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通用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第一篇】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20xx年将继续以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十八字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句。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期作战的思想,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到第一的位置。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大局的安全稳定。二、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区现状,确定出200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尤其要突出对全区六大重点行业和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专项整治,将兽药企业、化工企业和个体加油站做为整治重点,加速推进安全评价工作。二是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我区的公共聚集场所众多,监管责任重大,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三是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保证施工安全。四是学校校舍及师生安全,文教局要继续做好危房改造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事故。五是烟花爆竹治理工作。公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治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六是大化天然气排空管隐患安全工作,在该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之前,严密监控,彻底保护好周围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三、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是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20xx年将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强化区级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解决业务素质差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解决监管不够严、力度不够大、激励约束弱化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200X年继续加大乡镇、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监执法队伍。并在工作职能方面深入强化,加强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大胆依法行使监督监察职权,树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四、促进全区生产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企业自身又有要求安全环境和追求利益的两面性,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重效益轻安全的居多。因此,200X年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改善主体安全环境入手,从审批、验收、监管等方面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在辖区生产企业大力推行六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制度,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适时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检查。以制度的形式,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预防性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将企业主体由被动扭转到主动局面上来,有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于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五、深入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0xx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办培训班、发宣传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职工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好旨在提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的特行培训;在全区安监责任网络内广泛推开义务安全员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的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稳定、促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第二篇】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力度,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理念,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检查行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根据镇安监站工作职责、检查人员、检查装备等情况及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突出对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发展的目标。三、主要任务20xx年度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突出对辖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家庭经营加工场所、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其次是针对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仓库的安全监管。二是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开展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电梯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小区电梯的维保工作。四、计划安排全年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635家。(具体见附件一)五、编制依据(具体见附件二)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具体见附件三)七、绩效考核为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一)监督检查行为是否规范。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考核。(二)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检查人员应当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根据检查人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进行考核。(三)廉洁执法是否遵守。检查人员应当遵守《xx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严禁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吃、拿、卡、要,保持安监站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每季度对检查人员廉洁执法情况开展考核。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第三篇】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4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应急厅”)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3.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使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4.积极发挥省级执法监督作用,采取执法调研、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市、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5.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执法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进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省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员87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69人,是机关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数的%。省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置情况见附件1。1.总法定工作日为17250天。2.所需监督检查工作日17437天。1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967天。2其他执法工作日为9093天。3非执法工作日为6377天。需加班187个工作日方能完成计划工作任务。三、重点检查安排(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1.煤矿;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和占比。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7家,是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其中,煤矿42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6家、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7家、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10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具体区分如下:1.煤矿42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晋政办发〔20-〕109号)规定等,省应急厅对21座煤矿施行常态化监管,同时从市、县应急部门常态化监管的煤矿中重点抽查21座进行监督检查,全年计42座,由省应急厅机关有关煤矿安全处实施。检查安排见《煤矿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2)。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6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应急厅负责对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16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实施。检查安排见《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3)。3.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17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应急厅负责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行业驻晋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省属企业的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5家企业及其12个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7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实施。检查安排见《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4)。4.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10家。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省应急厅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冶金工贸行业驻晋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省属企业的总部(集团公司、总公司)10家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冶金工贸安全监管处实施。检查安排见《冶金工贸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5)。5.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结合20-年度中央驻晋及省属重点企业重组实际,为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从全省选取12家企业进行专项重点监督检查,由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实施。检查安排见《应急预案专项重点检查安排表》(附件6)。(三)重点检查频次。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四、一般检查安排(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结合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2.对下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