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疑难问题汇总(doc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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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疑难问题汇总1.【问题】如何判断一项业务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解答】会计的基本业务类型有以下四类:(1)资产和权益同时增加;(2)资产和权益同时减少;(3)资产项目此增彼减;(4)权益项目此增彼减。考试时对于这样的内容主要是给出业务要求判断业务类型。这类题目关键要掌握两点:1.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和分类很明确;2.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非常熟悉。看到一项业务,能很快反应出其账务处理应涉及到哪些科目(总账科目),进而判断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例题来掌握这类题目的解题思路:例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的是()。A.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B.董事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方案C.计提长期债券投资利息D.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解题思路:(1)写出账务处理;(2)判断科目类别;(3)选择正确答案。选项A: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引起费用和资产的变化,分录:借:制造费用(成本类科目)贷: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类科目)选项B:董事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未分配利润减少,应付股利增加,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分录: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贷:应付股利(负债类科目)选项C:计提长期债券投资利息,增加资产和投资收益,分录: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资产类科目)贷:投资收益(损益类科目)选项D: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减少盈余公积,增加未分配利润,分录:借:盈余公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的一增一减。所以,答案应选B。本类题目要求考生非常熟悉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而快速判断出业务的基本类型。2.【问题】分配生产工人工资为什么会使资产、负债同时增加?【解答】分配生产工人工资,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付工资”,生产成本核算的是在产品的成本,属于存货的核算范围,存货增加,资产也就增加。注意:分配生产工人工资不同于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借记“应付工资”,贷记“银行存款”,负债和资产同时减少。3.【问题】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否属于收入?【解答】会计的六要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大家疑问较多的集中在收入的概念上。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十分注意是“日常活动”,所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补贴收入等这类非日常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范畴。也就是说,收入和有关的费用相配比,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配比,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但营业外收入是一个净收益的概念,不需要与费用配比。相应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自然灾害损失和投资损失等,也不是日常活动所产生的,不属于费用的范畴。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收入会计要素定义,可以确认为收入的是()。A.出售无形资产收取的价款B.出售固定资产收取的价款C.出售原材料收到的价款D.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收取的价款解析: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十分注意是“日常活动”。出售原材料属于日常活动,符合收入会计要素定义。选项ABD都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不能选入。4.【问题】“企业在一定期间发生亏损,则企业在这一会计期间的所有者权益一定减少。”该命题是否正确,为什么?【解答】企业在一定期间发生亏损,由此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由于所有者权益中有些项目与盈亏无关,因此不能说企业在一定期间发生亏损,则所有者权益一定减少。比如企业在发生亏损的这一个会计年度,接受外单位一项固定资产的捐赠,会导致资本公积的增加,但与企业的盈亏无关,所以所有者权益不一定减少;又比如,企业在发生亏损的这一个会计年度,接受外单位现金捐赠,导致资本公积增加,但与企业的盈亏无关,所有者权益不一定减少,所以该命题不对。5.【问题】什么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应如何区分?【解答】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的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例题:下列组织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的有()。A.独资企业B.销售部门C.子公司D.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答案:ABCD解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此题四个选项均可作为会计主体。6.【问题】“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自己的资产管理”体现的是什么原则?【解答】体现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等都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关。7.【问题】一贯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不得随意变更,所以会计核算方法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变更,这句话对吗?【解答】不正确。一贯性原则并不意味着所选择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能做任何变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作相应的披露。比如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就不违背一贯性原则。例题:下列项目中,违背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要求的有()。A.鉴于《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B.鉴于利润计划完成情况不佳,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平均年限法C.鉴于某项专有技术已经陈旧,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核销D.鉴于某被投资企业将发生亏损,将该投资由权益法核算改为成本法核算答案:BD解析:一贯性原则并不意味着所选择的会计政策不能作任何变更。一般来说,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改变会计政策,二是改变会计政策后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选项A”属于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改变会计政策;“选项C”属于改变会计政策后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选项“B和D”属于滥用会计政策,违背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8.【问题】何为收益性支出?何为资本性支出?如何区分判断?【解答】所谓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所谓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间的收益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益取得所发生的支出,也就是说,形成非流动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形成非流动资产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对给定的支出,应能够判断是收益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简单地说,一项支出如果形成的是长期资产(非流动资产),那么该支出为资本性支出,否则就是收益性支出。例题:下列各项支出中,属于收益性支出的是()。A.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杂费支出B.购买专利权支出C.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D.购买工程物资支出答案:C解析: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杂费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属于资本性支出;购买专利权支出应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属于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原因是日常修理都属于中、小修理,发生的比较频繁,间隔期一般都在一年以内,属于收益性支出;购买工程物资的支出应计入工程物资,属于资本性支出。9.【问题】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循的是不是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应如何判断?【解答】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一般来说,企业计提各项准备都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有以下内容:(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2)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借:管理费用贷:存货跌价准备(3)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借:投资收益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4)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借:投资收益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借:投资收益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6)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借:营业外支出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借:营业外支出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问题】如何掌握应收票据的核算?【解答】应收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的内容。应收票据的核算包括:应收票据取得的会计处理、应收票据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应收票据转让的会计处理、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一)取得应收票据,可以是销售时直接取得票据,会计处理为:借:应收票据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也可以是销售时先计入应收账款,然后购货方用商业汇票抵付产品货款。会计处理为:(1)销售时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收到商业汇票时借:应收票据贷:应收账款(二)应收票据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商业汇票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对于不带息商业汇票,持有期间不做任何处理。等票据到期收回时,按票据的面值: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票据对于带息商业汇票,持有期间应该在年末和中期期末计提利息。这里的中期可以是月末、季度末、也可以是半年末。从考试的角度来讲,没有特别说明,中期期末计息是指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利息;如果是上市公司,由于要提供季度报表,所以在季度末也应计提利息。(三)票据转让的会计处理借:物资采购(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银行存款(四)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贴现净额)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贴现时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即面值加上至上期末止已经计提的利息)11.【问题】到期日如何确定,怎样运用“算头不算尾”和“算尾不算头”原则?【解答】票据到期日的确定,可按月或按日计算。如果是按月计算的,到期日和出票日为同一个日子。例如,7月1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到期日为10月1日。12月8日出票,6个月到期,到期日为第二年的6月8日。如果是按日计算的,应该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同时,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也就是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例如:5月2日收到30天的票据,则到期日为6月1日。计算方法如下:1.算头不算尾:5月2日算第一天(算头),31日为第30天,则6月1日为到期日(不算尾);2.算尾不算头:5月2日不算第一天(不算头),5月3日算第一天,6月1日即为30天,则为到期日(算尾)。12.【问题】“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这段话中到期不能收回带息票据的分录是否应是: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到期值)?【解答】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所以,你的理解不完全正确,转入应收账款时应收票据的金额一般不是到期值。例题:一应收票据面值10000元,出票日是2003年5月1日,期限为6个月,到期日是2003年11月1日,票面利率12%。考点解析:5月1日收到票据时:借:应收票据10000贷: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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