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依法保障经济生活第二框依法保护自己合法经济权益(一)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小王去超市买食品,买回家后发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不能食用。小李乘出租车外出办事,因司机不熟悉路况,多走了许多路,使小李受到了经济损失。某中学食堂从菜市场买回副食品,烧煮后师生食用,引起肠胃不适,经检验副食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的公民和单位。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所应该得到和有权做到的。(1)13亿人,人人都是消费者。(2)吃、穿、用、住、行,事事都与消费分不开。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了消费者作为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所具有的各种权利,规定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应该履行的各种义务,明确了国家从哪些方面以及怎样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各类依法成立的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可以发挥哪些作用,同时,还明确了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和采取哪些方式来解决争议,以及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经营者要相应地承担哪些责。.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在安徽阜阳的农村,有许多婴儿。本来健康出生的孩子,在喂养期间,开始变得四肢短小,身体瘦弱,尤其是婴儿的脑袋显得偏大。经调查发现他们吃了无营养劣质婴儿奶粉。按照国家规定,婴儿食用的奶粉,蛋白质含量必须达到12%,而这些所谓的婴幼儿专用奶粉虽然在外包装上注明的蛋白质含量远远高出国家标准,但是实际检测蛋白质含量只有2%,造成婴儿严重营养不良。至少已造成数十名婴儿死亡。医联门诊部主要经营美容瘦身业务。他们在宣传时称“光子减肥”不开刀无痛苦,对身体没有伤害。实际上,消费者反映在进行减肥时需开刀,要打麻药,还要包扎伤口,做完手术后疼痛难忍,感到上当受骗。陈女士在南京一家超市购物,付账后准备离去,被门口一员工拦住,并告知报警器响了,请她配合检查。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陈女士掏出身上所有东西,又随着员工来到一间小房间。这时,这位员工拿检测器在她面前晃了一会说东西可能在左边,陈女士就脱了外套,以证明她没有夹带任何东西。随后,一女员工开始在陈女士身上搜,什么也没有搜到,这才放她离开。曲某与几位朋友到某酒楼就餐,亲手开启了一瓶自带的“杜康”。结账时,酒楼服务员告知,除了要收取餐饮费186元外,还要加收“开瓶费”20元,加收座位费20元,曲某认为酒楼收取顾客自带酒水开瓶费、加收座位费是不合法的,不同意支付;但酒楼的服务员坚持“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20元”是该酒楼的规定,且该规定在曲某到酒楼饮食之前已在酒楼大堂内张贴,一定要收,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一、安全权。二、知悉权。三、选择权。四、公平交易权。五、获得赔偿权。六、受尊重权。七、监督权。消费指南去购物应注意哪些环节?为什么?注意看清产品的生产单位、产地、生产日期、主要成分、使用方法、保存方法、产品规格等。消费警示:“三无”产品不能买,流动、无证摊点上的东西不能买,不贪小便宜,买东西后不忘了要发票,不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和促销活动等。谁是聪明的消费者口号征集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口号“关爱互助共建和谐”作业:(1)去超市观察五件商品,看看有没有侵权情况。(2)向父母调查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侵犯消费者权利的事情。小结:今天我们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了消费者的权利。通过学习同学们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依法维护自己合法经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