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工程合同纠纷案例【通用4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工程合同纠纷案例【通用4篇】”,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工程合同纠纷案例【第一篇】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地面现浇水磨石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2.5级,塑料介条)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单价34元2。二、工程地址位于____区路,施工面积一期约150002,二期约300002,乙方自带机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2.5级普通水泥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三、按照甲方要求,现浇水磨石的施工厚度为1.5c,并用塑料介条介方,墙柱围边宽20c,为暗红色,粗磨,细磨各一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2/12浇水磨石的施工规范操作施工,如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合格,甲方负责协调水电、楼面上料事宜,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浆排方,由甲方领导指定不远于每个建筑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于地下。五、工程造价:一期工程约12215;34元xxx元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付款,工程形象进度约50%时,拨付总造价的30%,工程形象进度约85%时,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竣工后甲方3—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付款至总造价的95%,并留余款5%作为保修金,两年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七、签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甲方无息退还。甲方负责督检找平层的平整,以及找平层的空鼓现象,如乙方发现找平层不平整或有空鼓现象,申报甲方,甲方应责令找平层施工人员立即整改。尽量不影响乙方施工。八:工期:一个转化中心的找平层做完3天,确定平整度合理,无空鼓可以铺设介条介方为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在总造价款中扣除。确因刮风、下雨等自然灾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经甲方领导签证认可,可顺延工期。(开工日期应明确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刮风、下雨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顺延工期)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损3/12坏甲方材料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经济损失,并立即修复完毕,否则负法律责任。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款项付清合同止。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合同纠纷案例【第二篇】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张美琼甲方委托乙方监理装饰装修工程,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1、服务内容:①工程名称:德善堂东浦药店、德善堂金鸡亭药店及门诊、德善堂瑞丽门诊③工程规模:室内工程建筑面积合计约1000m2。④监理范围:装饰装修图纸内部分。⑤服务范围如下:1前期监理审定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核工程预算;设计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按设计图纸核算工程量按定额套预算,把控整个工程总造价。2中期监理根据图纸及物料表对各节点材料进场验收以防施工单位4/12更换材料品牌及质量;对各节点隐蔽项目质量验收及确认各节点是否有按图施工;对因设计及现场与图纸等其它因素需做变更,与施工单位对接确认变更签证;3后期监理工程结算审核;对施工单位增减项及工程竣工时行结算审核。2、服务方式: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监理审核工作.②施工期间,乙方对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督查。③施工后期,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协助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3、服务承诺:①乙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②乙方以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③乙方对工程各施工重要环节进行详细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为乙方提供已使用与本工程有关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和与本工程有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甲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1、对选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2、施工工艺变更权,需经甲方同意。5/123、对施工单位处罚建议权。4、对施工单位人员调整建议权,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权。5、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延期、报验、验收等环节签认权。6、工程款支付审核,未经乙方签字认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管理权。7、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监控权,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签认权。11、与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1、本次装修监理费用为捌万元。[监理工期限三个月,如果工程超期一个月以上,则监理费用应在原来基数上增加百分之十作为补偿]2、支付方式:合同期间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写:肆万元正)。签定合同后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完成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尾款50%,¥40,000(大写:肆万元正)。1、在监理责任期限内,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监理费用中扣除相应损失费用。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权限,造成损失,乙方不予承担。6/12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监理费用,每超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5‰违约金。1、如甲乙双方在工程监理责任出现争议时,以乙方具体监理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和标准为依据进行裁定。22、如有工程监理责任不能认定,甲乙双方有权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或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3、因违约或终止合同引起损失和经济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单位(章):乙方(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合同纠纷案例【第三篇】对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其存在着自身的特点,具体如下:第一,管理工作持续时间长。由于当前建筑行业施工项目通常都是以大规模的建筑项目为主,且在建筑结构以及相应施工工艺技术等方面上的要求较高,因此施工的周期较长,相应7/12的合同管理工作因此而具备了周期长的特点。第二,所受影响因素较多、风险大且影响到工程的实际效益。