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讲课教师:初春虹338cch@163.com学习要求按时出勤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预习与复习,完成规定学习内容,阅读期刊和专业书籍前言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第一章税法概论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与实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一、税收概述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税收主要有三个特征:①强制性;②无偿性;③固定性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支付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二、税法的定义1、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法的目的:(1)保障国家的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3)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这是税法的主要目的)3、税法与税收的关系: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4、税收: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指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税法属于义务性规范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2.综合性法规三、税法的功能*(了解)(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四、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2.性质上属于公法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立法的基础。税法应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例题·单选题】(2009年)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确答案』A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税法与民法有明显的区别。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两者有本质区别。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修订后的《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两者用词不同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税法与行政法也有一定区别。与一般行政法所不同的是,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税法在广度和深度上是一般行政法所不能比的。另外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则是一种义务性法规。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例题·判断题】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利向公民进行课税。()【答案】×【解析】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税务机关只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原则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都必须遵守税法基本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3.税收效率原则包含两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4.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二)税法的适用原则(体现了税法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包括:1.法律优位原则效力: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规章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含义为: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其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1)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2)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二、税收法律关系(掌握)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征纳双方):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①权利主体的构成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纳税主体:即纳税义务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二者的关系:权利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当然,税收法律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又是对等的。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权利依法进行征税、税务检查以及对违章者进行处罚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义务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解读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的申诉等。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多缴纳税款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纳税义务人的义务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②权利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③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其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相应的税收法律事实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事实: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税收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税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件。税收法律行为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在正常意志支配下做出的活动(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例题·判断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答案】×权利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例题·单选题】(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内容)『正确答案』C三、税法的构成要素(掌握、运用)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3.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代扣代缴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代收代缴税款。(二)征税对象:1.含义:即纳税客体,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2.重要作用: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我国现行税收实体法都有自己特定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可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资源、特定行为五大类,通常也因此将税收分为相应的五大类:流转税(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特性行为税。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税目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税基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3)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目前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形式适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定额税率资源税、车船税等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①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比例税率在适用中又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A单一比例税率,是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