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案例)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深化新时期党建工作内涵,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共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我社区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要实现“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二、活动范围本次活动参加人员范围为全县在社区居住、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在职党员。三、活动要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树形象、作表率,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为绥中全面振兴贡献力量。1、简便易行。2、坚持经常。3、注重实效。四、活动任务在职党员要按照社区党委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所包社区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重点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发挥作用:1、开展政策宣传。通过上党课,政策解读等形式,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县委有关精神,提高居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决策的理解和认识水平,引导他们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反映社情民意。加强与居民群众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真正融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谈心,了解党委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和困难。对居民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成为社区与居民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成为社区与居民群众、社区与党委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3、维护社区稳定。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帮助社区党组织健全民意表达、信息通报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动排查隐患,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区环境。4、解决群众困难。热心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好事,主动与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结对子、交朋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帮扶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居民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弘扬先进文化。发挥自身特长,协助社区开展科普展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以一人带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栋,推动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6、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积极为社区工作出点子、想办法、协助社区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抓住工作重点,解决工作难题。五、活动内容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可以设立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社区文化建设等公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职责,根据在职党员的自身条件和特点,组织其认领岗位,将认领同一岗位的在职党员编为一组,并根据实际需要推选一名或者若干名负责人。社区党组织与各组负责人商定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具体内容、方法,制定活动计划,定期联络、组织成员开展活动。同时还要组织在职党员以“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为抓手,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为民服务日等主题活动,服务社区居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对在职党员8小时以外的管理。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社区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通过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格局。二、原则要求在职党员要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三、参加范围凡在社区居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党组织关系在图的垂管单位)在职党员。四、活动内容1.主动联系,及时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支持社区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社区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共驻共建,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要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联系。所有在职党员要填写“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红底小二寸相片),一份本单位留存,另一份于4月10日前交本人所居住社区。2.明确任务,履行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将思想统一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中来,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3.了解民意,联系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把参与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及服务居民作为了解社情民意、锻炼党性、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经常深入社区倾听居民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区矛盾,积极参与“三帮扶”以及“助贫、助学、助残、助老、助困”等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五、职责任务(一)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其主要职责是: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引导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及居民群众的监督,并要求在职党员在社区中与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在社区的表现情况。3.认真开展“共驻共建”活动。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要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协助社区党组织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4.严格加强管理。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先选优、干部考核时必须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若出现社区反对意见,实行“一票否决”。(二)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任务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1.做好报到接洽工作。要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进社区在职党员电子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进社区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及时填写“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2.建立活动例会制度,统筹谋划阶段工作任务。确定单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在职党员例会日,一方面交流前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一方面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下步活动内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促使在职党员更好地参加社区活动。3.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制定党员进社区活动计划,拟定党员编组方案,组建党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认领党员公益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为民服务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社区活动。4.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要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反馈表》的有关内容,每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5.选树先进典型。要积极培育、评选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三)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在职党员应结合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服从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1.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职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活动时间不少于5天。2.积极主动地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力所能及地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社区群众服务。3.做到“十个带头”、“六个一”。即: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当好一名信息员,做好一个表率,参加一支服务队,帮好一家困难户,提出一条好建议,办好一件社区事务。六、有关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是开展社区“五有一创”工程,深化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社区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努力使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2.双向联系,强化管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始终关注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指导帮助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经常听取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重视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情况反馈,并把反馈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定等、预备党员转正、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社区党组织每半年一次将辖区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社区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社区实践活动,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滞后的,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予评先选优。对党员到社区的报到率达不到90%的单位和不支持、不配合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各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4.注意总结,加强宣传。年终,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对在职党员落实“十个带头”和“六个一”情况进行汇总,通过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党建联席会议向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各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强化措施,不断增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的主动性,提升共驻共建的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组织保障。