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其施工过程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比如夏季因连续暴雨等恶劣天气难以施工等问题的存在,都会影响到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施工合同便需要进行相应修改等,这就给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系列不可回避的难题,相应风险加大,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第三,具有综合性特征。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内容。首先,能够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市场竞争环境、提高施工企业竞争实力奠定基础。建筑施工合同内容的落实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与限制,这就确保了施工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能够在遵守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确保实现行业市场竞争秩序的稳定;与此同时,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建筑施工企业立足于市场的关键,而施工合同则是其所应遵循的法律原则,只有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来实现对成本的有效控制,才能够在保证履行自身义务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此外,面对当前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日渐规范化,建筑施工企业要想赢得项目,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打造良好的声誉,进而才能够具备竞争的优势。其次,顺应工程管理国际化这一发展趋势。当前,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国外承包商逐渐进入到国内的建筑市场中,而国内的承包商也逐渐走出国门,这一国8/12际化的工程承包形势下,需要以fidic为基础实现对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进而才能够迎合国际工程发展需求,避免合同纠纷,促进我国施工企业的稳健发展。最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准。施工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控制,进而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而这一管理工作的内容涉及较广、周期较长,因此,这一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管理水准,不断强化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质量。首先,尚未实现合同的规范化签订。目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按照相应的规范文本进行落实,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无法将双方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具体明确,甚至存在着口头委任取代签订合同的现象,致使整个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开展的基础。其次,合同纠纷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由于合同文本不规范,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合同纠纷问题频发,而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通常采用的依旧是行政手段,其力度明显过弱,致使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缺乏法律的制裁导致施工方因此而遭受到经济损失。再次,尚未实现合同的完善归档,相应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要想实现对施工合同的完善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就需要以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来实现合同的归档,并要重视相应的监管工作,以实现对履行情况的全面评估,但是,从目前实际开展工作的现状看,粗放型的管理方式下,管理手段过于滞后,相应的监管工作缺位。最后,管理人才匮乏。由于相应管理人才不足,现有人才能够9/12素质偏低,致使无法按照相应法律规定来实现对合同的完善的管理,在实际履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合同双方并没有全面的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随意修改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要想通过对合同的有效管理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需要全面落实对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设计规范,将其中因多算工程量等所增加的成本费用进行精简,确保相应的工程预算合理化。与此同时,由于建筑施工项目中材料与设备的成本费用所占比例较大,因此,要想在施工环节中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必须针对材料与设备的费用支出进行严格的把关,在全面了解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确保选择性价比高的材料与设备。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工程量变更同样会给相应的造价控制工作带来难题,通常情况下,项目设计以及施工进度的改变会直接致使相应工程量发生变化,而在这一问题上相应的决策因时间紧等因素的限制通常缺乏科学性,因此,工程项目的造价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为了尽量确保工程变量下决策的科学性,就需要通过强化合同管理工作来落实,根据合理变更下合同价格所发生的变化,以合同价进行计算,如果合同中不存在这一定价,就按照相似的合同定价来实现计算,如以上条件都不存在,就需要经过工程师的把关确认再实现合同价格的计算。而如果工程量的变化是因承包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那么其就没有权利来进行合同款的追加。从实际施工经验中可以得出:之所以索赔问题会屡屡发生,10/12一方面在于业主自身在签订承包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以规范的合同文本来落实完善的合同内容,另一方面,相应合同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也是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而在建筑施工行业逐渐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要想确保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避免因合同问题而发生索赔事件,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就需要强化对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需要将一切能够成为索赔的'条件进行剔除,一旦发生此类问题,就需要按照相应索赔程序进行科学且完善的处理。在此过程中,要尽量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索赔问题,避免仲裁诉讼,实现对工程成本造价的控制;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发生索赔仲裁问题,相应的仲裁地点应在项目所在地。综上所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实现对合同的完善管理,能够为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并提高其经济效益奠定基础,而要想充分发挥出合同管理的价值,就需要在明确这一管理工作重要作用的基础上,依旧当前《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实现合同的规范化签订,并要严格审核工程预结算、材料与设备的费用支出等,在落实对工程量变更问题有效管理的基础上,完善处理合同索赔问题,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准,通过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来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实力。工程合同纠纷案例【第四篇】建设单位(简称甲方):11/12施工单位(简称乙方):乙方参加了甲方组织的“_______智能化一期项目”招标并成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