途径,一是与债务人达成以抵押物抵偿债务协议,同时解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参考资料,少熬夜!法院裁定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同时消灭。因为抵押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与借贷合同分离。同时已抵押的不动产不能够发生所有权转移,所以发生抵押不动产转移给债权人的行为,必然与借贷关系的消灭和抵押关系的解除相一致。3、分清物权的具体内容。传统的所有权,一般来说包括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四项权利,这四项权利是可以分离的。例如出租过程中所有人(出租人)出让使用权从而获得租金收入这样的收益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像社会分工一样,所有权的具体内容越来越丰富,从而逐步扩大完善到了物权的范畴。若干个人可以在同一物品上各自拥有不同的物权,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因而产生了终极所有权的概念。营业税法规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限定为销售不动产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和有限产权。这里的几个概念要做理论的分析很难说的清楚,但与抵押的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起来,可以明确的是如果债权人没有支付或约定支付相应的对价,就不是一种销售行为。而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债权人对抵押不动产所作的相关安排,是否构成销售行为,一看有无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二看有无交易的对价(即属于有偿或应被视同有偿);三看有无可能,有无法律上的障碍。四、营业税处理建议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对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包中的不动产活动的基本结论是:(一)从债务人(借款人)来说,毫无疑问,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不论是按照债权人意图出售给第三方,还是直接出让给债权人,都必须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二)对金融机构来说,其打包出售不良资产的行为,是一种合同主体的变更行为,目前还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对此,已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不征收营业税。(三)对购买不良金融资产包后进行转卖,或是拆包重新整理转卖的,同样按照上述第(二)点办理,不征收营业税。(四)对于直接处置抵押不动产的行为,应做具体分析:1、对于第三条第(二)款第2项中表述的情况,即取得债权的人与债务人达成消灭债务关系以不动产抵债的,或是通过法院定消灭债务关系以不动产抵债的,不论是否办理房产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在债权人转让该不动产时,都应缴纳营业税。2、对于债权人取得债务人同意(委托)将不动产交拍卖机构拍卖的,或是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的,属于债务人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不动产的行为,通过购买金融资产包而成为债权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院、拍卖机构,都不构成销售不动产行为,不是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纳税人。3、对于债务人在债权人监督下,或按照债权人的意图出售不动产,所得收入归债权人所有的行为,对债权人来说是采取催收方式收回债权,没有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与上述第2参考资料,少熬夜!点属于同一性质。(五)合理确定营业额1、对于债务人来说,一般并不取得收入(收入直接到债权人那里去了)。其销售不动产的收入,应以其抵债金额确定。但拍卖所得大于欠款本息的,超过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也应当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2、不动产是债务人购置所得时,购买价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对于购买金融资产包的债权人来说,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时,当然属于销售购置不动产行为。其扣除的金额,可能的途径有四种,一是按照全部资产包成交价格占资产包原始价格的比例,乘不动产帐面价值得出的数字;二、按照资产包拍卖成交时的评估价。近年来不动产价格飞涨,按照评估价对纳税人最有利。三是购买金融资产包时资产清单上列名的帐面价值(原始价格);四、按照债务人所欠贷款本息计算。对于第一种方式,按照比例法计算将使扣除金额大大缩水,增加税收负担,特别是资产包中能够有价值的主要就是抵押不动产,其他一些现金权益项目的价值形同虚设,因此,竞买人接收的是资产包的全部,实际上是购买资产包中一些有价值的东西。这正是资产包的意义所在,虚虚实实鱼龙混杂,但看得见的干货以不动产为最,因此,其缩小其价值不符合实际。按照资产包拍卖成交时的评估价计算缺乏可操作性,并且近年来房地产价格飞涨,按评估价必然增加扣除金额。按照资产包交易基础资料中的原始价值作为扣除金额,可以看作是按照历史客观成本扣除,所以笔者认为比较合适。最后,按照贷款本息总额进行扣除的方法,虽然与现行金融机构销售抵债不动产,以销售收入减去抵债本息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的规定相一致,但贷款本息在资产包交易中已经完全被修改,竞买人考虑的是不动产的实际价值而不是帐面上欠债数,而且利息的计算期间、利率水平等不确定性较大,因此,笔者也不建议采取这种方式。融资计划【第二篇】一、20xx年融资工作总结(一)融资工作开展情况1.城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8月28日,已成功拍卖城北新区土地##亩,每亩##万元,筹得资金##亿元。2.与赣州银行、中国银行、农发行就百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力争实现贷款##万元,目前前期工作材料已上报。3.做好标准厂房转让给顺昌渔具公司的报建手续、办理房产证等工作,争取到位资金##万元。4.努力推进拍卖富工一路路口##亩商住用地的出让工作。5.承接运用好县财政安排给园区##万元中的部分建设资金的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6.协助引导企业与银行对接融资##万元以上。引导落户企业实现投入##亿元以上。参考资料,少熬夜!(二)存在困难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由政府担保受限,政府融资平台政策较严,信贷投放规模严格控制等影响,导致公司的融资难度较大。加上公司人员配备不齐,缺少金融方面专业人才以及精通项目包装人才,项目包装推介力度不够,且公司造血功能缺乏,造成公司资金实力不足,偿债压力大,制约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20xx年度工作计划(一)基本原则1.坚持高效、专业融资原则。专业分工,针对我县金融机构的信贷趋向开展专业化融资,并能整体降低系统风险。2.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公司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法人。坚持遵循“市场”原则,政府搭建平台,公司自主申请,银行独立审贷,强化市场运作,减少行政干预。3.坚持盘活资产、提高效益原则。利用现有国有土地、房产注资或财政资金拨改投等方式盘活现有可经营国有资产或闲置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融资渠道1.土地运作:在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前提下,公司采取抵押、质押、政府承诺等形式,将梳理出的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未开发成“熟”地及未计划出让的土地,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2.资产运作:在获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前提下,将县城规划区的存量土地,部分有商业价值的闲置国有资产等转入公司,公司对转入的资产实行有计划的出让变现或用作抵押担保从银行获取借贷资金,全部用于园区建设,实现滚动式发展。3.项目融资:(1)争取完成与赣州银行、中国银行、农发行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融资事宜,力争实现贷款##万元资金到账。(2)争取完成拍卖富工一路路口亩商住用地出让工作,并争取资金到账。(3)做好协助引导企业与银行对接融资工作。(三)工作措施1.确定目标,积极开展融资洽谈工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本着市场主导,银企双赢,注重实效的精神,根据工作内容和项目融资需求,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与有贷款意向的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联系,做好项目推介工作。2.多融资项目并进,多措并举,确保公司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融资项目为主导,拍卖富工一路路口亩商住用地及协助引导企业与银行对接融资工作等多个项目同时跟进,争取每个项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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