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汇报5篇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汇报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汇报【第一篇】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基础,按照《广宁街道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要求,新立街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群防群治力量进行街巷巡逻,安全燃放宣传,重点地区巡视,可燃物清理,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立街社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工作共悬挂5条横幅,3块板报,召开社区居民组长代表安全燃放工作会,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发放张贴宣传材料465件,受教育人数1421人。2/13通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引导广大社区居民了解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性,认清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有很大提高。根据《广宁街道20xx年元旦春节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20xx年12月23日到20xx年3月3日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专项行动,新立街社区对辖区进行了两次集中的可燃物清理自查行动,清理可燃物堆积3处,辖区可燃物多为枯木树枝,主要堆积在山道两侧,经过清理没有大面积的可燃物堆积,确保了元旦春节重点燃放时段的安全,并派专人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看护。新立街社区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失效、过期,检查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把消防设施摆放在明显部位,以便处理突发火情。新立街社区组织150名巡逻力量,对辖区进行街巷防火治安巡逻,实行实名制上岗,还组织了森林防火巡逻队对山林进行日常巡逻。新立街社区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值班,重点时段值班人员不少于5人,由领导带班,定人、定岗、定责,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防火重点区域进行巡逻看护。新立街社区要求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员,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居委会,同时居委会在接到有关信息时上报给广宁街道综治办,报告完毕后再出现场。3/13在广宁街道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立街社区于20xx年2月28日圆满的完成“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禁放时段禁得住和禁放点、燃放点安全”的工作目标,使新立街社区广大居民渡过了一个快乐、祥和、喜庆、平安的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汇报【第二篇】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4/13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5/13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6/13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汇报【第三篇】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7/13(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8/13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9/13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0/13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汇报【第四篇】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区教委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